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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达

1999-03-03刘凤阳

清明 1999年5期

刘凤阳

第一章

1

夹公文包的男人在菜市场停下来。他耸一耸肩,把公文包夹紧些,然后蹲在一个卖青菜的摊位前。眼下正是青菜生腻虫的季节:腻。正是这个字。那是一种肉眼几乎看不见的小虫子,它们藏(腻)在菜心里,吃掉的是最好的那部分。之后呢?也许那种淡绿翅膀的小飞蛾就是它们蜕变的。托尔斯泰说:虫子想吃掉卷心菜,可最后丧命的还是虫子。如果它们真的变成了小飞蛾,托翁的论断就有些靠不住了。

他从那一堆扎成小捆的青菜里随便挑了一捆,付了钱,拎在右手里。一个熟人叫了一声他的名字。于广舜,买菜呢?

对,买菜。他朝那人点了点头。一个推自行车的男人把前轮碰上了他的膝盖,他的裤子上因此留下了一道污迹。活鱼。海鲜。温州烤鸡。泰国大米。荷兰豆。他从这些摊位前一一走过,终于买下了一袋馒头。馒头盛在一个巨大的箩筐里,用一床白棉被焐着。但那种白已经不能算是白。灰白或者灰黄,让人一望而知其潮霉与厚重。

菜市场旁边开着一家音像制品出租店,于广舜朝那边望了望。那个女孩在。他第一次见到她是在热天,她穿了一件纱质的黑色连衣裙,肩膀和一小半前胸白晃晃地裸着,两样东西(衣服和皮肉)一望而知质地都很低廉。但是低廉的东西有时更容易让人接近。于广舜在她身后那些标有“惊栗”、“刺激”、“狂欲”字样的录象带中翻捡着,眼光却落在另外的地方。黑与白。他嗅见了她身上的汗味儿。从那种有些浑浊的汗味儿中,他悄悄判断着那具身体可能有过的阅历。“你们这儿就没有好看点的带子吗?”于广舜搭讪道。

“什么样的算好看?”(老练的笑容,沉着的语调。)

“别装糊涂嘛!你还不知道什么好看?”

这一次哧地笑出了声,仿佛听懂了什么,立刻变得羞涩和正经起来:“没有,没有,绝对没有那样的!”

于广舜趁势轻轻拨了一下那只肩膀(热、黏),指了指旁边的小柜台,“以为我不知道?你把好看的藏在下边了。”

“你这人真是的,不相信你自己来找吧,喏,这里面哪儿藏了?跟你说了,没有就是没有嘛!”

“等你有了,可得借给我喽?”

“行……行。”

于广舜后来又去过几次,便和她熟络了。她有一次捋起袖子给他看左臂上一个圆圆的、发亮的疤痕,告诉他是被一个男人拿香烟头烧的。另有一处比这个大,在不宜向人展示的部位(她暗示道),也是被那个畜生拿香烟头烧的。还告诉了她叫小艳儿,从前到过深圳还是海南之类的什么地方。于广舜其实也并不当真,他只是偶尔心血来潮地去那儿找点乐子,顺便租几盒录相带看。这当然有点儿低级,是带有混浊汗味儿的乐子。

后来她居然真的给他弄了一盒“三级片”。借给他时千叮咛万嘱咐:切不可传给别人,弄不好小店会被查封,还要吃官司。这分明是体己人说的一番体己话。于广舜拿回去看了,也不过如此,并没有什么不得了的镜头,真难为她了。从那以后,于广舜便“艳儿”、“艳儿”地叫她了。也许这并不是她的真名。

于广舜把手里的东西胡乱堆放在小柜台上,径自到那一排排录象带前翻看着。小艳今天换上了一件粉红色的绒线套头衫,倒是把自己包裹得严一些了,那颜色却是内衣内裤的颜色。她用了一种欢快的调子,对着于广舜报出一长串新进的录象带名,丰满的屁股在那个狭小的空间里来回晃荡。于广舜突然产生了一股厌恶和腻烦,他拎起自己的东西,慢慢走出了店门。

他站在菜市场那架有锈迹的铁栅栏旁,望了望远处连绵的群山。夕阳正逗留在那儿;半山腰处一座伞状凉亭孤零零地兀立着,被风雨侵蚀过的黄颜色使它显得更加难看。会有什么人不惜爬上陡坡,穿越一片杂树林子来到它那丑陋的伞下一览众山吗?那种荒凉和安静只适合像他这样的人,游手好闲的人,未老先衰的人,远远地观望与遐想。你在大街上偶尔可以碰到这种夹公文包的男人——包里装的不过是一个记录电话号码用的小笔记本,一册过了期的旧杂志和一支廉价的圆珠笔。这几样东西其实都没有必要随身携带——他们的生活一如那只公文包:陈旧、空洞、过时。他们习惯性地夹着公文包,就像他们无力摆脱早已固定了的贫乏生活。

除了裤腿上有一道方才被自行车前轮蹭上的污迹外,夹公文包的男人于广舜走在大街上,看上去基本上是一个体面的人。在街角处他停了下来。这儿设了一个收费的象棋摊儿,许多围观的人时不时地为两位棋手的厮杀发出一阵呐喊。

2

厨房里很乱。于广舜中午用过的碗筷还泡在水池里,彭小玲伸出一根食指把它们往旁边小心地移了移,指尖上还是被沾上了令人嫌恶的油腻。时间已经有点儿来不及了。她在腾出来的那一小块地方就着水龙头淋湿毛巾,擦了擦脸,开始对着镜子化妆。她听见一阵脚步声。钥匙插进锁孔的声音。转动锁芯的声音。门开了,于广舜一脸疲惫地走进来,他把那捆小白菜丢在厨房的地板上,朝彭小玲这边望了望。鼓小玲正紧绷着脸,上唇和下唇努力地互相摩擦着,把唇膏弄匀:镜子里是一副严肃的怪相。

于广舜转身走进客厅,一屁股坐在沙发上。电视上一个自觉很潇洒的男人正容光焕发地推销一种治疗痔疮的新药。推销这号东西,如何潇洒得起来呢?这该是一桩比生痔疮更难过的事情。十男九痔。可于广舜偏偏就碰上过一个生痔疮的女孩。很久以前,他曾经在两个女孩之间徘徊,他同时认识了她们,和她们的交情也几乎同步发展。到了必须更进一步的时候,他有些犹豫不决了。他的一位朋友这时告诉了他一则叫做“布里顿的驴子”的寓言:一头饥饿的驴子站在两堆同样体积、同等成色的草料之间,它不知道该向哪边去,最后只好站在原地活活被饿死。他当然不愿意成为那头愚蠢的驴子。可就在他的天平向其中的一个女孩倾斜时,另一个女孩找到他,用一种十分委婉细致的措辞描述了她的情敌隐秘的顽症。使于广舜感到惊讶的倒不是痔疮,而是那个女孩描述痔疮时的赤裸、逼真和她毫不掩饰的敌意。当他们三个人在一起时,那两个女孩之间表现得有多么亲密啊!最终,于广舜没有和她们中的任何一个发展起更进一步的关系,虽然与痔疮本身无关。

彭小玲打扮停当,走过来对他说:“你自己弄饭吃吧,我要去带晚自习。”刚才,她已经喝了一杯牛奶。

于广舜抬起头,见她果然有了一些起色。化妆对于女人竟是如此重要,即使休息时呆在家里,彭小玲照样一丝不苟。刚结婚那两年里,有一次于广舜对她说:“你在家里洗菜做饭,化了妆给谁看?如果是给我看,我可以告诉你我并不在意。”彭小玲说:“谁要你在意?我给我自己看!要的就是那份儿感觉你懂不懂?”于广舜说:“我只是怕你累着,做了无用功。”彭小玲立刻反唇相讥:“你这样咸吃萝卜淡操心,就不怕累?”

