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调节经济的一种新模式
1990-07-15李克强
李克强
加尔布雷思在他的《经济学与公共目标》中强调要关心和实现所谓“公共目标”。在加尔布雷思看来,正统的西方经济学家往往把“公共目标”的概念偷换了,他们把由大商号组合的计划系统的目标替代了公共目标,而资本主义的经济与社会问题均是由于人们对“公共目标”的忽视造成的。那么,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呢?加尔布雷思提出了这样一个论点:“发出以公共目标反对专家治国论者的目标的天然呼声的,不是政府的行政部门,而应当是立法机关”。(第217页,着重号是我加的)于是他便设计了一套国家调节经济的体制上的新模式。
一、对“新古典派模式”的批判
加尔布雷思构想的一种体制上的新模式是建立在对“新古典派模式”的批判的基础上的。
在加尔布雷思那里,所谓“新古典派模式”包括的范围很广,他把十九世纪以来的所有的资产阶级经济学流派,其中包括凯恩斯主义,都列入所谓“新古典派模式”。加尔布雷思首先勾划了新古典派所设计的调节经济的模式,然后,针对这种模式提出了若干质疑:
第一,政府能否全面有效地控制市场?
加尔布雷思认为,不论是新古典派,还是其中的新凯恩斯派,都企图通过市场来实现政府对经济的全面调控。而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一些具有垄断权的强有力的商号并不服从新古典派所信赖的市场权力。由于新古典派模式“把对经济体系的全面控制同商号的权势隔离开来”,(第30页)造成了其控制过程的实际扭曲和不可能全面奏效。他认为,问题就出在传统的“经济学中的分工理论”。
第二,政府能否真正地代表公众利益?
加尔布雷思认为,新古典派模式中,“政府是处于经济利益之上的,尤其是处于商号的势力或权力之上的”。(第25页)他指出,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一些商号总是千方百计地影响政府,通过获得政府的支持来控制市场。
加尔布雷思没有忘记,马克思主义也认为资产阶级的政府是不能代表公众利益的,政府只是资本家的执行委员会。因此他便断然非难马克思主义是“用对经济社会的不适当见解的这一个来代替那一个”。(第34页)以表白他对政府职能的怀疑是与马克思主义有着根本的区别。
加尔布雷思质疑的结果是“新古典派模式”从出发点到运行过程都是有重大缺陷的,从而表明这样的模式不可能实现他所谓的“公共目标”。
二、现代资本主义经济的二元系统结构
一般认为,现代资本主义经济依然是市场经济,虽然有国家干预和计划化等倾向,但市场的规律依然制约着整个资本主义经济。加尔布雷思认为,现代资本主义经济不是单一的结构,而是由两大部分组成,即:计划系统和市场系统。
所谓计划系统,是由一千家左右的大公司组成的,它能有计划地进行经营,实行计划生产和计划销售,拥有操纵价格的权力,也就是说它可以支配消费者。计划系统不是直接受控于资本家,而是掌握在技术和管理人员,即所谓“专家组合”的手中,因而计划系统的目标不是追逐最大限度的利润而是“商号的发展”。“发展就成为计划系统的,也就是大商号在其中居于主导地位的社会的主要目标”。显然,计划系统具有超越市场力量的优势。
所谓“市场系统”,则是由大约一千二百万个中小商号,即小商小贩、小企业主、农场主、个体经营者等所组成。这些较小的商号力量单薄,无权控制价格,不能支配消费者,因而市场系统是受市场力量支配的,由市场的变化决定其命运。
加尔布雷思不仅说明了“两个系统”的区别,而且论述了它们之间的联系。他指出,“计划系统”在很大程度上是“市场系统”所处的那个环节的一部分,二者是并存的。市场系统所使用的动力、燃料、机器、设备、原料和交通运输,是计划系统所提供的,市场系统的参加者所购入的消费品和劳务中的很大一部分,也是计划系统供给的。同时计划系统又是市场系统产品的买主,就农业来说,情况最为明显(见第56页)。加尔布雷思认为,两个系统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是互相依赖不断发生着交换关系。但在交换中,双方的权力和所处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市场系统于买进时,在价格上显然不能不服从于计划系统的规定,在出售其产品和劳务时,其中很大一部分的价格也不是由它自己控制的,实际上不得不屈从于市场力量之下,显然,这样的交换对市场系统是十分不利的,两个系统权力与地位的不平等,又必然造成收入的不平等。加尔布雷思还由此得出结论说,市场系统受计划系统的盘剥,这正如第三世界受发达国家的盘剥一样(见第176页)。
