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念变革中的几点忧虑
1988-08-23王润生
王润生
这几年,谈论观念变革的文章和书籍越来越多,事实上人们的观念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这当中一个显著的标志便是:时至今日,很少有人再愿意被摊上个“保守”“正统”的帽子了。
看起来,这似乎是观念现代化的证明。然而,透过事物的表层,对观念反思的人们作一番再认识,不难发现这当中也隐含着发人深省的忧虑。
其一,显观念与潜意识的分离和冲突。比如,当我们抽象地谈论某类人和事时,我们所依据的是新的评价标淮,或者,当我们自我反省自己的信念时,我们也自以为自己够“现代派”的;但是,当我们面临着具体的选择或评价某个人和事时,传统的行为定势和心态便开始不自觉地起作用了。于是,表面上我们似乎是平等权利的捍卫者和提倡者,而实际上在待人接物时又表现出浓厚的身分意识;口头上为“无商不奸”正名,行为选择中又近乎本能地排斥经商的选择;观念上为机会均等原则高唱颂歌,心态上又对工资、奖金、职称、住房分配中的平均主义心安理得;一方面诅咒着血缘主义的老传统,另一方面又体味着关系网编织中的收益和好处……总之,恰如鲁迅所说,人们虽然穿上了西服革履,但骨子里却埋着老祖宗。
其二,新观念与现实环境的分离和冲突。看看这几年“新观念热”的地域分布,有个意味深长的事实令人瞩目:凡在改革开放进程较快的地区,人们对新文化新观念的提倡大都不留心;而那些观念变革唱得最热闹且读者甚众的地方,改革的步子反倒不大,人们的行为选择也大都沿袭着传统的老路。这或许说明了两个问题:一是当新观念同环境发生冲突时,人们一方面作为世故的人追随着社会体制所决定的实际赏罚的方向,另一方面作为不满现状的人又接受着新文化、新观念。世故的人顺应着现实,不满现状的人则把新文化新观念当作指斥现实(或者发牢骚)的依据。二是新观念的提倡同实际的社会赏罚相较,后者对人的心向和行为的调整具有大得多的力量。圆滑的人,来自圆滑能得到好处的环境,倘若时间与金钱没有兑换的可能性,社会便不会根植“时间就是金钱”的信念;“利益均沾”的分配导致的勤劳的不值钱必然进一步滋养怠情的习性;而个人发展道路的单一化和行业利益分配级差的不合理又必然强化“官本位意识”。凡此种种,都证明了一种文化规则倘要在民众的深层心理中扎根,必须有相应的社会赏罚为其后盾,从而使人们真切地感受到这种规则在现实中的报答力。仅止于轰轰烈烈地宣传和呐喊,绝非新文化建设的终结,经济、政治体制的改变将是新观念赖以存活的根本条件。
其三,观念选择上的非理性化和鄙俗化。比如,我们很容易为奇装异服正名、为迪斯科正名、为个性自由正名、为个人利益正名、为能挣会花正名等等,且这类观念最能不胫而走,提倡者理直气壮,接受者心安理得。然而,从接受者的心理看,这当中有着非理性的倾向;从提倡者的心理看,也让人怀疑是对人的本能的迎合。因为在这一系列的文化要求中,包含着放纵之共性,即:若按这类观念行事,个人是既无需花费努力也无需付出代价的。相反,那些建设性的文化要求,如严格的角色意识、勤劳耐苦的品质、自我约束的意识、英雄主义的理想等,尽管为民族振兴所必需,却由于带有克己色彩和需要付出代价而受到冷遇。诚然,带泪的控诉、非理性化的感情主义的张扬,对于告别非个性化的禁欲主义的昨天是必需的,但对旧的社会理性的反叛绝不意味着对理性的摒弃。在自行其是与自我约束之间寻找一个合理的中庸,是一切社会赖以维持的基本前提。为此,我们不能不建立对个人带有约束色彩的新的“禁忌”。
其四,重人文、轻科学的集体的无意识。从这几年读书热点的分析中可以看出,人文方面的著述广受青眯,实证科学(包括社会科学)方面的著述则问津者少;西学的移入也打上了这个印记而经过了筛选,尼采热、萨特热、弗洛伊德热就是证明(虽然弗氏的学说带经验科学色彩,但中国读者大都是从纯人文的角度去理解它和接受它的)。我以为,中国过去在体制选择和社会决策上的一系列失误,首先根植于价值选择上的失误,因此来一场人文领域的革命是必要的;在科学家和科学精英阶层中,也大可不必把对科学的推崇搞成科学迷信。但是,就整个民族而言,倘若不能造就推崇实用理性和工具理性的大文化氛围,倘若缺乏对操作性价值的认定和操作性技术的关注,那么,人文领域的革命难免不是昙花一现,终究结不出现代化的果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