从那时起,逢到各式各样的争吵,于广舜就知道自己绝对不是彭小玲的对手,最终败下阵来的还是他。沉默是金。有一部电影里

的男主人公因为被关押,当他终于有机会小便时,他由衷地感叹道:这就叫——百忍成金。沉默和忍耐,都是金子般的好东西,于广舜很久以后才明白过来。

“记得给我打两壶热水留着。”彭小玲怀着她良好的自我感觉走出去,门“砰”地一声关上了。

3

屋子里顿时安静下来,有一种尘埃落定、廓然无累的感觉。于广舜关掉电视机,关上灯,一个人坐在夜色渐浓的屋子里。唯一的光亮来自墙上的那面镜子,它朦胧地反射着窗外不知谁家的灯火,像是黑暗中的一处洞口。

他合上了眼,享受着黄昏里最惬意的小憩。一片轻微的鼾声悬浮在他的头顶,使他与身处的空间暂时隔离开来,就像冬天里人用自身的体温暖热了被窝,把自己与寒冷隔离开来一样。梦境开始进入他的脑海:那只是一些梦的碎片,薄脆、杂乱:一架巨大的桥梁……一段朽蚀的木头……一片辽阔的水域……这些梦的碎片毫无意义地进入他短暂的梦里,使他(在梦里)莫名地感到愉悦和舒畅。

有人敲门。

于广舜睁开眼,听到几声迟疑的、犹豫不决的敲门声。梁驰斌正探头探脑地站在门口,“你在家呀?我还当没有人呢!”

于广舜顺手打开电灯,喧哗的光线立刻轰然而至,一时间让他眼花。“你倒是进来还是不进来?”

梁驰斌是于广舜的校友,比他低两届。但是在大学时他们并不认识。梁驰斌给他所在的那家市级刊物投过稿,一谈起来他们俩竟是校友。

“彭老师不在家?”梁驰斌问。

“她带晚自习去了。”

灯光下梁驰斌的脸色有一种不自然的苍白,像是刚刚干完重体力活之后,由红转变的那种白。于广舜叼上一支烟,给他扔一支过去,梁驰斌接住,仍是一副心神不定的样子。“你……没有什么事吧?”梁驰斌问。“没有什么事。”“那就好。要是你有事我马上就走,可别耽误了你。”

“你怎么了?是不是又和老婆打架了?”

梁驰斌干笑一声,坐下来,这才恢复了几分自然。“没有打,吵了架。”他说。

于广舜乐了,“看你这副样子就知道。又怎么了?”

梁驰斌支支吾吾道:“不过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她老是和我纠缠不清。真要有什么大事倒也值得!”

“你得让着她一点、哄着她一点,女人都是这样的。”

“我还要怎么让着她?就骂我没用:当不上官、赚不来钱,也不去帮她进货……”

梁驰斌结婚才一年多,他老婆先前爱好服装剪裁,经常光顾时装店,后来竟自作主张盘下一爿店,干脆把公职也给辞了,生意是越做越有兴头。那点蝇头小利偏偏却被梁驰斌瞧不上眼,也从来不愿往店里多走一步。他老婆手里多了几个活钱,反过来百般挑剔起了梁驰斌,两个人便时常怄些闲气,几次三番吵着要离婚。有一次梁驰斌晚上不愿回家,便约了几个人到于广舜这儿玩扑克牌,刚刚玩了几把便被他老婆找上门来,又是吵又是骂的,弄得大家都十分扫兴。于广舜对此已是见多不怪。他自己的屁股还时常擦不干净呢,梁驰斌说给他听的那些家长里短,哪能灌得进他的耳朵!

于广舜起身重又把电视机打开,有一句没一句地应对着梁驰斌,眼睛却盯在屏幕上,跟着屏幕上那些一点也不好笑的笑话一起大声地笑。最后他实在忍不住,便打断了梁驰斌的话:“算了,算了,你的那点破事我早就听腻了,不说也罢!”

梁驰斌不再言语。过了好半天,他又说:“你家里……有没有什么吃的?”

“还没有吃饭呀?你怎么不早说!厨房里还有几个馒头。”于广舜忙站起身。

“我自己来,我自己来,你就坐着吧!”梁驰斌边说边抢着进了厨房。

就着开水和咸菜,梁驰斌一口气吞下了三个冷馒头。“刚才我一气之下跑出来,在街上转悠了好半天,气得我什么也吃不下。这会儿倒有一点饿了。”

“吃吧,对付着吃饱了,赶紧回家去。”

于广舜暗暗有些好笑,这个写过现代诗的小子,也曾经恃才傲物,那时他的眼睛里放得下谁?可结了婚就开始变得有些委琐,全然没有了先前的豪侠之气。

“对了,差一点忘了告诉你一件事。你最近见没见到过方雁如?”

“方雁如?没有,没见过她。”于广舜心里“格登”一下,可表面上仍然不动声色。

“昨天我到市中心医院,碰到了她表妹。方雁如住院了。”

“她得了什么病?”

“肝炎——肝坏死,她可能……活不了多久了。”梁驰斌的声音里有一种令人讨厌的、安慰的调子。

于广舜站起来,转一个身,重又坐了回去。“你盯着我看什么看?又不是我得了肝炎——肝坏死什么的!”他干咳一声,笑一笑,忽然间变得烦躁起来。

“我还当你早就知道了呢!”梁驰斌喃喃地说,他的声音低下去、低下去,这种仿佛深知内情的样子令于广舜觉得生气。

肝炎,肝坏死,这也算是绝症吗?在于广舜极其有限的医学概念里,只晓得癌症和艾滋病是不治之症,从未注意过还有一个能致人于死地的“肝坏死”。梁驰斌有胃病,三天两头往医院里跑,对这一类玩意儿是十分在行的,于广舜不能不相信他的话。

他们忽然沉默了。电视里永远是那些大红大绿、欢天喜地的人们,他们大概也不懂“肝坏死”。

“我该回去了,”梁驰斌站起来,“要不然彭老师回来了——不好。”

于广舜忍不住奚落他:“你是跟你老婆吵了架,又没跟我老婆吵架,怎么谁都怕呀!”——仿佛他们刚才的那番关于方雁如的谈话在空气中、在墙壁和地板上遗留下了气味和痕迹,彭小玲一回来就会嗅到、觉察到似的。这份多余、这份谨小慎微再一次令于广舜感到生气。“回去吧,赶快回去,好好过你的日子。没准儿哪天我们就会得上你想都想不出来的什么怪毛病!”

