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私之说
1993-07-15赵健雄
读书 1993年1期
赵健雄
“以公灭私”的说法见于《书·周官》,可见类似共产主义的思想也是古巳有之,足以令我们自豪的。就我记忆所及,五十年代的口号是“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大公尚有私;至六十年代,便逐渐不见这后半句,倡导无私了;文化大革命更提出“斗私”的口号。但距先人的“灭”总还略逊一筹。
《书》所言,如何行法,我不得而知,也颇难推断。因为“私”既灭,又何来由个体聚合而成的公?即使所谓的原始共产主义社会,聚室而居,共劳作甚至共妻,但个人的偏爱、秘密、日常衣服乃至某隐处总还是不能都废除吧?而这些,在《辞海》中都被称为“私”。
五十年代过来的人,大抵已不再有“跑步跨入共产主义”之想。但于这“私”上,则至今仍多歧见,总希望普天之下,皆能少,甚尔无的。其实“无私”这只能用来要求那些得天下者,因为他已以天下为私。至于一般百姓,仅有陋室一间,柴米若干,再不言私,何以苟活?
公而无当,是最可怕的事情。所以我想,求人无私不如令其少私合当。私的祸害,是不匀;而灭私则终要弄到寡。圣人之道说:不患寡而患不匀。好像寡便能匀。其实往往寡而更不匀的。这就两者皆失,何如得其一呢!
读书短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