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艺术的美学思考
1988-07-15顾国泉
顾国泉
把书法艺术划入美学范畴进行理论性的阐释,这对探讨书法的外形结构和内在意蕴以及符号体系,必定会开拓新的研究领地,也必定会获取新的理论果实。叶秀山所著的《书法美学引论》就是这方面的尝试,他把书法艺术移置于现代美学的视角中,观照其美的形态和美的内蕴,从而透见其文化历史的印痕和艺术嬗变的踪迹。可以说,书法理论要想求之广度和深度,不能不依靠美学的多元观照和立体思考,这或许是书法美学之所以崛起的直接性缘由吧。
本书以“原理篇”、“分析篇”、“风格篇”三部分来组成美学思考的有机体。“原理篇”着重从美学观以及其他的心理学观、社会学观和哲学观等角度,来体察书法艺术在不同境遇下的各种侧面和本相。“分析篇”主要论述了书法与绘画、书法与美术字和书法与表演艺术之间的异同点,从而考察书法形态的多重审美影响和多向艺术功能。“风格篇”则历数了金石、碑帖的演化格局,同时也讲述了二王的书法神韵力、唐代的书法文化变迁史。当然,这里所探研的面不是很广泛的,但是,所阐释的点却是很深邃的。有些是把表面看来较为浅易的问题,引申到美学思考的深处中,窥见其当代性的艺术意味来;有些已是常见和烂熟的问题,一旦灌注其解释学、符号论等理论活水,能察见一些崭新的艺术现象和景观来。书法那种线条架构或者结体态势,原是在一种传统眼光下体验其美感滋味,可经作者采用一种颇有现代意识的阐释方法,它的内蕴和结构有着迥然不同的理解层面。作者在书中说:“作为一种艺术,书法是完整地提供给人,而不光是记录、传达知识信息,而是一种活的思想情感的传达。文字作书法观,就不仅仅是文字所代表的概念的内容,而且更主要的是文字本身所给人审美的感受,因而不是文字提供的信息和知识的必然感,而是艺术所提供的自由感。”显然,由笔墨所构成的“线”和“形”,就不光是“语言”字义的载体性符号,而且这些线条和形态本身就有自身的“意义”,就象“语言”的音韵或“建筑”的节律一样。
美学能激活书法的艺术底蕴,更能激活书法的理论潜能。作者尽量借鉴美学中的视知觉理论,来探寻书法的感觉形式与理性内容的关系,来剖析书法的本体构造和符号含义。他认为,书法有作为记录语言的符号的意义,不仅同语言的声音符号一样可引起意象感觉,并且它还有作为符号媒介的字形——一种以线条为主的点、线、面的组合。确实,作为文字来说,人们在阅读时,总是扬弃线条去理解它所呈示的内容;但作为书法艺术,则力求把字的线条和字的意义结合起来而不扬弃字的形式。这样,书法艺术的字义就相当于诗的意象;字形和线条的组合就相当于诗的声韵。我还觉得,正因为书法组合成一种特殊的“字谱”,它所显现的“说”的声韵和“画”的图案,给人带来审美意义上的视知觉的快感和享受。无论楷、隶,还是行、草,它的体势就是一种由线条构成的音画,就是一种有着自由感的图像。因而,这种颇有抽象意味的“划道道”,它表达的语言则是想象的符号。
本书的缺陷主要是整个结构有些松散化,三个篇章各自独立而缺乏有机的内联;另外是阐述语言有不切合之处。
(《书法美学引论》,叶秀山著,宝文堂书店一九八七年六月第一版,1.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