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顾颉刚“令‘候审’”书
1995-07-15朱新华
读书 1995年2期
朱新华
《鲁迅日记》一九二七年七月三十一日:“上午得顾颉刚信,二十五日发。”注:“即要求鲁迅‘暂勿离粤,以俟开审一信。”《日记》同年八月一日:“午后复顾颉刚信。”注:鲁迅复信连同顾颉刚七月二十四日来信,题作《辞顾颉刚教授令》候期与《日记》所载不同。查《三闲集》,鲁迅复信前先录来信,署二十四日,注释显然从此而来。《日记》与复信只隔一天,何以前后不一,实不可解。读顾先生女儿顾潮新著《顾颉刚年谱》,此信系于七月二十五日,似以《日记》为是。但鲁迅八月二日致江绍原信云,“鼻(指顾)盖在杭闻我八月中当离粤,昨得其一函,甘四写”,则上面推测又令人怀疑。不仅如此,七月三十一日致章廷谦(川岛)信说,“今日得其(指顾)来信,阅之不禁失笑,即作一复,给他小开玩笑”,则复信日期也不一定是《日记》所载的八月一日上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