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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科还是葛兰西

1998-07-15罗永生

读书 1998年7期
关键词:葛兰西知识分子体制

罗永生

九十年代初中国发生了一场关于“人文精神”以及知识分子角色的辩论,不过很多人都没有留意的是,类似的一场论争,在八十年代初的美加和澳洲等地也进行过。虽然踊跃参与的程度和社会反响都没有溢出大学院校和学术期刊的范围,但这场讨论对西方社会思潮和当代文化研究的方向实具有深远影响,不容忽视。我在此不能全面介绍这场论争,只是介绍在这场论争中的两篇虽非正面交火,却是针锋相对的文章,以管窥其中的一些核心问题和新近发展。

第一位是英国伯明翰学派文化研究的创始期悍将班奈特(Tony Bennett),他近年移居澳洲,力倡致力转化人们意识形态的道德主义传统,向以体制分析为主的文化政策研究转化。他对晚期福科的“管治工程”(governmentality)概念加以阐释,认为只有正视“知识/权力”复合体系在现代社会中的具体作用,文化评论的工作才能产生真正的效用。在一篇文章中,他根据福科对所谓怀抱天下型的知识分子(universal intellectual)和务实专微型的知识分子(specific intellectual)的区分,批评一些文学知识分子(例如美国文学评论家Lentricchia)在讨论如何能以文学专长参与社会批判时,混淆了来自福科的看法和旧式马克思主义的传统,特别是对新左派影响甚大的葛兰西的看法。班奈特认为,葛兰西及其影响下的早期英国文化研究,都跳不出人文主义的错误假设,以为知识分子的批评,是以转化(潜能上)先进(现实上)却被压迫的阶层为目的。这种人文主义假设,高估了人的自觉意识和解放潜能,却忽视了福科的洞见,即“人”只是一种知识论述和具体权力交织生成的一种以所谓“主体”形式出现的效果,在每一个特定的历史场景中,它只能是整个“管治工程”体系的产物。在当代社会,各种权力机制在知识专业和生活领域中起着操控和渗透的作用,知识分子不能再幻想成为社会的自知先觉者,负担领导社会的作用。所以,葛兰西意对传统知识分子和有机知识分子的区分只是一种徒劳的努力,他以为后者只要通过与先进的社会改造事业产生有机连结,知识分子就可以救赎他人、救赎自我。

班奈特的立场,是对后现代主义批评的回应,但他并没有对后现代主义的犬儒倾向照单全收,而是着重指出当代知识分子的本务是务实而专微地去颠覆有利权力操纵的知识论述生产,而非空言使命、领导群众。因而,他亦反对另一些自以为可以结合马克思的改革意图和后现代社会触角的所谓“后马克思主义”[例如拉克劳和慕菲(Laclau & Mouffe)],认为那是换汤不换药的道德主义。因为他们一方面虽然吸收了后现代主义的观点,认为主体是充满断裂、浮移和不确定性的,但又以为葛兰西的文化霸权观念,可以拯救无根的主体,将构造反抗主体的工作视为一种纯属话语层面的工作,形成一个反霸权的反抗联盟。班奈特认为这种使主体问题浮游在生产主体的具体物质基础之上的看法,是一种唯话语论(discoursivism),也就是一种唯心的还原论。班奈特对后马克思主义的批评和不少来自旧式(甚至教条的)马克思主义者的批评遥相呼应,但他要说的,不是重扬简单的唯心/唯物的大棒,而是认为只有福科强调的具体微观的具体(local)抗争,才可以保留批判工作的有效性。知识分子的责任不是认同什么先进的社会改革事业,而是踏实地去认清自己身处的知识权力体制,致力颠覆、扰乱真理的生产制造过程和规训(disciplinary)制度,因为这些才是各社会主体被权力的网罗不断转化、利用和配置的地方。一句话,知识分子所应从事的不是梦想在体制外,以高超的道德姿态进行意识层面的批判,而是具体而微的体制内的反体制抗争,因为这些体制才是知识分子真正起作用的处所。班奈特认为,只有走进权力体制的内部(当然在毛细血管般的权力机制下,世界上已没有什么是在体制之外了),知识分子才可以有一种局内人的批判观点。