梁驰斌走后,于广舜在书柜里翻来翻去,他记得彭小玲早先买回来过一本《家庭保健手册》,却怎么也找它不着。翻开《新华词典》,“肝”字有“肝火”、“肝脏”、“肝炎”等词条,却没有“肝坏死”。“肝炎”的解释是:肝脏发生炎症病变的总称,患者有发热、乏力、厌食、厌油、腹胀、肝区疼痛等症状,部分患者眼巩膜与皮肤呈黄色……等等,也没解释出个究竟。他洗了一个澡,破例早早上了床。

等彭小玲回来,于广舜已面朝墙壁睡着了。那片轻微的鼾声再一次卫护着他,像一道忠实的、温暖的屏障。

第二章

1

……想象你躺在白色的病床上,一道道胶皮管子像一道道绳索缠绕着你,医生、护士和所有那些闪着寒光的医疗器械都是不锈钢的那种感觉:冰冷,阴沉,坚硬。你曾经娇嫩如霞的肌肤变得蜡黄(一如词典中形容的那样),丰满的面庞日渐憔悴。人们规避你,逃离你,却又怀着一丝侥幸,怀着虚无的同情眺望一个年轻的生命怎样被死神的利爪所伤戮……“我冷,我累了,我要睡着了……”(多么冰凉的小手)……你的草篮呢?你的罗裙呢?

你的欢乐,你的美丽,你的笑容,你的青春洋溢的热情和朝气,都是与这个世界如此不相容的事物吗?……想象你独守寒夜,面对四堵白墙犹如面对一座牢狱。你受伤的翅膀从此停止挣扎,再也不能起飞了吗?梦中的回忆是你唯一的温暖,曾经有过的欢笑和泪水,曾经甜蜜了你整个春天的亲切怀恋从此烟消云散,孤雁南飞,乘一朵聚散不定的白云,回首已是斗转星移……

又到凭一盏孤灯彼此温暖

的时刻了

又到凭一个旧梦彼此安慰

的时刻了

2

山坡上的野草刚刚泛青,那种叫不出名来的、细碎的小白花便大片大片地盛开了:远远望去,它们在微风中起伏摇曳,像一片片浮动的白雾。二月里,于广舜进了市里的这家杂志社。他的几篇小说同时在几家省级杂志上发表,那正是他雄心勃勃想要成名成家的时候,感觉真是好极了、棒极了。

下午,他一个人坐在编辑部里,一个女孩来送稿子。于广舜照例讲了几句客套话:请她坐下;请她把稿子暂时留下来;能否发表——以后会通知她。她静静地坐在那儿,隔着他乱糟糟的办公桌;她纷披的长发不时掠下来,遮住了她的大眼睛:笑容在她的唇边时隐时现,像一线阳光透过一片摇曳的树丛。“我听梁驰斌说起过你,”她说。一时间于广舜的那番客套变得极其多余。

“你认识梁驰斌?”他有些尴尬地说,“我和他虽说是校友,其实也才认识不久。”

那是他第一次见到方雁如。他已记不清都对她说了些什么,方雁如一动不动地坐在那儿,似听非听的样子,不时把头埋下来,仿佛始终没有从自己的心事中回过神来。许多日子以后,他们重新谈起这次见面的情景时,方雁如感叹道:“如果那天我把稿子寄去而不是送去;如果那天你恰好没上班;如果你上班了但编辑部里不是只有你一个人,那我们可能连说话的机会也不会有,更谈不上随后的交往了。可见人的相遇有多么偶然!”

这种伤感的调子很早就已经埋在她的心里了……

等到他们第二次见面,已是半年多之后的初秋。周末,几个朋友要组织一次骑自行车的郊游,于广舜原本与他们并不熟,经不住梁驰斌的再三鼓动,就跟着去了。出发之前,梁驰斌喜孜孜地跑到他的面前,拉起他的手,说:“我要给你介绍一个女诗人:这位是方雁如,美丽的雁子,忧伤的天使……”

方雁如含着微笑,望着他,任凭梁驰斌在那儿酸文假醋,也不说话。她的一袭长发已经高高挽起来,在脑后结成了一个圆圆的髻子。梁驰斌看看她,再看看于广舜,一下子明白过来。“好呵,原来你们俩早就认识了!”

“见过一次面而已,还谈不上认识。”于广舜回过头来,望着方雁如:“对不对?”他觉出自己的语气里有一种过分强调的东西。

她依旧笑着,不置可否,一转身灵活地跃上自行车,猛蹬几下,红色的长裙一掠而过,远远地跑开了。

秋天的太阳温暖而纯净,在郊外,漫山遍野都是金黄色的落叶和干草,空气中飘散着一股淡淡的香味儿。风吹动着树梢,半面坡上的老松树林子都在摇荡,像一阵阵翻滚不息的、绿色的波浪。方雁如一会儿走在队伍的最前面,一会儿又掉到了末尾。她不停地奔跑着,像一只忙碌的蝴蝶;又从刺丛里摘下一串红果,别在梁驰斌的西装扣眼里。

直到最后,于广舜也没有机会和她说上几句话,倒是梁驰斌总是围着她跑前跑后,逗她开心、说俏皮话。那些少年轻狂的无邪举动或许已经不再适合他的年龄和心境了。他只是远远地站在一旁,有些沉郁,又有些落寞。方雁如始终大敞着风衣,线条毕露的身体在他们眼中晃来晃去,她自己也许并不以为意的,于广舜不由得对自己产生了一丝不洁感。

从山上下来后,他们放在公路旁的自行车被人拔掉了气门芯,轮胎全瘪了。大家一筹莫展地坐在那儿,只有方雁如一个劲儿地笑着,被这个恶毒的玩笑弄得十分开心。等到公路上开过来一辆汽车,她突然跳起来,拾起地上的一根竹棍儿,扔到了路当中。车轮从竹棍上碾过去,发出一阵噼噼啪啪的响声。

3

一个微雨中的黄昏,于广舜正准备下班时接到一个电话。方雁如在电话里问他:“能不能请你一起出去走走?”

于广舜沉吟片刻,说:“好吧。你现在在什么地方?”“就在你的楼下。”因为下着雨,天空早早地就昏暗下来了。下班的人们陆续走出了办公楼。方雁如穿一件绿色的长风衣,怀抱一束野花站在雾一样细密的雨丝中,任凭走过身边的人们朝她投去好奇而挑剔的目光。于广舜不由得迟疑了一下。这样的举止是不是有点过于招人眼目?

