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管理,坚冰悄然解冻
1997-08-20
户籍制度,毁誉参半
在我们国家,人一出生户口就一直被人为地划分成“农业”或者“非农业”两大类,这种世袭制的身份,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而且世代相传。
户籍本只是一种社会分工后的职业身份,可是在我国,由于户籍与各种各样的待遇、地位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造成了户籍含金量的天壤之别。一本小小的户口簿成了许多中国人的命根子。不仅就业、婚姻、子女入托上学、享受各种补贴离不开它,而且它还代表着一种身份。这种身份还可以荫及子孙,泽披后世。由于历史的原因,上海的许多工厂被搬迁到安徽和江西两省落户,几十年过去了,但在这些工厂中有56000名工人的腰包里仍然揣着的是上海市的户口本。尽管有关部门曾多次动员这些工人主动放弃上海户籍,加入当地小城市户籍,并许以住房、子女上学、就业等多种优惠条件,但都遭到这些工人的一致回绝,他们发誓“宁做上海鬼,不做二贵人”。就是这小小的户口簿在城市和乡村、大城市与小城市之间竖起了一堵高不可攀的围墙。“农转非”成了“乡下人”走向城市的一座主要的“天桥”。因此,在这条“天桥”上终日人群熙熙攘攘。
建国初期,为了工业化建设积累资金,我国政府不得不采取牺牲农业助工业、牺牲农村保城市的政策。1955年,政府对农副产品实行统购统销的政策,由此在户籍管理上提出了“以吃粮”为标准划分农业和非农业的“二元结构”模式。这种模式在建国初期为稳定新生政权,迅速恢复战后经济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但是数十年来这一成不变的“二元结构”模式也逐渐暴露出了许多严重的弊端。
1957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修改宪法时,把“迁徙自由”四字从宪法中彻底抹去。从此,农民被牢牢地限制在土地上,还被严格限制户口迁移和“农转非”指标,农民进城的路子被人为地堵死。于是,城里人和城外人形成了两个不同的阵营。
改革绕不过去的大山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诞生出来的户籍体制,在转向市场经济体制后,它的最大特征也开始转化为最大的弊端,有的甚至已成为经济发展的桎梏。
现行的户口登记条例规定每一个人以常住地登记为正式户口。但由于近几年商品经济等方面的影响,出现了户口所在地与实际常住地不一致的现象。仅1990年人口普查资料表明:有99%的户口与常住地是一致的,但也有在本地常住而户口在外地的1983万人,外流1年以上的152万人,户口待定的(俗称黑户口)816万人,本地有户口而外出1年以上的1712万人。形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是户籍制度管理不严,也有些是户籍体制自身存在的缺陷。表现在居民不在自己的常住地落户,而落在单位,然后按照隶属关系落在城市;入迁户口不迁;超生人口不落户以示惩罚。这些情况的存在,使得按户口统计的数字同实际相距甚远。
工业化文明取代农业化文明是人类发展中的一大飞跃,城市化建设是一个国家或一个民族文明化进程的重要标记。一方面,我国的城镇化程度目前仅有28%,远远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甚至落后于印度(40%);另一方面我国城市的战略布局又极不合理,10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占40%,不足20万人口的小城市只占20%。我国城市高度的集中和膨胀,虽然强化了城市的多种功能,但也造成了许多自身所难以克服的弊病,俗称城市病,如行车难,就医难,上学难等等。在西方发达国家,10万人以上的城市就称为大城市,5万人以上的称为中等城市,他们在严格控制超大城市的同时,重点发展中等城市,然后以大城市为依托,带动周围地区的经济快速发展。因此,在西方国家中等城市星罗棋布,而在我国星罗棋布的却是广大的村镇。
在我国,从土地剥离出来的农民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