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款相机半年催问无结果
1995-08-22谭安国
中国青年 1995年2期
编辑同志:我于1994年4月16日,给中国科技大学相机厂汇去36元(相机邮购价28元,代购彩卷单价8元),邮购该厂“科服卡”135—2型微型相机。
4月24日,我接到该厂马国新同志回信:“今收到汇款,因科服卡相机已售完,不生产了。所以,请购买新相机,再补22元……”我无意再购买相机,于是去信要求退款。
5月25日,我又接到该厂回信,答复内容同上次一样。我再度去信,声明不再购机,要求退款。
6月13日,接回信,在我所去信后附言:“请把相机寄回我厂后办理退款。马新国。94.6.6”
真是不可思议,我哪里收到过相机?
我先后给《中国青年报》《辽宁青年》去信,均接到回信,让我投诉“合肥市消费者协会”,以求尽快解决。
至今,半年多过去了,我的问题悬而未决,当我看到“中国青年消费者投诉中心”正式运营时,我才重新鼓起投诉的勇气,请讨个公道!
河南洛阳一拖技校9333班谭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