方雁如大声喊着他的名字,迎上来,随手把那束紫色的野花抛向身后的花坛,像是随手扔掉一个过时的玩具。“我已经等了你好半天了。”她抱怨道。

于广舜紧走几步,连忙带着她离开了那个人多眼杂的大门口。“你倒是逍遥得很。今天怎么有了闲功夫来找我?”他问。

“只不过想约你出来散散心。走,我们找个饭店吃饭去,边吃边聊。”

“也好。”于广舜想一想,同意了。

“刚才我一个人跑到附近的山上去了,”她回过头,远远地朝花坛那儿望了一眼,“那花儿并不美,可它的颜色真是鲜艳极了!”

“那叫闷头花,你知不知道它的气味里会分泌出一种对人体有害的成分?”

“不要吓我,”她满不在乎地笑着,“没准我身上还能分泌出一种解毒的成分呢!”

于广舜无可奈何地摇一摇头。“我看,你身上倒是能分泌出许多小资情调!”

坐在饭店里,于广舜忍不住说道:“你也不问问我,这样出来陪你吃饭,回家后怎么向老婆交代呢?”

“交代什么?不就是吃饭、聊天吗?”方雁如望着他,认真地想了一会儿,“好吧,我就问你:你这样出来陪我吃饭,回家后怎么向你老婆交代呢?”

于广舜被她那种一本正经的样子逗得笑了起来,“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平时也总会碰到一些饭局,下了班没见到我回去,她也就不等我了。”

“本来嘛!我又不会从饭桌上把你拐骗走!”她突然笑了起来,仿佛那是一件十分幽默的事情:“想想看,我要把你拐骗走!我要把你拐骗走!”她重复一遍,又一次笑了起来。

有时,于广舜想,正是她的这种随随便便、没有距离的态度给了他一种距离感,使得他把最初的一些不洁的念头挡在了心里。

方雁如止住笑,把盘子里的菜夹了几样,像鸟一样胡乱啄几口,便停下来,恢复了安静,坐在那儿看着于广舜一个人吃。

“其实,我约你出来,是想和你商量一件事……你能不能跟单位上请几天假,陪我到乡下去一趟?”

“到乡下去?你真的要把我拐走啊?”

“是这样的,我外婆生病了。我自小父母离异,是外婆把我一手带大的。我好想回去看看她老人家,说不定……以后就再也见不到她了…”她的眼圈一下子红了,身体怕冷似地缩成了一团。

“让我想想看:这几天有没有要紧的事情

要办……”于广舜微微有些惊讶,这份邀请实在有些突兀。

“请你……不要急着编出谎话或借口。我实在是找不到一个合适的人陪我去。本来想请梁驰斌的,他人倒挺不错,就是有点叫人不大信得过……”

“好吧,我想法请假就是。”于广舜说。

方雁如顿时破涕为笑,“你真像一个大哥哥!”她欢快地说,随即又低下头,泪珠慢慢从眼睛里滚落下来。“我要是真有一个像你这样的大哥哥就好了……”

“那么你就当我是你的大哥好了!”于广舜说,心里不知为什么有了一丝不快。

“对了,外婆家风景美极了,你去了一定会喜欢上那儿的!”

第二天一早,天放晴了。于广舜向单位请好假,来到市中心的长途汽车站。他们坐了整整五个小时的长途汽车,下车后又走了好一段山路,终于到了那个名叫“草店”的小村子。

一路上,方雁如始终埋着头,也不说话。一到草店,她的眼睛,耳朵,鼻子,她所有的感官和触觉全都开放了一般,喜悦像一束温暖的红光,照亮了她的面庞。

一条小河从村子东头蜿蜓而下,涓细的水流穿过沙滩,穿过茂密的水草,绕过一座座白蘑菇般的、圆圆的大石头流向远处;在一片宽阔的草滩下面,它终于和另一条河流汇合了。青石垒成的、长长的堤岸从那里开始延伸,仿佛永无尽头,却突然拐一个弯,消失在了一座耸立的断崖后面……

一棵棵粗壮的榆树、枣树、槐树从农家小院里窜出来,黑色的瓦屋顶掩映在沉荫深处;远远望去,所有的房屋都被树丛和炊烟连成了一个整体,五月的太阳无限温暖地照拂着这个安详、寂静、美丽的村庄。

方雁如一边呼喊着,一边奔跑到外婆的床前。“外婆,外婆,我回来了!”

外婆艰难地欠起身,泪水淌过了她干枣一样多皱的面孔。“雁子,我的雁子!谁叫你回来的!耽误了公家的事可了得?……”

于广舜默默地退到了门外。一条老黄狗飞奔而来,停在他跟前,望一望他,仿佛很失望的样子,调过头去懒洋洋地走开了。

从屋里传出来婆孙俩隐约的对话……

“……雁子,你对上像啦?”

“没有,外婆,没有。”

“我还当那个后生……”

“不是的,外婆,不是的!人家只是……只是我的一个同事,顺路跟我一起来的。”方雁如急急忙忙打断了外婆的话。

“看上去倒是一个挺不错的后生……”

于广舜听着,心里不由地沉吟了一下,他连忙把思路转到了别处。

晚上,方雁如服侍外婆吃下药,便陪于广舜走了出来。乡下的人睡得早,村子里已是一片安静。偶尔什么地方有了一点点响动,便会引来看家狗的一阵狂吠。等它们的嗓门一个个变得疲倦、嘶哑,这一片多管闲事的、虚张声势的叫声凝结起来,升上去,升上去,悬浮在半空中;四外里重又安静下来,再也不会听到一丝声响……他们坐在河边的那片柔软的草地上。满天的星斗云集而来;河水单纯地流淌着,仿佛竭力压低了声音、怕惊动了什么人似的;萤火虫在远处的草丛中飞舞。月亮从那座新崖后面慢慢升起来了,穿过草丛的小路从黑暗中浮出来,闪着白光;露水濡湿了他们的头发。夜风吹来,空气中飘散着河水的凉爽和麦田的芳香……

他们坐在那儿,什么也不说,被这广袤的,单纯、和平、美好的夜所包围,心里充满了莫名的感动。

第三章

1

那年秋天,于广舜收到一张生日贺卡:一小幅印制精美的风景画。空白处只简单地写了四个字:生日快乐。落款是方雁如。他不记得什么时候向她提起过自己的生日,不过,他已经有许多年没有收到过生日贺卡了。还是刚刚毕业时,同学之间互相寄过贺年卡、生日卡之类的东西,不久大家便都失去了这份兴致和耐心。他几乎已经忘记了自己的生日。于广舜把那张贺卡握在手里,掂一掂,会心地笑了。他随手将它塞进了公文包里。

从乡下回来,他们就没有再见过面。有好几次梁驰斌张罗着要聚会,于广舜都没有去参加。他有点儿担心在那种场合会见到方雁如。她当然可以任性率真,他却必须小心把握。那时他并没有预料到等待他的麻烦会有多大。不过,和女孩子打交道,他还是第一次这么谨慎、这么瞻前顾后。那样的夜晚、那样的境地虽说有点儿“小资”,人一生中又能遇到几回?

