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使用标点符号的人
1987-11-01张敦田
青年文摘·上半月 1987年4期
张敦田
我国古书没有标点符号,读起来很不方便。后来人们用“圈点”的方法来读古书,用“圈儿”来断句,拿“点儿”来表示一句话中间的停顿。
这些“圈儿”和“点儿”,虽然是标点符号的雏形,但它既不够用,也不科学。
“五四”以后,新文化运动勃起。一些文人学士撰文,提倡用白话文来作文章,并主张应用标点符号。
胡适是当时白话文的倡导者之一。1919年2月,他的著作《中国哲学大纲》(上卷)问世。这部书除引文之外,都是用白话文来写的,而且第一个“用了新式标点符号,这在当时也算是一个革新。”(见冯友兰著《松堂自序》)
同年,他与钱玄同、刘半农等人向当时的教育部提出了《请颁行新式标点符号议案》,他们呈文说:“现在报纸、书籍,无论什么样的文章都是密圈圈到底,不但不讲文法的区别,连赏鉴的意思都没有了,建议教育部把这几种标点符号颁行全国。”翌年2月20日,由当时的教育部将他们的方案通知各省区,转发各校采用。1951年9月,新中国公布了《标点符号使用法》,明文规定了十五种标点符号,从此,标点符号开始被广泛应用。
(摘自《少年文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