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一句古文出处的正本清源
1991-07-15汪少华
读书 1991年10期
汪少华
《读书》第五期《一句古文出处的正本清源》一文指出郭锡良《古代汉语》,杨树达《词诠》引用《尚书》“予欲左右有民”时错注了出处,以为这句话不出自《皋陶谟》而是出自《益稷》,并将错注的根子追溯到清王引之的《经传释词》,疑是从此以讹传讹。今按,王、杨、郭本来不误,倒是《正本清源》一文失于明察,责怪错了。
《正本清源》所依据的版本是中华书局影印的《十三经注疏》,其中的《尚书正义》是旧题汉孔安国传、唐孔颖达疏,其《益稷》下确有“予欲左右有民”一句。但必须说清《益稷》这一篇名的来历。众所周知,《尚书》有今古文之别,“治《尚书》不先考今古文分别,必至茫无头绪、治丝而棼。故分别今古文,为治《尚书》一大关键”(皮锡瑞《经学通论》)。《今文尚书》二十八篇中没有《益稷》篇名,东晋梅赜所献旧题汉孔安国传的《古文尚书》(就是为唐孔颖达作《尚书正义》所采入、经清阎若璩、崔述、惠栋等考证定为伪书的)里,《皋陶谟》的后半部分被分出,独立成为《益稷》。也就是说,所谓《益稷》的文字本是《皋陶谟》中的,乃后人人为分割。学者从文义、词气等方面考察,一般以为不必亦不可分出,甚至有指斥分出为“妄也”的(蒋伯潜《十三经概论》)。如此看来,“予欲左右有民”的出处注为《皋陶谟》倒是恰当的。退一步讲,注为《皋陶谟》与注为《益稷》,同样地无可厚非,因为有所据今文古文的差异,且王引之、杨树达、郭锡良的著作里又未注明为《十三经注疏》、本或孔颖达正义本。同为二十年代末所作,与《词诠》相辅而行的《高等国文法》在引用“予欲左右有民”一句时注的出处却是《益稷》(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359页),这表明杨树达是两引皆可的。就好比说江永是“清安徽婺源人”或“江西婺源人”一样,都不能算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