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桩团事
1998-08-20王学斌
王学斌
有这么一句话,叫作:“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当团支书六七年,我的“烂”笔头也记下了不少人和事。谨捡一二。
啃“骨头”
王庆是家里的独生子,是一个想干啥就干啥、说话做事一点也不考虑后果的人,为此,他经常因一些小事和别人吵架。因他身材较瘦,大家戏称为“骨头”。
他平时很少参加团支部组织的活动,有时勉强参加了,也是一种无动于衷的表情。针对他的问题,我们支委不知动了多少脑筋,但都无济于事。于是,我们开始了一场复杂的啃“骨头”攻坚战。我们不厌其烦地反复找他谈话,虽略有效果,但总是进步不大。然而,功夫不负有心人,一个彻底改变他对团支部看法的机会终于来了。
那年冬天,他因摔伤住院,腿上缝了好几针,行走困难。由于他离家较远,家中无人来照料,团支部立即召开支委会,当即决定由团支委轮流值班照料他,为他买饭,换洗衣服,多方面关心他,培养他与组织之间的感情。“你们对我这么好,我很后悔以前对团支部的那种偏见,真是‘事变见人心呀!”“骨头”终于被感动了。
浪子回头金不换。出院后,他一改以前的作风,对团的工作十分热心,犟牛的脾气也改了。在团组织的多方面关怀下,他的思想进步很快,工作上也取得了很大进展,还被支部评为优秀团员。
一天下班前,王庆找到了我,说是有一份材料要我帮他修改,我打开一看,原来是一份入党申请书……
我要“退团”
那年小钟26岁,已结婚两年,并已怀孕数月,不久就要当妈妈。
在一次团支部大会后,小钟找到我,对我说:“书记呀,我想退团。”‘‘为什么?”她支吾半天,最终还是“反正我要退团。”
此后,我单独找她谈过几次,她也找我两次,而且她的措辞一次比一次强硬。我感觉没有挽回的余地,最后只好向上级团委汇报。上级认为是我的工作没有做到家,还说如果给她办理退团手续,将影响我们支部的年终评比。
回来后,带着沉重的心情,我又一次找她谈心。“以前团费每年才5块钱不到,而现在呢,半年就要交十几块;另外,我马上就要生孩子,无法参加团支部活动,奖品拿不到一个,只有付出,没有回报,吃亏的交易,我不干!”‘‘干”字故意拉得特别长,似乎是在向我示威。
作为一个团员,把话说到这种地步,让我这个做书记的也无话可说了。
是啊,由于这几年工资涨得快,按照团章规定,原来基本工资在100元以下按0.5%收取团费,而现在基本工资超过了100元就要按1%收取。小钟由于学历高,毕业时间长,工资涨到200多,每月就要交两元多钱,而我们支部一般半年收一次团费,从以前的两三元一下子涨到十几元,又是几个月集中在一起收,数目较大,是有点让人一时无法接受,何况小钟平时就是一个斤斤计较的人呢!
经过再三劝说,她仍坚持要退团,我们只好给她办理了退团手续。这一年,我支部是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没有被评上红旗团支部。
从那以后,我要求组织委员必须每月收一次团费。
(作者为江苏油田技术监督处团支部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