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面前人人平等
1997-08-20关俊
报上说:“韩国某汽车公司1997年在中国的定货量为零。”这个消息的确让我听后一愣。1996年,该公司汽车和中国用户的故事一直就没断过:崭新的车,刚刚开过几百公里,便或是发动机严重损坏,或是机械漏油,或是减震器失灵,但当中国用户找到该公司时,所有产品质量的责任都被推到中国用户的身上。赔偿,不可能!告状?奉陪!该公司称:中国的法律不适用于韩国公司!可惜的是至今也没有听说有关方面给这些中国用户一个说法,这一直让人心里不快。但毕竟有了上面那则不是下文的下文,好歹觉得平衡一点,这也算中国消费者的胜利吧。
但还是有很多旧闻没有下文。日本那家著名的家电厂商这两年在中国也是新闻不断,很多中国用户慕名买来的电视机,到家后便故障频出。而厂商面对中国消费者的投诉,找出种种借口:从用户不会使用,到中国的气候有问题等。厂商不负任何责任。同样也是赔偿没门,打官司?奉陪!但就此也就没了下文。
前一阵,北京的某国际知名品牌照相机用户,因相机说明书上一字的差错,致使他每日空按闪光灯数十次。他得知实情后与日方公司交涉,结果得到日方公司的“裁定”(日本公司居然对中国用户“裁定”),赔偿的方式是给他几个印有该公司标志的钥匙链或是其他什么纪念品。那位不幸的用户当然不能接受这种解决办法,但他也只是对着摄像机镜头说了一句:“早知道这样,就不买了!”从此也没了下文。
还有外地的一位消费者,带着女儿到那家世界著名的“洋炸鸡店”时,由于店方管理不善,致使女儿腿部摔伤。与店家交涉毫无结果,这个可怜的父亲便想出一个办法,通过INTERNET(国际互联网络)将他的遭遇通告全世界的消费者。这下店方有点着急,急于来谈条件,终因意见不合未果,但事情至此也便再没了下文。
“顾客是上帝”,应该是洋商人带来的商业“新观念”,但看了以上这些没有下文的旧闻,总让人感到不舒服。另一件事更让人受刺激:与那家“洋炸鸡店”齐名的“洋煎饼果子”店(暂且这么称呼),曾经向一位老太太支付了百万美金的赔偿,只因为那老者被自己已拿到店外的热咖啡烫伤了腿。当然,那老太太是个美国人。
看来我们不敢指望能得到那位美国老太太的待遇了,还是等待他们自作自受吧。但这希望似乎也不大,那位可怜的父亲天天还可以看到无数中国的父母带着他们的儿女到那洋炸鸡店去,体验文明的新生活,去吃那富裕的标志——洋人的炸鸡。
等待的策略,是打不起躲得起的下策。中国人应该挺直腰杆,向法律讨个说法了,中国人的尊严是不容亵渎的,中国的法律是严肃,公正的,洋人又怎样?
湖北宜昌关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