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谈“艳遇”
1999-06-14罗西
罗西
约三位朋友来我住处喝茶聊天,话题是有关艳遇。他们“入选”的资格是均有过艳遇,而且都曾渴望艳遇。他们分别是:
吴庆,男, 28岁,已婚,“的士”司机;
小冰,女,可能 22岁,大三学生;
林卫权,男, 32岁,已婚,公务员。
下面是他们谈话的“原版”:
吴庆:开车时,我一般不爱搭理客人,他们大多趾高气扬的。可有一天,一位女客人紧挨着坐在前排,一缕淡淡的体香令我有点慌。
她问我:可以点根烟吗 ?
我点点头,看她打火的模样,很漂亮。
问她,去哪儿 ?她说:“随便。要不,陪我逛福州城。”
这种小姐,我还是第一次领教,很有一种“阿春”的韵味,带一点风尘味,但不俗。更确切地说,有一种“良性的骚”,或叫“媚”,我被她吸引了。
这个“阿春”来自广州,曾做过美容师,现是一家化妆品公司的经理。她说感到悲哀,对于那些处处被动的女人。她很喜欢台湾女权的一句口号:“只要性高潮,不要性骚扰。”她想自己走出去,找一个“自己喜欢的人”。她要主动示爱,做爱情的“主语”,而不是宾语。
“阿春”为我点了一根烟,她先吸了一口,尔后给我。她表扬我壮实,顺势在我胸大肌上捏了一把,过渡十分自然。我不拒绝,虽然有点像“性搔扰”,但我也喜欢她,这便有了下文。
车终于泊在一家酒吧门口,我请她喝酒,聊了一夜。三杯过后,不知为什么,她流泪了,据说,女人一接触到爱情,泪腺就开通。我很感动,抚着她的背,让她的头埋在我大腿上,背景音乐缠绵至极,我很兴奋,但没有想入非非。
爱情原来也可以用来取暖,特别是这种一见钟情。但我必须离开她,在天亮之前,因为我不想失去原有的家。她是“迟到者”,她可以用来“艳遇”,却不适合带到家里。当晨光从东方漫开来时,我们在一盏刚刚熄灭的路灯下吻别……
我不问她将去哪里,她也不问我将到哪里去。
分别时,我看到她扔掉了烟与打火机。
小冰:我相信这个世界上,有一个白马王子在等我。爱情如果不浪漫,还有什么意思 ?为什么过去只有男人对男人恭维说,“你艳福不浅” ?女孩子一样可能享受艳遇的美丽与刺激。
一天,眼看雨就要来了,我故意不带伞,袅袅娜娜地走过体育系宿舍的那条石板路。我喜欢高高大大的男孩,我祈望自己的艳遇男主角是位体育系男生。
雨如约而至。我不惊逃,一种期望心情,饱满而生动。雨已打湿了我的长发,体育系门前的石板路也走到了尽头,我有点伤感,白马王子真的都死去了吗 ?
一道惨白的闪电仿佛是从我肩上劈下,我颤了一下,竟因此摔在地上。因一种期望的失落,我心灰意冷,准备爬起来时,“他”出现了,持一把红色的伞,但遗憾的是,他戴一副眼镜,显然不是体育系的。但为了只有自己才懂的“面子问题”,我勉强接受了他的携扶,因为全身湿透,他的手掌在我背上,传导着一股暖流,我敏锐地感受这一切,不想说什么,只是近近地冲他一笑。
他说,他叫阿宽,外语系的。“为什么要来帮我 ?”我问,他说因为拿着一把红伞,很想找个女孩一起合用,这样大家就以为是我的伞了,也就不会怪怪地看他……
阿宽很幽默。慢慢,我开始欣赏他了。
雨过天晴,我们各自为对方打了满分。爱神降临了,我带走他的红伞,像是收拢起一片粉红色的天空。
恋爱后,我才发现阿宽有一种渗入骨头里的力度,也许他不很强壮,但他铁骨铮铮,我相信,全世界只有他一个可以抱得动我,因为只有他,我愿意。这次艳遇,令我诗意盎然。
林卫权:结婚 7年了,有一种说不出的孤独,在家里,总没什么好心情,过一种“有妻徒刑”的生活。
曾经的激情,一天天消失。对于性爱,也成了一种例行公事,甚至比握手还寡味。常常一个人躲在卫生间里抽 2个小时的烟,不为别的,只是因为闷得心烦。
所以,我喜欢出差,在旅途中,我希望有一个人,应该说是梦中情人向我走来。一次,在去上海的列车上,遇到了陆小姐。本来,她是在我下铺,但为了“安全”,陆小姐想与我对换一下卧位,我一百个答应。她有一种说不出的美,特别是那长长的脖子,有一种芭蕾舞演员的韵味。
当她半夜掉下一只文胸时,我睡不着了。那扇门内,只有我和她。她接过我递上去的文胸时,也说:“失眠了 !”那好,聊天吧 !天南海北的,再聊到各自的人生,于是,决定看我的手相。
我把手给她,醉翁之意不在“手”。
一夜过后,我们在站台上告别。拥抱了,不过,其他的事没有发生,也不必用暧昧的省略号,那是纯精神的一夜欢愉,还有一丝淡淡的伤感。不过,这种记忆永远美好,而且纯洁。(题图 /长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