晃动的阴影——“谈谈管倒”
1989-08-24阿朱
阿朱
有这样一张漫画:一顶大大的乌纱帽,左右两翅是两只伸得长长的手。左手在示意“卖不卖?”右手在示意“买不买?”
这漫画用形象的语言表达了这样一个等式:官十倒=官倒。要紧的是那顶乌纱,它所象征的权力是参倒的资本。所以人们说,“私倒”不如“官倒”,“小倒”不如“大倒”。
目前我们的商品经济很不发达,市场尚未发育成熟,流通领域缺乏秩序。这就像“球场”规则未定,人们却纷纷打起“球”来一样,占据最有利地位的,便是那些手握实权者。从最近报端披露的一些“官倒”案可略见一斑:
四川省商业厅基建处将计划分配购进的钢材、水泥、层板等基建材料抬价倒卖,牟取暴利253.1万元;
深圳深韵钢筋公司先后用冶金工业部中南办事处的名义、使用冶金工业部调拨单购进大量钢材,然后大幅度加价倒卖;
河源县和博罗县驻深工作组先后将20多份化工原料、橡胶等物资的进口批文高价倒卖;
冷水江物价局倒卖紧俏物资;
赤峰市金属材料公司倒卖铝锭、钢材、汽车;
长沙市纺织工业物资供销公司倒卖进口化纤原料;
……
概览其要,“官倒”的行为主体或是握有行政权力的机关,或是政企不分的公司,或是当权者,或是有“余权”者,或是能够接近并利用当权者的人。他们都握有或围绕着这样两种权:一是行政权,二是经营权。凭着这些权力,他们能详知各种生产资料的国家计划内外价格、以及在不同时间或不同地点的差价;凭着这些权力,他们可以在“僧多粥少”的情况下捷足先登,搞到平价的钢材、化肥、汽车、冰箱、彩电等紧俏物资及商品,然后或抬价转手倒卖,或囤积居奇,从中盘剥渔利。总之,利用权力直接介入或影响经济之运转,将并非资本的权力病变为一种特殊资本,最后转化为金钱。
这就是“一分权力值千金”的权钱相通效应,难怪有些群众直接了当地把“官倒”称为“权倒”。至于权钱相通的具体途径,那就是蛇道鼠道,五花八门了。
1988年10月5日,《人民日报》报道了湖南省工商局查扣违章违纪过境走私倒卖进口汽车的消息,其中披露的情况令人震惊。这些走私倒卖的车为了逃避检查,采用了装警灯、挂警牌军牌、伪造或涂改准运证、谎称执行公务等令人眼花缭乱的手段。而未见披露的还有一些更富戏剧色彩的细节。某地的“官倒”们过境,穿着军装,佩着手枪,好不神气。可偏偏在检查人员执行公务时掉下一枝手枪,人家捡起来一看,竟是枝塑料玩具枪!某单位把汽车倒卖给一个个体户主后,还要好人做到底,别出心裁给个体户主带上手铐,佯作押解“犯人”,护车过境。还有一个公司居然能从邮电局借来一部邮政车,将无证的“皇冠”整个藏在车厢里!
“拔起萝卜带出泥”。“官倒”不仅连着物资部门及公司企业,还常常连着公安、邮电·军队等系统和部门。这些部门和单位没有直接参与倒买倒卖的投机倒把活动,只是为这些活动提供了诸如车皮、证件等必要手段,为“官倒”护驾。此可名之为“官护”。这些“官护”们所倚仗的,无非是国家赋予他们在某一领域、某一地区所特有的、名正言顺的权力。当然,这种权力的挪用不是没有代价的,一位“倒爷”这样供述:“他们个人得不到好处,肯干吗?”
然而,“官倒”这张网还没有就此打住,这张捕钱网上的权力结还在延伸,它们可以使查“官倒”者投鼠忌器,而“官倒”们有恃无恐。
四川简阳县工商局1987年接办了查处县某公司倒卖钢材、柴油、汽车等,非法牟利19.5万元的案子,从此怪事不断。先是主办人的儿媳被公司降级撤职、扣发奖金,并被以莫须有的罪名告到检察院,查了半年多没查出问题却又被非法收审15天。继而是“官倒”反咬一口,把工商局告上了法庭。县政府在法庭开庭前就拿出了“结论”:工商局定性错误,处理不当,法院应撤销原处罚决定。法院在确凿的事实和充分的法规依据前不得不判决该公司倒卖行为属于投机倒把,却把罚款数额降了下来。对此,主管该县的某市副市长还说,按投机倒把认定是错误的,是受工商局左的影响。
似这种“官倒”不倒,查“官倒”者反被整倒的事情不能小看,它表明“官护”作祟,“官倒”难倒!“官护”的腿越粗,“官倒”的气也越壮。而我们的工商人员呢?人事关系在人家手里捏着,老婆孩子在人家的地盘上工作上学,你敢和人家不保持一致吗?贵州省望漠县工商局企业股副股长方兴,因为不同意为县里一个官商不分、弄虚作假的“官办”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被县里撤了职,罪名就是:“不与县里保持一致”。难怪工商部门有的同志说:“我们不怕得罪外边的人,就怕得罪里边的人。谁知道哪个案子连着谁,天天低头不见抬头见的。”虽然近来报刊上不时地看到某地查处“官倒”多少,但经济执法机关的同志说:“这是只见小巫不见大巫。”老百姓心中也不免疑惑:“都是些‘苍蝇,抓出几个真正的‘大老虎给我们看看!”