我要介绍的另一位评论者是印度裔的新一辈文化研究学者拉夏基斯兰(R.Radhakrishnan)。拉氏在一篇名为《成为有效践行的知识分子》的文中,将知识分子问题置放在另一视野中,追问“后于再现/代言”的政治(post-representational politics)是否可行。他的意思其实是想将被后结构主义反复质疑的文化再现问题和具体的代议政治问题连在一起讨论。他以八十年代美国黑人民权领袖杰克逊先后两次参与总统大选的社会动员历程为经验参照,检讨当代后现代思潮当中对“代表性”问题产生的普遍质疑。在这项检讨工作中,拉氏提出了一些备受争议的课题,例如知识分子应向谁负责?知识分子应否成为群众或任何东西的代言者?被压抑的知识和精英的知识的关系如何?关心知识分子问题是否一个精英主义的主张?什么是微观政治?……等等。

拉氏批评福科在一些访谈中不时流露出来的两极化倾向,那就是将各种论述和叙事(narratives)划分为两种:一是断裂性和抗争性的,另一是总体化和体系化的。福科认为,知识分子所热衷的工作是建立体系和理论,然而每次以理论方式去重叙所发生的事,其实都是行使着知识类型的暴力(epistemic violence)。理论愈宏大,暴力愈强烈,转化为具体的权力的可能性亦增加。所以,和怀抱天下的知识分子相反,务实专微的知识分子可以做的反抗,就是重新让被压抑的知识发声。知识分子不再是什么时代的代言人,因为这种代言原来就是暴力。福科主张的系谱学(genealogy)就是去重新发掘被压抑的声音。由此推论,知识分子本身就是群众活生生的生活现实的障碍,知识分子要抛弃的是为群众说话的梦想,因为要放弃的根本就是知识分子的身份,及其负载的精英政治的知识暴力,而要直面的却是各种生活和抗争的具体性和个别性。

拉氏引出赛义德(Said)和斯皮瓦克(Spivak)等人对福科的批评,认为福科如此一笔否定知识分子角色和再现/代言的可能,其实是另一种对知识分子问题的神秘化。因为福科从没有交待那些知识分子在专业领域所作的政治/理论反抗,如何可以免于变成一般的学术专业操作。对具体性和个别性的过分强调,又很容易滑向另一种实证主义。而最严重的,是他缺少了对本人的发言位置的自觉和反省。

福科对知识生产的潜在暴力的分析鞭辟入里,然而他那种充满悔咎的情绪,其实混淆了人们对不同的代言/代表形式的区分。在他精巧细致的具体权力分析(例如监狱和医疗等规训体制的分析)之外,生硬地外加了一个一概而论的权力观。福科在这里是要安放其道德立场,以免其精巧细致和不断强调断裂性的系谱学分析,流于没有价值立场的实证主义。然而,福科这种空泛的道德宣称是脱离了福科本人的发言处境和脉络的,也就是他没有对自己作为一个法国知识分子这个特别身份进行反省,没有考虑法国的知识分子地位、知识与权力的扣连方式和法国理论的世界性流通等现象的特殊性和具体性。因此,福科强调知识分子要不断追求的、以绝对的自我放逐来保证的边缘性,只是一种纯然的无政府主义式否定哲学,它源自福科本人在一九六八年的大拒绝式的学生革命经验。但由于福科或福科主义者往往抽离了这些经验,所以福科的否定并非真正的政治性否定而只是一种哲学性的否定。就如赛义德所言,问题不全在于说了什么,而是谁在说话。再现/代言的问题如果按福柯对知识分子角色的悔罪式处理,那往往会是消极无助的。