又过了些天,在家里,晚上睡觉前,彭小玲突然问他:“方雁如是谁?”

“方雁如?是一个业余作者,给编辑部投过稿。”于广舜淡淡地回答了一句。

“她是不是很有才?是不是很漂亮?”彭小玲追问道。一丝尖刻、讥讽的笑容浮上了她的嘴角。

“我怎么知道?她有才没才,漂亮不漂亮关我屁事。”于广舜只想小事化了。

“是吗?她可是很关心你呢!连你的生日都记得这么清楚,可见对你有多关心。我倒有些自愧弗如了!”

于广舜火了,“你不要没事找事,寄张生日卡又有什么了不起?”

“我不过问了一句她是不是很有才、是不是很漂亮,又有什么了不起?是你自己在急嘛!”彭小玲像个阴谋家一样得意地笑着。于广舜最怕的就是她的这种沉着的冷笑。

“你要问也别来问我,跟你说我不知道!”

“好吧,就算你不知道。我问你,只不过是想给你一次改正的机会。顺便提醒你一句,我自己会打听出来的!我肯定能打听出来!”

于广舜干呕两声,气得再也说不出话。

接下来的一个多星期,于广舜每天下班回家,迟迟见不到彭小玲的影子。到天很晚的时候,才见她风尘仆仆、满面春风的样子回到家里,也不吃饭,也不搭理于广舜,兀自在屋子里走来走去,嘴里不时哼出几声流行歌曲。于广舜不敢去想象她究竟找了些什么样的人、用什么方式在“打听”。这是一件多么让人丢脸的事情啊!他要如何才能制止住她的这种疯狂的举动?

向她坦白一切吗?向她承认自己犯下的“罪过”吗?可是他们并没有做过什么啊!在草店,在那个宁静的月圆之夜,他们之间的确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但是绝对没有人会相信这样的天方夜谭。彭小玲当然不会相信,要是说给梁驰斌听,就连他也不会相信的。于广舜突然感到有些惶惑:那时,他真的像个圣人一样纯洁高尚吗?从头到尾,他的内心深处真的是全然无辜、无可挑剔的吗?或者那样的夜晚只是一场模糊的梦?

以他的观察,两个人如果成心苟合,是一件十分便当的事——不过几分钟而已,完全做得到瞒天过海。如果仅仅为了苟合。问题恰恰不在这里。这也许就是为什么有些女人宁可容忍自己的丈夫去嫖娼,也决不容忍第三者插足的原因。

到星期天,彭小玲终于满载而归,开始了她的“大清洗”。一清早,于广舜本来说好要到印刷厂去,那几天杂志正在出清样,他要去加班。彭小玲拦住他,冷笑一声,说:“时间还早得很呢,你就等不及了?”

“你什么意思?印刷厂要出清样,我得去加班。”

“我看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少了谁地

球都会照转!”

“你要干什么?”

彭小玲不慌不忙地掏出两张长途汽车票票根,朝桌子上一拍。“这可是从你的书桌里掉出来的。说说看,‘草店在什么地方?是不是一个野鸡店啊?”

于广舜索性把公文包一扔,一言不发地坐了下来。

“还有,你五月份说是出去采访,这件事怎么连你们的总编也不知道?你倒是也说说看!”

“我跟你说不清。”

“你跟我说不清,我倒要跟你说说清。告诉你吧,前两天我也去了一趟草店,那几家肮脏的破旅店我都挨个查了一遍。你倒是做得滴水不漏!你们大概是用了化名登记房间的吧?再不然,干脆找了个地方野合?如果是这样,何必跑那么多的冤枉路呢!”

于广舜只觉得血液在慢慢往脑门上涌,太阳穴正“突突”地跳个不停。他失眠,昨天夜里他整整一夜都没有睡着觉。

“……我还可以告诉你,我已经去找过那个不要脸的黄毛丫头了……”

于广舜立刻圆睁双眼,盯紧了彭小玲。见他终于有了反应,彭小玲越发来劲儿了:“这个小破货,这个臭婊子,她怎么不敢出来见我呵?!我倒要看看她的脸皮有多厚…还真让我赶巧了,单位开大会,好得很!我就是要让她全单位的人都知道她是个什么东西!……”于广舜站了起来。

“……投稿!是投稿,还是投怀送抱……”

于广舜又坐下了。

“……敢跟老娘过招儿!小心老娘哪天会拿硫酸,烧了她的那张小脸儿……”

仿佛电视机突然被关掉了声音,于广舜的大脑里一片空白……他已经听不见彭小玲在说些什么,只看见她的两片儿嘴唇在飞快地翕动。他站起来,摇晃着,像是微微有了一点儿醉意;然后他抡起巴掌,使出浑身的力气,朝着那张陌生的、劳碌的、被唇膏涂抹过的嘴狠狠地扇了过去……

彭小玲狂叫一声朝他反扑过来。他顿时瘫坐在地板上,任凭她又撕又抓;汗珠刹那间布满了他的脸,他感觉到脊背上仿佛有无数个小虫子正缓缓往下爬……

对,他要走,他必须到印刷厂去一趟。但是门被堵死了:彭小玲眼下正半倚半靠在门背后,号啕大哭。他抬起手,忽然看见手背上沾着一抹血迹,可他并没有觉得疼。那么,血是彭小玲的了:对了,她的嘴唇确实显得厚了一些,也许还有点儿发乌。他打了她吗?他干嘛要打她呢?

于广舜迈着异常轻松的步伐,在房间里走了一圈。他觉得大脑豁然开朗了:他看见了另一扇门。他走过去,轻轻一推,门开了。于是,他转过身,从地上拾起公文包,拂去上面的灰尘,无比通畅地走了出去。

外面很好。空气很好,阳光也很好。于广舜记起今天是星期天,人们大概还在被窝里睡懒觉吧。他觉得两条腿有点发虚——刚才打人时不该用了爆发力,消耗太大了点——但脚步仍然十分踏实。

就这样,他走出客厅,走到阳台上。有一阵子,他站在那儿,有点儿茫然无措。是的,他要走,他必须走:于是他大跨一步,迈过了阳台上那道不算太高的铁护栏。随后,他开始飘落——像一片树叶或羽毛一样缓缓飘落。他的耳畔掠过一片呼啸,像风,像海潮,像林涛……有什么东西在他的脊背上使劲勒了一下,突然中断了他飞翔一般美妙的飘落,这使他感到无比愤怒。这种愤怒的感觉远远超过了疼痛和恐惧的感觉……

彭小玲哭喊着从三楼飞奔而下。被二楼晒衣服用的几道铁丝绊了一下、屁股着地的于广舜呈“大”字型躺在那儿。刚刚还是空空荡荡的楼房前立刻聚满了闻风而动的人,像一片落在雪地上的麻雀。彭小玲什么也不说,拉起于广舜便往回走。

