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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死亡

2000-02-10

财经 2000年1期
关键词:李林安乐死意志

----今天,我们必须“选择”死亡,就像我们所做的任何理性选择一样。我们基于各种价值之间的权衡来选择我们自己的或者选择别人的或者让别人选择我们自己的“死亡”。在这样的瞬间,我又听到了萨特的判决:你只能选择,你只有选择,你只好选择。“只能”,因为历史地存在着的人,他唯一的能力就在于作出选择;“只有”,因为人除了选择以外,其实没有其它的行动方式;“只好”,因为人的生存处境往往迫使人去选择。

----谁来选择“我”的死亡?过去半个世纪人类关于死亡的实践活动提出了这样三类选择主体:

----(1)“我”的死亡由“我”来选择。这是“我”的自由意志的最后选择,也是最严肃的选择。因为就如法国哲学家加谬说过的:真正严肃的哲学问题只有一个,那就是“自杀”。医学技术的进步最终模糊了“自杀”与自然“死亡”之间的分界,以“选择”取代了它们。自我选择死亡,这是“安乐死”的道德依据。我的意志有权利决定我死的尊严。

----(2)当“我”陷入昏迷状态时,姑且不讨论这一状态如何能够被专家判断为“永久性”的,“我”的意志似乎无法选择,至少,由于缺乏交流手段,“我”的意志显然无法让它的选择生效。而与此同时,“我”身体的器官正由于我的昏迷(脑功能失效)而逐渐受到损害。各种稀缺资源继续被我消耗掉,或许成为永远的浪费。器官和资源的价值或许超过了失去交流手段的“我”的自由意志的价值,在这种情况下,天然遵从经济学选择的“社会”,允许“我”的器官被切除,被移植到其他人身上,而”我”的生命则因此而中止。这时谁来选择“我”的死亡?医生,一群医生。这些专家有权选择“我”的死亡。如果说“我”选择“我”的死亡已经抹杀了自杀与自然死亡之间的确定界限,那么现在让他人选择“我”的死亡则抹杀了谋杀与自然死亡之间的界限,更何况这“谋杀”还带有明确的功利目的——器官移植或节约资源。

----(3)哈贝玛斯会站起来说:个人原本不是个体的,个人总是社会的,是通过交往形成的个人。确实,“我”的个性、“我”的人格、“我”的自我,所有这些“我”,离开了他人眼里的“我”就根本不能生存。因此,只要“我”的生存对我母亲、我父亲、其他亲人和朋友仍然至关重要,“我”就没有权利选择死亡,“我”根本就没有死亡的选择权。“我”的死亡是由与我的死亡关系密切的一切他人通过“公共选择”过程作出的选择,不如此就无法说明和最终肯定“我”的社会性。总之,当死亡主要地是一次“私人事件”时,选择“死亡”的权利就纯然是一种个人权利;当死亡主要地是一个群体的“公共事件”时,选择“死亡”的权利就成为一种“公共选择”过程。

----虽然死亡不是纯粹私人的事件,但死亡的体验却注定了是纯粹私人的体验。因此,没有谁有资格评判他人对死亡的选择。我记得一个患“自闭症”的孩子曾经写下了这样的思想:“评判他人,就等于评判上帝。”

----李林的选择,如这则报道所描述的,实在是出于真诚——对生命和对家人的真诚热爱。因此面对他的死亡选择,我们只能沉默。赵易面临的则是更加复杂的问题,因为他被选择者选择了来结束选择者自己的生命。这样,他便负担着多重的责任:法律的、社会的、伦理的、政治的、经济的、宗教的以及医学的。他必须对来自所有这些方面的询问作出解释。我不想评论赵易是否尽到了他在所有这些方面的职责,我想询问的是:如果选择死亡是人的最后的尊严,那么我们的社会是否意识到它应当充分尊重并为此提供法律的、伦理的、政治的、宗教的和一切其它方面的基础呢?

安乐死

1999年12月3日中午,贵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外科三病房35床。

----23岁的李林静静地斜躺在温暖的阳光边缘,空气中有疼痛的味道。此刻李林正在从强有力的镇痛药“杜冷丁”带给他的一两个小时的宁静中醒来。医院已经停止了治疗措施,他们每天能做的就是给李林早晚各注射一次“杜冷丁”。

----贵阳城东城郊结合部,一条简陋的小街通往一处自然形成的流动人口聚居地。赵易的诊所就开在小街上。赵在此行医已有三年。

----此前,他给媒体寄了一封信,在信中透露了令人震惊的消息——多年来他一直在研究并得到了一套具有世界领先水平的实施“安乐死”的技术,并成功地做了数例“安乐死”。

----“我完全可以帮他达到目的。”按照赵易的说法,李林这样活着已经没有意义:“只需要20分钟时间,我就能让他在毫无痛苦的情况下安详地离开人世。”

----李林的情况非常符合赵易要求的实施“安乐死”的基本条件:医院放弃治疗和诊断证明他是一个无药可医的绝症病人,生命处于倒计时阶段,而且时刻都在忍受剧烈的疼痛,饱受病痛折磨。本人有明确的想被实施“安乐死”的意愿,李林曾经用尽力气在一张纸上写下他的申明:选择“安乐死”完全是他自愿的,与其他任何人都没有关系,任何人都无须为此承担责任。

----1999年9月,李林确诊为晚期肝癌。

----李林想“安乐死”,疼痛不是最主要的原因。他忍受力惊人,痛得牙关紧咬却一声不吭。他对姐姐说:“这些钱别再浪费了,浪费太可惜了,留点给爸爸吧。”他的原本残疾的爸爸前些年因为车祸丧失了劳动力。

----大姐接受了他关于“安乐死”的提法,如果赵医生愿意为李林实施“安乐死”,她同意。

----二姐一边用棉签沾上茶水轻轻涂抹在弟弟苍白的嘴唇上,一边带着哭腔说:“我知道那是个办法,可是活着多好啊……”

----赵易告诉我们,他曾主持过一个特别的家庭会议,这个会议的结果将决定一个人的生命是否还将延续。

----这个来自江西,三代行医,从没经过正规医术培训,靠承接祖上衣钵行走江湖的老医生用他的理念和方法来决定一个人生命的终结。

----被决定者是这个家庭56岁的母亲,晚期癌症患者。她抚育了四个儿子和一个女儿,这些儿女以及他们的配偶齐齐聚集在一起。“一个都不能少”,这是赵易的要求。

----赵易说他的技术可以做到病人感觉不到任何痛楚,就像睡觉一样逐渐失去知觉。病人去世后面容不会变形,不会挣扎,不会大小便失禁。

----会议很快进入实质性的“议程”,直系家属将为是否给老太太实施“安乐死”进行表决。赵易自己定下的规矩——一是必须全票通过,任何一个人反对都不行;二是内亲才有表决的权利。

----终于所有有权表决的人都表示同意对母亲实施“安乐死”,这还不算完。赵易要求家属们按照他规定的格式写下“请求书”,大意是:“我们的母亲何某某,因患晚期癌症医治无效,患者非常的痛苦。而且从家庭经济上也已经无力承担医疗费用。经本人和全体亲属的强烈要求,请求赵易医生发扬医德,给予实施‘安乐死手术。家属不得以任何形式把该事外传,并保证赵易医生的人身安全,永远不得追究赵易医生的任何责任。”

----一个个红色的手印按下了,一个个名字写下了。赵易不愿说病人本人是否签字。

----1999年11月5日上午。李林在病痛中挣扎到了生命的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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