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潮学案
1997-07-15支宇
支 宇
夏中义写作《新潮学案》的初衷是“新时期文论重估”。但由于新时期文论的“艺术与文化的双重构成”现象,文论作了超负荷运作,承担了诸多不该由文论来承担的使命,且最终成了文化反思的载体,所以,“文论重估”最终变成“文化重估”,该书也成为夏中义对新时期思潮的一种解读,其中对重点学人的选择与阐释,均有独到见解。
《新潮学案》所进行的文化批评是需要价值标准的。综观全书,夏中义所依赖的价值体系是刘小枫为汉语思想界引入的基督神学。这一基督神学价值体系主要有两个要点,一是个体性,二是神圣性。个体性旨在探索存在本体论。刘小枫在《拯救与逍遥》中认定生命的意义在于突破世间一切伪价值,执着探寻人所以成人的价值根基,发出终极价值的形而上追问。汉语文化传统压抑了每个精神个体的终极追问,儒是伪价值、道是非价值、释是反价值。任何价值形态不可以任何形式蒙蔽、阻止每个感性个体的终极追问。夏中义高度赞赏刘小枫关于人/神、尘世/神圣之间不可通约的思想,认为“这从根本上消解了任何神化世俗权威之理由”。
然则,我却从刘小枫、夏中义的此种“基督神性”中读出了“中国现代性”,也就是一种尘世性。刘小枫曾将知识分子分为“五四”一代与“四五”一代。而“四五”一代是从确信走向不确信的一代。作为“四五”一代的一员,夏中义与刘小枫一样具有一种现代性的焦灼。这种现代性的焦灼之所以是中国式的,是因为究其实质,它是一种政治创伤的后遗症——“文革”警惕。这种中国式的现代性焦灼使基督神学的价值标准呈现出强烈的实用性。“个体性”淡化了生存之思的终极纬度而蜕变为对扼杀个性的势力的猛烈抨击;“神圣性”减弱了其否定性的本体力量,成为反造神运动的思想武器。这种强烈的尘世关怀是否会影响其“存在论追问”呢?我注意到刘小枫、夏中义的基督神学具有实用性和“存在论追问”的双重责任。而二者之间并不那么水乳交融。起码这种强烈的现世关怀已经影响了他们的“存在论追问”。中华文化作为存在论追问的一种方式与解答其实是独具匠心的,并不像他们所说的有什么“存在论的欠缺”。
当今学界,“四五”一代学人正担负起文化重建的使命,他们身上这一中国式的现代性焦灼究竟是中华文化的幸呢,抑或不幸?
(《新潮学案》,夏中义著,上海三联书店一九九六年十一月版,13.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