于广舜摸了摸屁股,拍掉裤子上的灰尘,又转身拾起摔出去老远的公文包,跟着彭小玲慢慢上楼去了。

2

有一阵子,于广舜过上了平静、安逸的生活。彭小玲在他面前绝口不提方雁如三个字,也绝口不提那个惊心动魄的星期天。她张罗着把旧彩电卖给了乡下的亲戚,买回了一台大屏幕多功能进口彩电;又添置了空调、音响等一应现代化家庭设施;下了班便匆匆忙忙地回到家里,做饭、洗衣服、打扫房间;对于广舜更是关怀备至,对待他就像对待一个大病初愈的人。

于广舜变得沉默、温和,温和得让人觉得他未老先衰。下了班他哪儿也不去,就坐在家里抽烟、看电视。不久他连香烟也不抽了。再好的香烟抽到他的嘴里也觉不出味儿来,只剩下苦和辣,他索性把它戒了。每天,他早睡早起,生活变得极其有规律;不出半年,他的体重竟然增加了十几斤。

春天,彭小玲提议两个人一起出去旅游,于广舜愉快地接受了。结婚的时候,他们的手头不够宽裕,一直没有一起出去过。他们选择了庐山。一路上挤火车,挤轮船,挤旅馆,除了挤就是一个“贵”字:各种票价贵,饭菜贵,没有一样东西不是贵得吓人。转了一圈回来,于广舜仍是那副无精打采的样子,脸上还多了一层疲倦的表情,仿佛再也无法从登山的疲惫中恢复过来了。

他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再写小说了。从前的朋友见了面,问起他,他说:“写了又有什么用?我反正也写不出什么名堂来,又何必去难为自己!”

后来他突然迷上了打麻将。牌桌上大家六亲不认,常常骂得狗血喷头,一转身又是割头换颈、谁也离不开谁的铁兄弟:缺“角”的时候救场如救火,方显出肝胆相照的哥儿们义气。在麻将桌上他重新抽起了烟,并且烟瘾比以前大了许多;在麻将桌上,他神采焕发、双目如炬,重新找回了往日的生气和斗志。有时候他带人到家里来玩,彭小玲不仅没有丝毫不悦之色,反而端茶递水,把“后勤工作”安排得井井有条。之后她便坐在于广舜身边,给他“煨火”,关键时刻眼疾手快地替他出上个“章子”,令于广舜暗暗叫绝、自叹弗如。实在缺“角”的时候,受大伙的央求,彭小玲也不推辞,落落大方地挽起袖子,亲自上阵。麻将桌上无非空气污浊一点,男人们不过爱说几句下流话,能奈她何?不久大家便公认她的麻将比于广舜打得漂亮,称赞她心态稳定、技术熟练。有了这两点,“背火”的时候处惊不乱、扛得住:“顺火”时也识得大局、善于把握时机:要么穷追猛打、要么见好就收。这就叫大将风度。几个常来玩的牌友一见她上桌,先就胆寒了几分,他们说:“你是一个‘职业杀手,我们怕你!”

彭小玲对答如流:“俗话说常赌无输赢,我不过偶尔和你们打两把,‘火好是正常的,哪里敢称‘职业杀手?”

逢到于广舜在牌桌上输得不可开交时,便换上她顶一阵子,常常竟能起死回生,把于广舜输掉的钱统统又赢回来。

那可真是一种美妙的感觉:那是有惊无险的感觉,那是绝处逢生的感觉。等客人们四处走散了,他们也顾不上收拾残局,顾不上东丢一只、西丢一只的茶杯,顾不上满地的烟灰和烟屁股,两个人急急忙忙凑到一起,清点着手里的钱。那一大把花花绿绿、失而复得的钞票似乎比赢来的更有价值,更令人鼓舞和开心;他们一起回忆着牌局,回忆当天那几个堪称“经典”的段落,重又体验了一遍当时

的快感。“要是我的胆子稍稍小一点,跟着上家拆牌,那个‘七对自摸就废了!”彭小玲感叹道。

“换了我绝对要拆!‘停到个绝七万上,哪里‘和去!你也真是胆子大!”

“这就叫‘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那张八万一冲出去,我就知道没人能和得过我,想不到竟是‘自摸!”

他们议论一番、总结一番,彭小玲伸个懒腰,顾自闭着眼睛打哈欠:两个人这才感到困了。彭小玲指一指于广舜,口齿含混不清地说:“看你那张脸,都什么颜色了!”

“还说我呢,你自己去照照镜子!”

他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忍不住朗声大笑起来。两个人也不洗漱,囫囵往床上一歪,便蒙头大睡。第二天早晨一到钟点,彭小玲便起了床,化好妆,准时赶去上班。整整一个白天,没有人看得出她是熬了夜的人。

他们的关系终于变得融洽、和睦。自打结婚以来,他们还从没有过这样的融洽与和睦。于广舜对彭小玲的品质和为人突然有了全新的评价和认识,觉得自己从前对她的许多看法都有失公允。她精明、能干,只要能把她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任什么事情也难不倒她。要不是命运不公、只让她当了个小学教员,她恐怕早就成了个“女强人”了。看来找老婆就得找这种经得起“造”的老婆,他的选择很对、很超前。就连她在对待方雁如的这件事情上,除了具体做法不够妥当、也可以说是有些过火之外,于情于理还是讲得通的。她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捍卫自己一砖一瓦建设起来的婚姻和家庭,谁能说她不对?

想到方雁如,于广舜的心头再一次涌上了一股感伤与愧疚的浪潮……她那么单纯、任性,像个孩子一样从不懂得自我保护(而他是应该保护她的)——这一点就是她远比彭小玲逊色之处。

有时,于广舜独自站在阳台上,看着楼下那条时而人来人往、时而空空荡荡的马路。马路两旁的悬铃木经过一年又一年的修剪,树冠高高越过路面、向着对方不断地伸展、靠拢,有一天它们连在了一起,到了夏天就是一个长长的绿色帐篷了。他站在那儿,比最顶端的树枝还要高出许多,这样的高度令他暗自惊心……在那片由黑色的泥土组成的黑暗王国里,真的有他曾经渴望过的幸福安宁吗?他仿佛又一次看到了自己缓缓飘落的情景。曾经有过一段时间,这种情景不断浮现在他的脑海中,就像安东尼奥尼拍过的那部火山爆发的记录片:一次又一次,无声地、不厌其烦地变换着拍摄角度、速度和景距:远景,近景,特写,冲天而起又纷纷降落的燃烧的土块在高速摄影的慢镜头里缓缓漂浮,看上去像是一团团轻飘飘的飞絮……这一组组不断重复着、变幻着的黑白镜头给人造成了一种奇异的恐怖印象,仿佛你自身也在随着它们降落、漂浮……那天,如果没有那几道晒衣绳,他会摔死吗?他迈步跨过阳台护栏的那一瞬间,想起来是多么轻松自如,又是多么简单——简单得不含任何意义:就仿佛你从马路上走过时,一脚踏了空。

但是他没有死。谁能想象他带着一百二十多斤的体重从三楼跳下来,却毫发未损?谁能想象几根晒衣绳竟然改变了这件事情的所有结果,把一场悲剧变成了一场多少有点滑稽的闹剧?

