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员与团员证
1987-08-24姜大明李朝晖
姜大明 李朝晖
近几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流动青年骤增。1986年底,全国合同制工人已达360万。人的流动,为青年劳动和创造提供了更多的机会,也为我们共青团组织提出了新的课题。据广东团省委1985年统计,全省外出流动的团员达50万。这个数字向我们展示了两方面的现实:一些地方大批团员外出,另一些地方则涌进了许多外来的团员。于是大批团员把组织关系长年揣在兜里,团费无处交,组织生活无处过,大批团组织因外流团员过多空有其名。显然,旧的团员管理方式已不能适应新经济结构下团员管理工作的需要了。
怎么办?各地团组织都在寻找新的办法。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初期,一些边疆牧区和沿海渔村的团组织为了在分散状态下更好地发挥团组织作用,探索制作了团员卡片。卡片上注明团员姓名和团内职务,当青年外出放牧、捕鱼时,凭卡片就能证明团员身分,推举担任团内职务的团员作临时负责人,对活跃团的工作起到一定作用。
1984年,团中央组织部又根据基层的要求,制定出“临时外出团员证”,规定流动团员可持证参加所到地区团组织的活动,接受当地团组织的管理。
1985年4月,广东省深圳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始试行团员证制度,取得了初步成功。
1986年初,团广东省委又在全省试行了团员证制度,至年底,全省97%的团员领到了团员证。
1986年11月,团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团中央常委会提议,决定把实行团员证制度作为团十二大的议题之一。
1987年3月,全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组织部长会议决定,在广东试点基础上,把团员证制度试点工作扩大到全国,为团十二大通过团员证制度作好准备。
试行团员证制度的实践说明,实行团员证制度有五个方面的作用。
第一,它是团员权利的象征。团员证既象征着团员的荣誉,又象征着团员的权利和义务。它可以证明团员身分,激发团员的光荣感、责任感,经常提醒团员严格要求自己,在实际工作中发挥模范作用,同时也促使团员进一步珍视自己的权利,有意识地学习使用自己的权利。
第二,它是团组织联系团员的媒介。团员证每年度需注册一次,这种形式使团组织与团员的联系有了一种制度上的保障,团组织可以定期了解到团员的基本情况,团员也可通过团员证随时与组织取得联系。此外,团员可以凭证参加一定范围内团组织的横向交流活动,使团组织与团员间,团的组织间,团的组织与社会间的联系更加密切了。
第三,它是流动团员的身分证。实行团员证制度后,流动团员可以持证参加所到单位团组织的活动,经常受到团组织的教育和帮助,保证他们不因工作环境的变换而游离于团组织之外。另外,它还能成为团员超龄离团后的永久纪念。
第四,它有利于简化团员管理手续。团员证制度把原来团员管理工作中团员组织关系接转、团费收缴、超龄团员离团等单项规定和手续有机地统一起来,为团员管理工作的系统化、科学化打下了良好基础。
第五,它有利于推动团内其它工作的改革。从广东的实践看,颁发团员证工作影响大,覆盖面宽,社会支持,团员欢迎,团员证制度的实行,推动了团的基层组织机构设置改革、领导班子建设、团员发展工作、思想教育活动和团的其他工作的发展。能够达到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综合效果。
随着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城市用工制度改革的深入以及各项法律、法规的健全,团员证制度的作用将会更加明显。当然团员证的作用也不是无边无际的,它还要受到团的工作中其它因素的制约。不能企望通过颁发团员证就能一劳永逸地解决团的组织工作中存在的所有问题。团员证的作用要充分发挥,有赖于团的工作改革的协调发展,它的实行对团的其它工作的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在团员证制度的实践过程中,我们还必须注意研究各种新问题,只有在团的其它工作改革深入发展的情况下,团员证制度才能得到巩固、完善,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团员证制度的试行是我们团内生活的一件大事,希望大家都来关心。(威健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