体育竞赛中的兴奋剂
2000-06-05曹晓培李德昌
曹晓培 李德昌
(一)
使用兴奋剂并不是现代竞技体育的专利。大约在公元前776年,就有人在竞技比赛中使用刺激剂。20世纪中期,安非他明(苯丙胺)已成为体育界内外滥用最严重的一种药。
到1960年,在所有项目中都有运动员使用合成类固醇。1988年汉城奥运会上,加拿大著名短跑运动员本·约翰逊因尿样检查呈康力龙阳性而失去了金牌,成为轰动世界的大丑闻。
国际奥委员从1968年第19届奥运会开始进行药物检查。
(二)
兴奋剂分为刺激剂、麻醉镇痛剂、合成类固醇激素、β——阻断剂、利尿剂共5大类。另外,还有一些如血液回输(血液兴奋剂)、生长素、绒毛膜促性腺激素、局部麻醉药等方法或生理手段,也可用于提高运动成绩,这些方法和手段有的已经被列入违禁药品或“滥用兴奋剂”名单,有的还没有,因为检测准确性比较低。
刺激剂包括精神刺激剂、拟交感神经胺剂及中枢神经系统兴奋剂3类,共约40种药物。服用精神刺激剂能使运动员中枢神经系统产生兴奋,使人感觉清醒、应激性增高、疲劳感减轻、自信心增加、情绪高涨,从而提高运动成绩。同时,服用此类药物也会使人产生不安、失眠、头痛、厌食、恶心、呕吐等症状,严重时可发生精神错乱、血压急剧升高,有引起脑溢血、心脏病发作的危险,长期服用有成瘾性,并造成运动障碍、精神病。
拟交感神经胺剂能使运动员更长时间地进行高度运动,并提高运动员的攻击性。长期服用此类药物可引起运动障碍、舞蹈病(特别是面部和咀嚼肌肉),还可以发生强迫性或刻板性重复行为,易患高血压、心绞痛和致命性心律失常,常伴有呕吐、腹痛、体重下降,突然停止服药,会产生慢性疲劳、昏睡、嗜睡和抑郁现象。
使用小剂量(50—200毫克)的中枢精神兴奋剂可使人精神兴奋、思维活跃、对外界感受性提高、疲劳减轻,还能舒张支气管平滑肌,改善肺血流量及换气功能,同时提高脊髓反射的应激性,使反射时间缩短;大剂量服用此药,可引起头痛、神经紧张、手足震颤甚至惊厥、高血压、心悸、心律不齐,同时会有瘙痒、呕吐、肌肉痉挛、高热出现。长期服用者停药后会出现一系列的戒断症状,常常表现为情绪低落、疲劳、对该药物渴望等。
麻醉镇痛剂的代表药有吗啡、可卡因等。运动员在比赛中使用此类药物可以减轻伤病疼痛及疲劳感,并造成明显的心理亢奋及欣快感,从而获得超越生理极限的运动能力。
小剂量(如吗啡8—15毫克)使用麻醉镇痛药即能明显减轻疼痛,反复使用后,机体会产生耐受性、依赖性,这时必须大剂量服用才能获得镇痛效果及欣快感。一旦停药,会出现流泪、流涕、不安、失眠、肌肉震颤、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使用剂量过大时,可出现昏迷、呼吸深度抑制、血压下降、循环障碍、休克甚至死亡。
合成类固醇激素是雄性激素类似物,其作用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雄性激性作用,使肌体的第一性征和第二性征出现,这一作用是被运动员尽量避免的:二是蛋白同化作用,可以增加皮体重和红细胞数量,这是运动员所需要的,代表药物有大力补、康力龙等。
服用该药物会损害肝脏,损害人体免疫系统,还使血液中免疫球蛋白明显低于正常水平,并引起血清GOT、GTP、硷性磷酸酶等升高,出现紫癜、胆汁郁滞、肝瘟、血压升高、水肿、精神紧张、头晕、胃肠功能紊乱、肌肉僵硬、肌肉痉挛、甲状腺功能紊乱、前列腺肥大、流鼻血、长痤疮等现象,甚至增加发生肝瘟以外的其他恶性肿瘤的可能性。
β——阻断剂可引起肺水肿、心动过缓、心源性休克等症状,从而危及生命,还可以对皮肤、眼睛、听觉造成一定的损害,引起男子性功能异常,易造成肝中毒。利尿剂在造成人体电解质和水丢失的同时,引起疲劳、厌倦、瞌睡、肌肉痉挛和酸痛、感觉错乱、低血钾、低血钠等副作用,并出现脱水后的软弱无力、疲倦、眩晕、恶心、呕吐等症状。
(于淼摘自《知识就是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