很小的时候有人给于广舜算过命,说他天生福相,即使不能大福大贵,也总能逢凶化吉、万事顺遂;又有人给彭小玲算过命,说她有“帮夫运”,这些当然都是无稽之谈,可有时于广舜无意间想到这些,不得不暗自惊叹:他死里逃生,幸运地躲过了一时冲动可能酿成的恶劣后果;他濒临破裂的婚姻不仅得到了拯救,而且变得越来越牢固。有什么能比得上原配夫妻更适合一个美满家庭的建立?他从三楼上坠下来,不如说是从那些不切实际的幻想中坠回了现实生活,并最终与彭小玲、也与许多人达成了一致。

3

从那时起,有关方雁如的点滴消息,于广舜都是从梁驰斌那儿偶尔听到的。梁驰斌是他从前的那帮朋友中唯一与他保持来往的人。梁驰斌腿勤,嘴勤,耳朵也勤,虽说自己的“窝”常常围不圆,对别人的大事小情却时时关心、处处留意。尽管他早已不再写那些聱牙的、布满“带骨头的句子”的现代诗,却仍旧三天两头往于广舜家里跑。发生“坠楼事件”后,是他苦口婆心拖着于广舜到医院去做了一次全面的体检,那股跑前跑后、不辞劳苦的热心劲儿曾让于广舜正经感动了一回。

但是于广舜早已失去了和他深谈的心情,嫌他太过罗嗦、太过一本正经,凡事总爱大惊小怪。这些都是他那几年写诗写的。写诗,就像妇女生孩子,一不小心就会在哪儿落下毛病的。如今,逢到梁驰斌扯起话头,问他“最后读了什么书、空闲时都干了些什么?”时,他便一脸深沉地回答:“赌博、操逼、看电视。”逗得梁驰斌捧腹大笑,一迭连声地喊着“堕落”、“颓废”。彭小玲呢,表面上对梁驰斌不冷不热,背地里却骂他“是个小丑”。她也许认为在方雁如的事情上梁驰斌是一个同谋和帮凶——她能够原谅自己的丈夫,却永远不能原谅梁驰斌。

其实,梁驰斌自己也没有和方雁如见过几次面,他的那些消息,大半都是听来的:先是说她认识了一个从深圳过来的、搞城市雕塑的人,是个“大款”。于广舜便满心安慰地想:那个人应该是个艺术家,起码也是个很懂得艺术的人;如果他有很多钱,那是再好不过的事。一个富有的艺术家肯定要比一个贫穷的艺术家更有能力给人带来幸福。只是,现今的他只能对这一切隔岸观火、隔靴搔痒地听上一听、想它一想了。

据说后来方雁如辞去了公职,和她的雕塑家结了婚。雕塑家其实并不搞城市雕塑,他真正的“作品”是室内装修。以前人们常说,随便往大街上扔块砖头,肯定会砸破一个诗人的脑袋。眼下搞室内装修的人比当年写诗的人还要多,可见这是个肥得流油的行当。于广舜又想:看来那个人不是什么艺术家,只是个包工头。但愿他是个有艺术趣味的包工头。否则怎么解释他如何会对方雁如这样的女孩一见钟情?

方雁如出嫁后便跟着她的雕塑家丈夫四处奔忙。“哪里有石油哪里就是我的家。”也许这样的生活最最适合她那种活泼好动的天性,只是,在那些胶合板、油漆筒,在诸如此类各式各样的化工材料和金属材料之间,她的灵魂同样也能找到一个合适的位置吗?

包工头也好,雕塑家也罢,那个男人提供给她的一切显然远比他这个只会空洞地、遥远地关怀她的灵魂的人可能提供的要多得多。据说(还是“据说”)他们拥有两套住房,本市一套,深圳还有一套。想一想,这样的奢华又有多少人能够消受得起?有时,于广舜走在大街上,看到那些油头粉面的男人一只手挎着女郎,一只手忙不迭地摆弄着“大哥大”的样子,便不由地联想到方雁如和她的那位“雕塑家”。要是她还像从前那样喜欢花儿,再不必劳神跑到山上去采摘了,四季常新的时令鲜花肯定会塞满了她的怀抱,多得让她抱都抱不过来。——这种莫名其妙吃“飞醋”的念头败坏了他的心情,使他对自己非常恼火:以他目前的生活方式,是没有资格批评

这个、批评那个,对世道说三道四的。

逢到有人说起“天下真小”,于广舜就不入耳,觉得这样的感叹矫情、虚伪、不可信:他明明和方雁如生活在同一个中等城市里,就算她终日东奔西忙,也总该有机会“邂逅”吧?但是没有。他走在城市街道上,走在这个拥有八十万陌生的人、可厌的人、高贵或者卑贱的人的城市里,体验着一种类似荒诞派戏剧的情形:当他终于恢复了元气,用一种已然稳定的婚姻为背景,怀着平静的关切(并且,怀着理所当然的好奇心)去从容面对她时,她却不明不白地从他的生活里彻底消失了。

这样的邂逅终于来临时,是在一个十字街口的人行道上。那一天,天上并没有下雨,路面上却泥泞不堪:那地方正在铺设一条什么地下管道。人群被挡在红灯外,一个个表情淡漠地等候着,脚下不时有飞溅的泥水。在大晴天遭遇泥泞,那种感觉真是狼狈透了。一开始,他们都没有注意到对方,等互相认出来时,只听得人群中发一声喊,绿灯亮了。方雁如迟疑一下,一瞬间似乎就要拔脚走掉,终于还是停在了那儿。

“是你……出来办事啊?”

“对的,对的。你……还好吗?”

“还好,挺好。你呢?”

“挺好、挺好。”

他们站在那儿,都有些局促不安地沉默了两、三秒钟。绿灯再一次亮了。

“那么,我先走了。再见。”方雁如没有再看他一眼,低着头匆匆穿过了马路,消失在人流中。

于广舜独自站在那儿,摸了摸后脑勺。那几句干巴巴的对话完全适合于任何只有点头之交的人。这样的生分令于广舜感到的不是失望,而是泄气。方雁如变得又白又胖,头发也剪短了,看上去是沉稳持重的少妇模样。穿着打扮倒还大方得体,并不像于广舜曾经想象过的那样珠光宝气、堆金砌银。使他不解、并且吃惊和羞愧的是,在那极其短暂的时间里,笼罩着他全部身心的、唯一的感觉竟是一种强烈的——肉体的冲动。她高耸的乳峰、丰腴的面庞、从领口裸露出来的那一圈白生生的脖颈,都使他抑制不住地产生着那股冲动。这实在太不堪、太荒谬。从前,当他们彼此接近的时候,他还从未如此明确无误地感觉过这样的冲动,难道他对她的全部感觉转了一个大圈,最终还是回到了肉体上?或者只是因为,他已经在不知不觉中变得如此庸俗?