从“官倒”到“官助”再到“官护”,把这些过程放到社会环境中去观察其方方面面,仍可看出要害之处还是一个“权”字。被削弱的,被强化的,被转移的,被出卖的,被利用的……各种权力集结于此,趋向一个“钱”字。如果说“官倒”是经济生活中的一片阴影,那么,投下这片阴影的便是那朵权力的云。权力干预经济,以不平等、以垄断等手段来为一己(或一小团体)谋得私利;权力干预法律,保护私利,制约、消灭反对的力量……所以决不能把“官倒”看成是经济领域的事,而应看到,这是反映旧的政治体制及经济体制的诸多弊端的一个集结点。
“官倒”哄抬物价、扰乱市场,首当其冲的受害者就是企业。对国营企业来说,因为计划内生产资料大大减少,更多地到市场购买计划外生产资料,高进的原料多了,而因价格受国家限制,产品无法高出,于是产值利税等一系列指标受影响,有的工厂出现了停工待料甚至亏本经营的情况。而主要靠计划外生产资料的大批中、小企业及集体、乡镇企业更是风浪中飘摇之船,动荡不宁。当然,高进亦高出是一条现成的出路,于是下一个受害的便轮到消费者了。那些制造冰箱、彩电、家具、衣物、锅碗瓢盆的原料,在流通之中价格就已翻了几个跟头,制成产品再入流通中时,又有一些被“官倒”们拿去翻跟头,于是消费者成了“官倒”的牺牲品。扰乱秩序,为通货膨胀推波助澜,为害不可谓不烈,然而“官倒”对整个社会还产生文化的腐蚀。
“官倒”赚钱,一不靠知识,二不靠技术,三不靠研究,只是使权力商品化。这种权钱相通的效应对人们产生的影响极为消极,它引导人们去寻找权力,追求权力,依附权力。“官倒”以权力之强弱来代替市场机制,破坏竞争秩序,经济向政治、企业向权力不得不一再让步。这一切,必定强化封建的“官本位”意识,与建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秩序背道而弛。“官倒”最大的危害是阻障社会进步,助长封建主义。
对“官倒”之害,上上下下越来越多的人有了深刻的认识和分析,可以说人心思治。怎样治?
有人认为,价格双轨制是产生“官倒”的土壤,务必取消之以防“官倒”再钻空子。然而,由于我国目前处在短缺经济状况中,供需矛盾十分突出,生产资料需大于求,那怕是价格放开,现在有“资格”充当“官倒”的人仍可凭借手中权力,在市场中占据有利地位,权力与金钱还会以新的形式结合起来。
一些学者们用“寻租理论”来解释“官倒”。在“寻租理论”中,租金这一概念是指由行政管制所造成的差价。由于政策干预和行政抑制了竞争,扩大了供求差额,从而形成了差价收入,即租金。于是,产生了追求这种租金的活动,即寻租活动。寻租活动的特点,是利用合法或非法的手段,如游说、疏通、走后门、找后台等,得到占有租金的特权。“官倒”们正是利用了手中的种种特权为自己寻求高额租金。
价格双轨制,只是国家对市场进行政策干预和行政管制的手段之一。取消双轨制,并没有取消国家的政策干预和行政管制,还会产生租金,也必会有新的寻租活动,只是不叫“官倒”罢了。由此观之,只有解除政府对经济的行政管制,放开价格,健全市场,鼓励平等竞争,才能根除“官倒”行为。
还有人建议,健全法制,强化监督机构,靠法律的力量来制止“官倒”。说到法律制度,据统计,到1986年,国家颁布的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共有137项。1987年又颁布了《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等等。法律、法规不可谓不多,如果都能严格执行,可以大大地限制并制裁“官倒”,可惜事实并非如此。
1988年5月,当武汉市工商管理部门对中央部委,总公司驻武汉分支机构的物资经营活动进行检查时,引起了一阵惊呼:“在太岁头上动土了!”是的,法归法,“太岁”头上终归动不得的。结果4个多月过去后,工商管理部门连中央在武汉到底有多少家办事处、分公司都没能查清楚,遑论其他!这难道是法规不健全吗?“官倒”之所以能成气候,主要原因之一就是能仗权欺法,仗权逃法。而在基层执法机构看来,“你这个局长我可以任命,也可以撤掉”却是实实在在顶在脑门上的威胁。此外,我们的社会生活透明度低,公开性差,舆论的民主监督不能发挥,致使违法者更加胆大妄为。有些同志呼吁,应该尽快建立能够统管全局的经济大法。但是,即便有此大法,执法者受制于人的局面也未能从根本上改变。只要权大还是法大的问题不解决,权力就可以干扰任何法规的实施,有法难依仍然如故。
要消除阴影,就要把投影的主体从它不该存在的地方搬开。既然要害是权力,那就要把它最大程度地剥离出去,使经济、法律能独立于政治之外运作。目前,国务院采取紧急措施清理整顿公司,是一项有力的应急措施。据报载,仅辽宁省政企不分、官商不分的企业就有1981个,其中经商的占62%。但清理公司也仅仅是小小的一步,真正做到政经分开,杜绝以权换钱的各种途径,则有赖于对整个政治体制、经济体制进行深层改革。
要说明的是:反对权力的干扰,并不是主张消除行政的管制,只是将管制的目的引导到创造一个平等竞争的经济环境,使获取最高利润的个人要求与发展经济的社会要求协调一致。说到底,治理“官倒”的着眼点应该更加超越,要紧的是坚持改革。建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秩序是主要题目,而治理“官倒”则是题中之义。(图:雪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