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标准对数视力表”
1991-12-30偶木
偶 木
九岁的田田兴冲冲地跑进家门,告诉爷爷,老师给他测了视力,5.0。爷爷疑惑地看看小田田,心里十分不明白:还没听说过这么好的视力,最好的视力不才1.5吗?
其实爷爷不知道,这是用新的视力表检验出的结果。5.0相当于旧视力表的1.0。
新的视力表叫标准对数视力表,从1990年5月1日起,这项新的国家标准开始在全国实施。同时,原国内沿用的“国际标准视力表”废止。
从1952年沿用至夸的“国际标准视力表”有一个十分严重的缺陷,就是视标增率不匀,相临两行的视标比率不一致。如一;行的大小之比为2:1,二三行之比则为1.5:1,第九、十行之比却又成了1.1:1,这样测出的等量视力差数在不同的地方所表达的实际视力差不同,便造成视力统计上的困难。另外,它的视力测定范围为0.01~1.5,对于小于0.01的低视力无法用数值表达。
“标准对数视力表”是在温州医学院缪天荣教授1958年创制的对数视力袁的基础上编制成的,它很好地克服了“国际标准视力表”的这些不足。它采用三横划等长的正方形“E”字作为视标,经科学设计,大小增率均匀,每相邻两行之比都为一个常数:10,这样,它就能正确反映视力及其增减幅度了。
新的视力表采用5分法记录视力,用0~5分表达整个视力系统。0表示无光感:1表示有光感;2表示手动:3.0表示50厘米手指;4.0表示原0.1;5.0表示原1.0;超常视力还可以用5.0以上的数值表示,这就增加了预测和记录视力的范围,能够完整地表达所有的视力了,而且,由于5.0到4.0,4.0到3.0之间各有9行,每一行记录相差0.1,就使得这些视力记录值可以直接进行各种比较与统计,这也正是这个视力表最为显著的优点。
在使用方面,新的视力表包括远视力表和近视力表,标准检测距离远视力表为5米,近视力表为25厘米,但也可根据需要及场地大小灵活变距使用。远近视力表在一定范围内可以通用。
由于在视力统计、低视力表达、使用便捷程度等方面所具有的独特优点,标准对数视力表将在眼科临床、科研、卫生保健等方面发挥巨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