加尔布雷思还认为,在经济发展中,总的来说,市场系统总是在走向稳定,因为它具有自我限制的能力,具有自我纠正的力量。而计划系统如果不依赖政府调节的话,生来就是不稳定的。但市场系统的稳定只是就单个来说的,“计划系统中衰退和通货膨胀的后果,会带着破坏性作用,流向市场系统。不稳定因素来源于前者,而后者从衰退所受到的损害却大于前者”。(第177—178页),
因此,加尔布雷思指出:“计划系统和市场系统的关系,它们不同的发展进度,前者对后者的剥削,由此造成的收益不均衡,是现代经济的主要特征。”(第134页)也就是说,加尔布雷思把两个系统的对立,看成是现代资本主义经济的基本矛盾与冲突。
在加尔布雷思看来,上述两个系统造成的矛盾与冲突非但不能解决而且愈演愈烈的关键在于政府的偏好。如前所述,加尔布雷思并不反对政府对经济的干预,问题在于政府出于怎样的立场,如何进行干预。加尔布雷思认为:“现在政府不是资产阶级的执行委员会,而比较地近似于专家组合的执行委员会。”(第174页)也就是说,政府成了计划系统利益的代表。他甚至尖刻地指出:“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以后,凯恩斯革命实际上已被计划系统所同化。此后,政府政策所密切反映的是计划系统的需要。”(第181页)换句话说,新古典派模式衍化至今,其运行过程中所实施的政策都是为计划系统服务的。他认为,无论是货币政策还是财政政策,它们的反复使用“等于是一再限制与计划相对的市场系统的发展”。(第191页)而本来是祸水之源的计划系统则嫁祸于市场系统,结果,“市场系统对于从它自身产生的需求动向还能控制,却极容易受到发源于计划系统的风暴的打击。”(第181页)正是由于调节者的偏说偏行从而造成了经济生活的不公平。
既然矛盾与冲突是源于两个系统的对立,而抑制或扩大这一矛盾与冲突的关键又在于政府的调节。因此,建立一种国家调节经济的新模式的命题便应运而生了。
三、以公众代表机构为基点的新模式
加尔布雷思在剖析了资本主义经济弊病之后,便开始考虑开出治理弊病的处方,并从国家调节经济的思路设计新的模式。
在设计新模式之始,加尔布雷思便排除了实行其所谓的标准社会主义的补救方法的可能性。他认为社会主义是“用公有制来消除私人权力的行使”,(第215页)但“如果政府自身就是这种权力的工具,公有制就不会成为对私人权利行使的一个有希望的解决办法。”(第215页)他还不无偏见地认为,现代社会主义经济中政府所采取的办法虽然与新古典派模式中对计划系统采取的办法有所不同,但就两者的最终需要和目的而论,都是要“争取公众接受计划者的目标。”(第217页)与此同时,加尔布雷思也排除了采用自由主义方法的可能性,他毫不掩饰自己对国家干预的信奉。
在指出诸路不通以后,加尔布雷思便提出了所谓“新社会主义的观念”,在这一观念指导下,他设计了一种国家调节经济的新模式。在加尔布雷思的新模式中,政府的作用是双重性的,“政府是问题中起作用的一个主要部分,同时也是进行改革时的一个主要对象”。(第238页)加尔布雷思提出了一个激进的口号:把政府解放出来。解放的办法就是运用公共识力使其脱离计划系统的控制。那么,究竟由谁来运用公共识力,从而代表公众利益呢?当然,只能是一种国家机器,在作为行政机关的政府已不可靠的情况下,加尔布雷思抬出了作为公众代表机构的国会,把它作为其模式的基点。
加尔布雷思之所以这样来设计模式也是基于外部条件的变化。他认为,自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由于政府对经济干预的愈益深入,从而产生了与计划系统共生性的政府官僚,政府与计划系统很容易处于控制与反控制的状态中。现代公司则是由专家组织来操纵的,对财政资源的控制有限,“因此,比较可行的办法还是把可用的人力和物力集中在总统选举方面”,(第242页)这样,在计划系统看来,立法机关的成员,“始终存在着倒向公共利益的危险”。(第243页)加尔布雷思例举了一连串国会与政府在经济决策上的分歧的事实,来证明国会是可以维护公共利益的,当然,他也不否认国会有“让政府官僚,也就是终于让计划系统对它实行控制”,(第244页)的可能。但他认为,只要在立法机关的选举中不采取连选连任的办法,就易于保持国会的纯洁性。不管怎样说,加尔布雷思认为:“对政府的解放来说,国会居于要害地位。”(第245页)而且,“任何总统,如果没有国会的压力和支援,就难免要成为政府官僚机构和计划系统的牺牲品。”(第245页)可以理解,对并不想改变根本制度的加尔布雷思来说,公众代表机构确实是他可以打出的最后一张王牌了。如果说,“公共识力”是加尔布雷思模式中的杠杆的话,那么,国会就是支撑这一杠杆的基点。
