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信笔
1987-08-24陈建功
陈建功
读了《故里人物三纪》,很有点儿兴奋。新的表现手法固然可喜,传统的“着数”亦不可轻弄。作者的确没用什么“新着儿”。不是“意识流”。不是“超现实”。没有“荒诞”。没有“象征”。他用的“着数”非但不时髦,甚至可以说有点儿“老掉牙”。大概可以追溯到一千四五百年前吧?不信你去翻翻南朝刘义庆的《世说新语》。周处斩蛟。刘伶病酒。孔文举应对。王逸少坦腹……那里面一个个活生生的人物也都是用的这一“着儿”凸现的:以极简省的笔墨,把最传神的细节勾勒出来,仿佛一幅幅生动的速写。刘仁前对他的“故里人物”的刻画,亦不外如此。
当然,作为一个步入“新星系”的文学青年,他需要为文学提供新的东西,需要用他独特的“着数”确定他在“新星系”的独特轨道。可是,你得承认,他写成现在这样已属难得,因为他一下手便写到了被许多初学者忽视了的,可恰恰是小说艺术形象中最重要的因素—人。在这三篇小说里,他写了时代的发展,世事的变迁;写了淳厚的民风掩盖下的欺骗;写了被漠视、被冷落了的人生的渴望。而这些带有作者独特的感情色彩的对生活的把握,无一不是通过具体人物的性格、遭遇暗示出来的。这就使得读者首先从人物的性格、命运里,受到了感染,在被艺术魅力所吸引所征服的流程中,不知不觉地被带入作者对生活总把握的情感境界里去了。一个初写者,懂得了小说的魅力在于人物,再深刻、再动情的对世界的总体把握,也必须通过笔下人物来表述。这不是难能可贵的吗?
看得出来,《故里人物》的作者,是从扎扎实实的人物积累开始他的小说创作的。从他这三篇作品的总名便可见一斑。他写“祥大少”玩牌—衣衫不整的窘态和端坐牌桌时的庄严;他写“谭驼子”抓鱼—“柳下取呆子”的“热心”和“自得”;他写“二侉子”售货—时而”洋火”“洋油”,时而“火柴”“火油”的谦恭和随和。一看便可知绝非闭门杜撰,而是有着对生活中人物的观察、积累为基础的。这种观察人物、积累人物的能力,是当一个好的小说家的“饭碗”。
这位作者的另一点可贵之处是,他开始意识到,要写出“味儿”来了。比如作品中那“远距离”的叙事态度,不是确实有了一种冷隽的观照的味儿吗?最典型的,是《祥大少》一篇前五个自然段的起首,一律以“祥大少”三个字当主语。而《谭驼子》一篇,前五个自然段照例以“谭驼子”三字冠之。《二侉子》一篇小有变化,但第二自然段则是一连串的“二侉子”为主语的单句。我想,这都不是随意为之的。这里面渗透着作者对一种叙事调子的追求。不过,这种叙事调子怎样才能更加独树一帜,以区别于汪曾祺先生的某些小说呢?大概这也是作者正在思索的突破方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