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亮别人
1995-01-01陈招池
青年文摘·上半月 1995年9期
〔台湾〕陈招池
“盲人提灯笼”本是一则笑话,指一个人做事没用大脑想,尽是做些多此一举的事。最近我从朋友那儿得到新诠释。
这位朋友是这么说的:有一个盲人在夜晚走路时,手里总是提着一个明亮的灯笼,别人看了很好奇,就问他:“你自己看不见,为什么还要提灯笼走路?”
那盲人满心欢喜地说:“这个道理很简单,我提灯笼并不是自己照路,而是提供别人光明,帮助别人。如此一来,别人也容易看到我,不会误撞到我,这样就可以保护自己的安全,也等于帮助自己。”
有一次,我搭朋友的车,就借花献佛,再将这则故事叙述一遍与他分享。朋友听后,颇有同感,并以自己的实际经验加以佐证。
他说:“以前我开车经过隧道,总是不喜欢开灯,一来隧道不长,里面光线还不差,二来嫌麻烦,认为实在没必要开开关关。不料有一天被迎面而来的大卡车撞个正着,险些命丧黄泉。
后来我才觉悟到,开车灯是给对方看的,因为车子经过隧道,对方是从亮处进入暗外,视觉难免调适不过来,加上对面来车不开灯,那实在太危险了……”
世上的朋友,在漫漫的人生道路上,自己走路是多么孤寂与危险,万一有旦夕祸福,没有人知道你从何处来?又往何处去?怎么助你一臂之力?
假如能学学这位提灯笼的盲人,在自己有生之年,主动伸出援助之手,帮助与关怀别人,将会获得善报,也正符合“为善至乐”的道理。
(原载《港台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