当新模式的原则与框架确立之后,就可以对现代资本主义的经济状态进行调节了。至于应该进行怎样的调节,加尔布雷思认为:“首先需要积极提高市场系统的权力和能力,提高它与计划系统相对下的发展程度,从而从这一方开始,缩减这两个系统之间在发展方面一贯存在的不均衡状态。这里应采取的步骤是,从事缩减两个系统收益的不均等,提高市场系统的谈判力量,减少计划系统对它的剥削。我们把这个叫做“新社会主义”。(第217—218页)实际上,加尔布雷思要实行的是对市场系统的倾斜政策,这里大有矫枉必须过正的味道。他还提出了一系列的措施,给市场系统以大力的保护与扶持。不仅如此,他又对计划系统提出诸多的控制与调整方法,要“使之适应公共利益而不是规定公共利益”(第218页),而最终达到国家调整的不是一种经济而是两种经济的结果。显然,在加尔布雷思看来,新古典派模式中的国家调节走向实际上是扶持计划系统。抑制市场系统,加尔布雷思的新模式的运行方向则是针对这种情况,反其道而行之,从而实现他所谓的”公正的均衡”。
四、加尔布雷思模式的抑制与思考
应当承认,从逻辑上说,加尔布雷思提出了一种国家调节经济的比较完整的模式,姑且可以称之为加尔布雷思模式。当然,加尔布雷思本人对这一表述也许不会直接了当地肯定。在一九八七年出版的《东西方对话》一书中,当苏联经济学家梅尼希列夫称加尔布雷思的学说为“加尔布雷思改革”时,这位西方经济学的权威之一当即表白:“我要提醒我们的读者,使用这个词的人不是我。”或许,这并非谦词,加尔布雷思固然不会认识到自己的学说在理论上的缺陷,但他也确实感受到了其模式付诸实践的困难。可以说,加尔布雷思模式是庸信的理论加完美的逻辑,时而也进发给人启示的思想之花。
首先,必须指出,加尔布雷思虽然是以批判新古典派模式的面目出现的,但他所设计的新模式与新古典模式在本质上并无区别。两者在立场上都是维护资本主义制度,具有庸俗的成分。
其次,加尔布雷思模式的运行规则有含混之处。这是因为加尔布雷思的经济学说本身也存在着矛盾与冲突。一方面,他认为解决资本主义经济弊端的关键还是在于用另一种国家调节方式与政策来替代这一种国家调节,而自由主义学说是不可取的。但另一方面,他对市场规律又不乏溢美之词,诸如方便的美德,受市场规律支配的企业更富有献身精神等等(第73—80页)。而且认为正是由于摆脱了市场规律支配的计划系统的出现,才产生了一系列经济发展中的问题,诸如衰退与通货膨胀等(第183页)。他还对凯思斯进行了尖锐的批判,认为凯恩斯“没有看到,随着经济的发展,权力会从消费者转向生产者”(第319页),从而会产生对计划系统的偏差政策。按照加尔布雷思的感情倾向来看,似乎应该力使权力由生产者返回消费者,在他设计的模式中也是对市场系统寄予了最大的同情。但按照加尔布雷思的理性判断,他又明确反对“把一切问题都放在市场机构以内,一切动作都服从市场命令”(第319页)。因为他非常清楚市场规律不可能也不应该起绝对作用。那么,通过对市场系统的倾斜政策的实施,两个系统趋向均衡以后,究竟是什么样的规则起主导作用呢?对这一点,加尔布雷思没有也不可能解释清楚。
其三,加尔布雷思虽然力图创造所谓“真正的政治经济学”。但他仍然是在资产阶级国家学说的范围内思考问题。他确实看到了战后资本主义的变化,重视不应被忽视的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等“制约因素”,并且指出了依赖行政机关的缺陷。但他所能依靠的后盾也只是立法机关,更为幼稚的是,他认为只要改变立法机关连选连任的做法便可实现其纯洁性,从而保证“新社会主义”原则的推行。后来,他大概是意识到了这一结论的简陋,于易在一九八三年出版的《权力的分析》一书中,基于原有的模式,他又探讨了诸如工会、协会等组织群体和大众传播工具等辅助性制约力量的作用(《权力的分析》第108—118页)。但在“制约因素”究竟如何与现实经济紧密结合的问题上,他的探讨依然是肤浅的。如果说有值得重视的创造之处的话,那么他将立法机关或者说公众代表机构作为其模式基点的设计思路确实能给人以启示。因为在当代的社会制度中,公众代表体制的作用是具有共通性的。
(《经济学与公共目标》,加尔布雷思著,蔡受白译,商务印书馆一九八○年六月第一版,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