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优”须搞好“党团衔接”
1997-09-11马学海
马学海
当前,“推优”工作一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另一方面在某些地方也程度不同地存在着“四重四轻”的问题,即:重突击推荐,轻日常沟通;重口头汇报,轻有形衔接;重推前培养,轻推后考察;重推荐数量,轻兑现结果。
这“四重四轻”,使“推优”工作简单重复,难以健康、深入开展。要开展好“推优”工作,必须搞好“党团衔接”。具体说来,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动态“推优”,促日常沟通
加强对团员的培养和教育,提高团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是“推优”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应把“教育”贯穿于“党团衔接”的全过程,把培养人和教育人作为“党团衔接”的核心内容。
团组织要在“推优”工作中协助党组织抓好考察工作,要注重日常沟通情况,加强教育的针对性。在动态的衔接中,加大对被推荐人员的分析、引导,最终达到党团意见统一,形成共识,做到合格一个,推荐一个。
2、强化基础,促层层“推优”
团组织只有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坚持开展民主生活,才能掌握“推优”的第一手材料,使“党团衔接”有充分的依据。为此,各级团组织应加强团员队伍的管理。在建立三册(《团员申请入党名册》《团员入党积极分子名册》《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名册》)的基础上,建立《申请小档案》,及时掌握申请入党团员能否按期向团组织汇报思想,所汇报的内容是否真实、有针对性。同时,还要建立团员考核评比制度,以便全面掌握情况;要创造轻松的环境,开展好团内评议;要发挥各级团组织作用,采取团小组、团支部对申请人定期鉴定的形式进行考察,并建立必要的记录。
3、形式保证,促有形衔接
形式保证,就是要使党团沟通有形化。团组织可通过建立每月一次的申请入党人员鉴定表,由党组织签署意见、反馈,进行认定。特别是对推荐后的人员,更要做好追踪考察、追踪衔接,使党团双方培养、考察情况得以及时交流。
(摘自《北京青年工作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