于广舜在马路牙子上使劲儿蹭了蹭鞋底的泥,转过身,朝着另一个方向,悻悻地走了。

按时间推算,那时候方雁如就已经和“雕塑家”离婚了,但于广舜当时并不知道。方雁如经历了一场极其短暂的婚姻,静悄悄地回到了她原来的生活中,唯一的不同就是从一个少女变成了一个独身妇人。于广舜和彭小玲打过、闹过,梁驰斌也和他老婆打过、闹过,最终离了婚的偏偏是方雁如。这也应了那句话:会咬人的狗不叫。

那以后,于广舜整天忙于他的“赌、操、看”,渐渐已不再想到方雁如。只要一想起那次在街头他的那阵冲动,他便满脸抽搐、扭曲,就好像闹牙痛似的。

第四章

1

第二天早晚,于广舜醒来后觉得头疼、骨头疼、四肢乏力,好像宿醉未醒。每逢睡觉睡过了头,人就会有这种不适感,就如同吃东西吃过了头,会引起消化不良一样。彭小玲已经上班去了。这几天学校要期中考试,她的时间抓得很紧。

于广舜坐在床头,点一支烟,抽了几口,嘴里一点味儿也没有。烟头夹在他的手指间缓缓地、自动地燃烧着,一小股淡蓝色的烟雾升上去,仿佛不甘心似地消散在了空气中。他刚想动一动身子,一长截烟灰抢着掉下去,落在了地毯上。彭小玲平生最反感的事情之一就是他躺在床上抽烟。她哪里懂得一觉醒来之后第一支香烟对于男人的重要性?

昨天夜里,他睡得很沉;他的身体侧卧着,并拢着的双臂紧紧地护着前胸,像睡在母腹中的一个胎儿。从躺下到醒来,经过了整整一个漫长的夜晚,他始终保持着这个姿势。一些杂乱、冗长的,让人十分费解的梦境不断纠缠着他,像一大片水草纠缠着一具正在下沉的尸体。在梦中,他不停地鼓动鼻翼,竭力想要驱散它们;一种绝望的、温柔而又伤感的情绪控制了他。有什么大祸临头的事情就要发生吗?

是的,昨天晚上梁驰斌来过,向他提到过方雁如。她身患绝症、她不久于人世、她行将就木……可是这一切难道真的和他有什么关系吗?一个人死去了,除了对他的家人或直系亲属能够产生一点直接的、真正的影响之外(不幸就连那点影响也是短暂的、物质化的),对于其他活着的人来说,是和死亡本身同样抽象而遥远的事物。这个曾经使他怀着一腔朦胧温情的女人,这个被一连串打击弄得走了样、离他早已遥不可及了的女人,终于要提前面对这最后的打击了,谁能说这样的结局对她不是一种解脱?

于广舜扔下烟头,穿好衣服,就着水龙头里的冷水洗了一把脸。那捆小白菜原封不动地扔在厨房的地板上,一夜之间叶子全都蔫了、黄了。想到买之前和小贩讨价还价的情景,不由得有些令人好笑。他随手把它扔进了垃圾筐里。

出门之前,他小心地掸去了地毯上的烟灰,又把房间的窗户全部打开了。幸福的家庭需要新鲜的空气。

2

已经过了上班时间,马路上人迹寥落。秋天的第一批落叶被风追逐着,在尘土里飘来飘去;一个又老又丑的瘦女人石破天惊地尖叫一声,在楼下收破烂儿。

菜市场旁边的小吃摊这会儿也已变得冷清了,摊主们抓紧时间开始清点起手中一把把又脏又破的零钱。于广舜找了个位置坐下来,要了一碗面。

汤料里放了太多的辣椒油,刚吃了几口便辣得他睁不开眼睛、额头上汗珠直冒;他丢下碗,掏出钱来放在那张油腻不堪的小桌上,一脸蠢相的小摊主找钱时磨磨蹭蹭的样子也惹得他满心的焦躁与不快。一抬头,却看见录像带出租店的那个小艳儿正在把铝合金卷闸门使劲儿往上推。于广舜立刻朝她走了过去。

“艳儿、艳儿,”他冲她喊。

“是你,”她回过头来,认出了他。

卷闸门已经推上去了。小艳儿一边走进店里,一边拿手往脸上扇风,娇喘吁吁的样子。

明明没有要租的带子,他还是流连在那儿,装模作样地挑拣着。小艳儿打着哈欠,把昨天才向他报过的那一长串录像带名重又报了一遍。

“这些都不好看。”于广舜说。

“怎么不好看?昨天有个先生,一次就借了二十几盘。”

“二十几盘?那他夜里还睡不睡觉了?”

“不知道。我怎么知道?”

“这样吧,今天晚上你在这儿等着,我请你去跳舞,好不好?”

“我不去跳舞。”她鼓着腮帮子,神情黯淡地说。

“为什么不去?就是跳跳舞嘛,又不会让你干别的!”

“反正,我不去。”

“那就算了,回头我去请别的小姐,你可别后悔啊!”于广舜装着很认真的样子说。他突然记起她的左臂上被烟头烫的那块疤,心想:真应该在她的右臂上也烫它一个。

从那儿出来刚走几步,听到有人在背后喊他的名字。于广舜回头一看,竟是多日不见的一个牌友。那人问他:“你现在要到哪儿去?”

“去上班。”

“都它妈几点钟了,还去上班!得,干脆到我那儿去,哥几个好久没切磋了,小玩一把怎么样?”

于广舜还在犹豫,那人不由分说地拖着他,横过马路便走。

3

下午三点多钟,于广舜输光了兜里的钱,第二次来到了小吃摊前。整整五个小时,他居然一把没和,真是背火背到了极点。肚子早就饿得挺不住了。他掏出兜里仅剩的一点零钱,随便要了点吃的,也顾不上辣和烫,狼吞虎咽地下了肚。

走在回去的路上,他两腿发虚、双眼发花,浑身的骨头像是散了架。这是晴朗而又寒冷的一天,秋天的凉意已经觉出来了。

在街角处,那个象棋摊仍然摆在那儿。这个时间里没有人会来下棋,黑红两方的棋子却整整齐齐地摆放好了,一派枕戈待旦的严肃气氛。守棋摊的老头眯缝着眼睛,正一动不动地坐在那儿晒太阳。在尘土飞扬、熙来攘往的大街上,他就像一座孤零零的岛屿。

老头坐在那儿,安详、从容,超然物外,仿佛已经睡着了。但是从他眯缝着的眼睛里射出的、那一线雪亮的光却密切注视着每一个走过那儿的人们,绝不会漏过任何一个真正的棋手。

于广舜不由地停住脚步,远远地站在那儿,久久地注视着这个老人……

随后,他转过身,慢慢地回家去了。

责任编辑倪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