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学龄前儿童弱视的诊治
1986-12-31徐新萌
徐新萌
当前,学校的老师和家长对保护中,小学生视力比较重视,但对学龄前儿童的视力如何,是否有良好的立体视功能,是否有弱视病等问题,常常忽视。
弱视,是指在视功能发育过程中,眼球无器质性病变,但因屈光不正(即有近视或远视)、眼位偏斜等因素影响了眼视功能的正常发育,导致失去双眼立体视功能,造成视力低下,且不能通过戴眼镜所矫正。目前,国内把戴镜后矫正的视力低于或等于0.8,称为弱视(弱视与近视不同,近视可戴镜矫正)。
在临床上根据弱视的病因和发病机理可将其分为五类:
1、斜视性弱视,患者有斜视或曾有过斜视,而引起功能抑制性弱视。
2、屈光参差性弱视;由于两眼屈光度相差较大,屈光度较大的眼睛发生弱视。
3、屈光不正性弱视:发生在没有戴过矫正眼镜的高度屈光不正患者,多见于远视性屈光不正,或近视散光。
4、形觉剥夺性弱视:婴幼儿期患角膜白斑、先天性白内障或上睑下垂等,使视功能发育发生障碍形成弱视。
5、先天性弱视:目前发病机理尚不明确,育推测新生儿有视网膜、视路出血引起,有些先天性弱视继发于眼球震颤及金色盲。
根据国内外报道:儿童弱视为数相当可观,弱视的发病率高达2~3%。弱视患者无完善的立体视觉,如不及时治疗,将严重影响今后的工作和学习。没有双眼单视功能,也就不能完成精细的工作。例如有的孩子被误认为智力低下,同龄儿童能完成的绘画,手工,他却不能圆满完成。经检查,这孩子是因不具备完善的立体视功能,无良好的双眼单视而造成的,并非智力低下。所以儿童定期进行视功能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治疗,对保护儿童视力和促进视觉以及智力发育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弱视的疗效与年龄有密切的关系,年龄愈小,治愈率愈高,成人后则治愈无望。据国内外资料分析,4~8岁的儿童是弱视治愈率最高的阶段,此期间存在的异常反射容易纠正和消除,正常双眼视功能易建立和发育。因此必须强调弱视的早期发现,早期治疗的重要性。
目前,有一些孩子因患斜视就诊时才被发现弱视;不伴有斜视则不易被发现。因此,有些孩子的弱视往往因发现得太晚,而延误了治疗,影响了疗效,这一点更应引起注意和警惕。为使患有弱视的孩子们都能得到早期发现,江苏科技出版社即将于今年6、7月间出版(各地新华书店将有售)的《家庭用学龄前儿童视力检查表》,提供了视力检查的方法和工具。它简单、实用,除在一般家庭中普及应用外,也可供幼教单位使用。
当你发现你的孩子患有弱视时,应抓紧时间,积极配合医生进行治疗。治疗弱视的方法很多,常用的有传统遮盖法、视刺激疗法,红色滤光片法、后像疗法、三棱镜疗法、光学及药物抑制疗法等。《只要及早发现,及早治疗,大部分弱视患者是可以治愈的。
当前儿童弱视的防治工作已引起全社会的重视,全国成立了“全国儿童弱视、斜视防治网”,定期对学龄前儿童进行视功能检查,使弱视患儿能得到早期发现,早期治疗,这对儿童德智体全面发展,保证优生优育,提高我民族素质,振兴中华,具有现实和深远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