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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老人再婚如何表态

1986-11-01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理论部

青年文摘·上半月 1986年1期
关键词:晚年生活单身儿女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理论部

我的母亲去世多年,父亲含辛茹苦把我们兄弟几人哺养成人。现在,父亲要求再婚,可哥哥不同意,父亲很伤心,家里关系很紧张。我应该怎样表态?

何奇

何奇同志:

在人们的观念中,结婚总是年轻人的事情。要是哪个年轻人到了当婚当嫁的年龄还没有成家娶亲,作父母的就会坐卧不安,若是哪位父母粗暴地干涉了儿女的美满婚姻,那就会引起公众的不平。反过来,鳏父寡母要求再婚,作为儿女的又会怎么样呢?这恐怕不少家庭会掀起一场轩然大波,街坊邻里也会议论纷纷,这完全是世俗的偏见。我国婚姻法清楚地表明,婚姻自由,任何人不得加以干涉,父母不能干涉子女的婚姻,也包含着子女不能干涉父母的婚姻。法律保护老人的合法权益,不管什么人粗暴地干涉老人再婚,都要受到法律的追究。从道义上讲,老人再婚既没有影响儿女们自己的美满家庭,又没有损害别人的利益,这是老人自己两厢情愿的事情,有什么可非议的呢?实际上,老人再婚也没有什么不好,从多种意义上,这种再婚对社会、对家庭,以及对老人自己都是有益处的,是不应该阻止的。

从社会角度讲,让每个老人都幸福地度过晚年,这是社会主义制度区别于资本主义制度的一个显著标志,也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体现。在我国,党和政府是很重视老人的晚年生活的。为了保证老人晚年生活,党和政府制定了不少有关的方针政策。国家拿出了大量钱财来安排老人的晚年生活,社会的福利机构也尽可能地改善老人的生活条件,比如建立养老院,老人娱乐中心等等。但是,我国是个大国,国民经济述不十分繁荣,国家的财力,物力,还相当有限,在眼下,还不能腾出手来解决老人生活中的所有困难,特别是单身老人在生活中那些意想不到的困难。如果有的老人愿意再婚,他们再婚以后,能够相亲相爱,彼此照应,较好地解决社会对单身老人所不能解决的困难,减轻国家的一些负担,老人自己也有了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岂不是两全其美吗?

从家庭角度讲,现在的年轻人喜欢独立生活,结婚后愿意自己过。可这样一来,单身老人的吃、穿、住、行上出现了很多不方便。即使有的子女和单身老人住在一起,也因成天忙于工作、学习和自己小家庭的家务事,不能给老人以更多的照料,到头来还得老人自己管自己,这样老人的生活就得不到可靠的保障。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家庭就是因为没有解决好老人生活的问题,而出现了某些新的家庭矛盾。老人再婚后,一方面可以减轻子女的家务负担和精神压力,消除不必要的家庭矛盾。另一方面子女也可有更多的时间工作和学习。

从老人自身的角度讲,单身老人大多数都经历了人生的坎坷,心灵深处都留有伤痕。因此,他们非常需要家庭的温暖和安慰。有的人认为,老人只要有子有孙,就一定会给带来快乐。这话不算错。可不见得对所有的老人都适合。自然,孝敬的儿女,可爱的小孙孙,会给老人带来莫大的慰藉。但这只是生活中的一部分,骨肉之情不能完全驱除老人生活上的孤独,感情上的寂寞。这就好比父母之爱不能代替儿女们所需要的夫妻之爱一样,要是子女不孝敬老人,那老人这种孤独之苦,就更是一般人所体会不到的了。人到老年,怀旧感很强,一遇到不顺心的事,过去的往事,旧时的创伤,常侵绕着老人,使老人陷入感情的漩涡中,情绪波动很大。当然这也有生理上的因素,使得一些老人多愁善感,喜怒无常,特别是一些退休后的单身老人,由于不适应退休的单调生活,这种情绪波动就会更大,甚至有的还出现心理变态。这一方面可能造成一些家庭冲突,引起一家人关系紧张,另一方面家庭的不和又可能严重损害老人的身体健康。人们常说:“少是夫妻,老来伴”老人再婚后,生活上互相有了照顾,吃、穿、住、行不再发愁,感情上有了寄托,精神上也有了支柱。心理得到平衡,身体也会健康起来。如果能够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老有所终,无论对老人、对儿女、对社会、对国家,都是一大幸事。

中国历来有尊重老人、爱护老人的优良传统。尊重老人就应该尊重老人的意愿,爱护老人就应该体谅老人生活上的难处。如果老人和儿女们生活能感受到天伦之乐的喜悦,并以此为满足,那自然不能勉强老人再婚,如果老人再婚更能使他心情愉快地度过一个幸福的晚年,那么社会就应该大力支持,作为儿女的也应该理解,并给以帮助。何奇同志,我相信你会做好你哥哥的工作,你们会妥善地处理好这一问题的,而且,随着人们道德修养的提高,新观念的树立,以及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老人再婚问题一定会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理解,也会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支持。

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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