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授精与体外受精
1988-11-01李宁牛建昭
李 宁 牛建昭
人工授精和体外受精日趋普及
想要孩子却不会生,这真是苦不堪言。在日本约有高达10%的育龄夫妇深受其苦。因此,人工授精和体外受精便成了热门技术。
体外受精是将分别从男女体内取出的精子和卵子人工地使其在试管中受精的方法,可将育出的爱情卵移植到子宫内让其着床,此法适用于输卵管不通的妇女:体外受精于1978年7月在英国首次试验成功后,目前全世界已约有1000个这样的试管婴儿。
人工授精是将取出的精子用人工的方法注入到女性子宫内而使其怀孕的方法,适用于其丈夫无精子症或精子过少症。
体外受精的利弊
随着体外受精和人工授精的日趋遍及,一些令人头痛的新问题也接踵而来。
受精是生命诞生的第一步。体外受精是一种脱离性行为的生殖,是前所未有的。那么人们能容忍这神圣的一步在体外完成吗?若将某夫妇体外受精的受精卵移植到第三者的子宫中,其夫妇便可不必亲生而得到具有自己血统的孩子。随着受精卵冷冻保存技术的进步,这一做法将变得轻而易举。那些想要具有自己血统的孩子但又嫌妊娠和生产过程麻烦的人,甚至可花钱“租”别人的子宫。但这种做法已超出医学的范围,而应作为伦理、法律、社会方面的问题加以考虑。
在体外进行受精时,有损坏基因的危险。因此,1983年10月日本妇产科学会理事会发表了《关于体外受精胚移植的见解》一文。其中提出应防止操作时损坏受精卵的基因。
精子银行
因人工授精比体外受精简便易行,故早已被人们利用,如日本第一个人工授精的女婴是1949年8月出生的。
人工授精一般可分为AIH、AID及代理母亲三种方法。AIH法是将男性的精子直接注入其妻子子宫内的方法。此法不会出现伦理上的问题。
AID法是将第三者的精子注入到无精者的妻子子宫中的方法,这样产生的婴儿与无精者没有血缘关系。据报道,美国已有30多万靠AID法出生的婴儿,日本也有1万多。AID所产生的社会问题是能否施用于亡夫的寡妇和未婚的女性。瑞典已有这样的实践,其它国家也将面临同样的问题。
由于AID法的创立,目前世界上出现了以美国为中心的叫作“精子银行”的新行业。它将优秀人物(如诺贝尔奖获得者)的精子收集、保存起来,以供人工授精时使用。其目的在于使有意识地选挑人类智能这一理想变成现实。也许这种大胆的想法本身就潜在着某种危险。
代理母亲法是指想要孩子的夫妇,将其受精卵授与第三者,以“借腹怀胎”,代之生产的方法,在美国利用此法生育的情况日益增多。但其隐患是,若代理母亲对所产生的孩子有了感情,便不愿把孩子交还给委托人。美国就曾发生过几起这样的事件。轰动一时的“婴儿—m”诉讼案就是一例。
代理母亲法比正常生产所发生的畸胎率要高。若生产出不正常的婴儿,可能会发生委托人和代理母亲都拒绝收养的情况。
男女分产
男女分产是指人为选择胎儿性别的方法。过去,男女分产法只是在母亲有遗传给男孩显性遗传病(如血友病或遗传性营养不良等)的情况下才采用。分产可使之生出不表现出遗传病(隐性遗传)的女孩。但现在此法根本没有遗传病而只想要女孩的夫妇所利用。因此,在日本医师会的生命伦理讨论会上规定:分产仅限于与性别有关的遗传病。
(摘自《知识就是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