由此而引申,拉氏呼吁对葛兰西的有机知识分子命题进行重新估量,以利于反省各种各样的知识分子与所谓“群众”的关系。参照福科对权力和论述的分析,他认为,人文主义者所支持的人格改造,不只停留在意识层面,而必须触及背后的制度和(社会)关系。在这个意义上,葛兰西以及拉克劳、慕菲等后马克思主义强调的反霸权(anti-hegemonic)抗争,并非一种纯然局限于意识形态领域的文字游戏、措辞对抗,而是基于对知识的动员力量,及知识分子在不同社会力量之间所起的各不相同的中介作用(mediations)的认识。拉氏认为,在所谓后现代、全球化等宏大论述不断强调媒介(media)的作用之时,福科那种将知识分子的角色和责任问题排斥到边缘的做法,反而妨碍了人们对具体的中介作用和过程进行了解和评断,因为人们只关注于中介作用本身(mediation as such),对于关系如何透过人辩证地体现出来,如何将关系的转变看成人的积极努力的结果,却愈来愈不关注。

拉氏认为拉克劳和慕菲的理论架构包含了葛兰西的霸权观念,追求的是建立一种连结不同的社会运动的反霸权纲领。这并非知识分子的又一次自我膨胀,或把抗争看成是意识形态转化,而是体认到权力体制并非一部自行运转的机制,也非一成不变地庞大无边,而是社会的运动和转变。在知识分子迷于分析结构的制约作用的时候,关键问题仍在于“谁”在起作用。所以,葛兰西的实践哲学并不只是一种人文主义的人的哲学,从而无力处理这些复杂的统治机制,而是充分关注各种各样的“关系”。这些机制,无论有多复杂,它们还是以知识分子和人们的认识为中介而发挥作用的。具体、个别的抗争虽然很重要,但并不能取代追求建立一种宏观的道义纲领,而强调群众的自发性,亦不能回避知识分子的责任问题。在比较和评价这些中介过程的时候,我们并不需要回避具体的代言/再现的问题,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问题,更不能由一种便捷的哲学答案轻易替代。责问知识分子的有机性质,其实是要建立一种“扎根何处”(constituency)的意识。

具备这种意识的新型知识分子,是有目标和事业的、有推动力的、投身到组织工作去的人。只有这样,我们才不会误会只要宣布知识分子的天下(global)空言从今无效,全球性的宰制力量就不复存在。也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体会杰克逊式的彩虹联盟等民主运动的意义。起这种中介作用的知识分子是否自诩激进,是毫不相干的(就如杰克逊所言,他们的纲领其实是“道义的多于激进的”)。拉氏以为从中介概念出发来检讨知识分子角色,才会真正建立一种对知识分子角色的理解,它可以结连上下层建筑,融通思维和感性,又不忘专业工作,不流于泛泛空谈。这是一种以永恒的说服工作(persuasion)为骨干的工作,有指向性和方向感的践行,它不回避提出主张、编写叙事时遇上的矛盾,也不会把低层群众浪漫化,或提出什么“理论就是实践”来逃避矛盾。拉氏认为,这种社会介入者的局内人(insider)观点,是更为立根于世的(worldly),它大别于福科那种纯以个别性来建立的抽离、外在,甚至是旁观式的犬儒观点。

有趣的是,两篇文章都没有互相征引,但从讨论焦点以致一些隐喻的运用(例如各自都在文末谈到何谓局内/局外的观点),可以推想这其实是一场针锋相对的论争,两者都试图直面一种共同的后现代情状的挑战。不过,和一般后现代的讨论不同的是,两位作者都努力为一种积极介入的政治立场而争辩,从而引申出对福科和葛兰西,以及后马克思主义思潮的截然不同的评价。他们争论的焦点虽仍是人文主义,却非止于赞成还是反对,条分缕析,具有很高的可读性。

不过不可忽略的是,他们争辩的背景其实还是一个广义的西方社会,其知识分子和知识生产的体制化程度和方式,都跟其他社会不尽相同(或者我根本不应假设有在这些方面完全相同的社会)。因此,问题不是他们是否已为中国的“人文精神”争论提供了现成的答案,而是他们的讨论为我们提供了怎样的参考空间。也许,他们的讨论能为中国的知识分子提供一些值得思索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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