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女须知父母恩
1983-08-21百文南木
百文 南木
编辑同志:
我的岳父母都是退休工人,每月领取退休金,吃穿不愁,还有盈余。我和爱人从事技术工作,业余时间少,但仍尽量抽空去看望二老,做些家务。逢年过节,还为他们买些礼物。尽管如此,岳父还是不满意,嫌我们回家太少,让每月交给他们15元钱,并说,不这样做就到单位告我们不赡养老人。现在我们每月按时交钱,可不能天天陪他们,为此十分烦恼。编辑同志,怎样做才算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呢?
昆明南木
南木同志:
婚姻法第15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就是说子女在父母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时,要给予经济上和生活上的赡养扶助;对于那些在经济上不需要赡养的老人,子女也应在生活上加以扶助。从法律条文来看,你的岳父要告你们不赡养老人,恐怕难以成立。然而事实上如何处理好翁婿关系却很有讲究。这里似有必要多说几句,对你,也是对青年朋友。
父母在抚育子女成长的过程中,除负担经济开支外,还倾注了难以计量的心血和精力。俗话说,“不养儿不知父母恩”,所以,父母在晚年时对子女提出一些物质上的要求,希望得到更多的帮助,即如你岳父母那样,你和你的爱人,尤其是你,也不应产生反感。不能认为老人不愁吃穿还要钱就是不心疼子女。退休金是长辈自己的劳动所得,做晚辈的在获得独立的经济地位之后,还应主动地尽自己的一份孝敬之心,报效父母养育之恩。让老人们手边宽余些,心情舒畅,晚年生活得更幸福,应该是子女的责任。
另外,搞好翁婿关系,也还需要双方心心相通,建立感情,互相理解。这要求你视岳父母如生父母,不但在生活上给以照顾,还要多在精神上安慰他们。人上了年纪,子女成了家,精神上有时会感到寂寞,要求子女常在身边,寻找慰藉,是人之常情。你们要理解老人的心情,用实际行动使他们感到家庭的温暖,享受天伦之乐。另外,你们还要做些细致的解释工作,让老人了解你们工作的重要性及不能天天看望他们的原因,求得他们的谅解和支持。一旦做到这一步,许多烦恼就会烟消云散了。
至于个别父母一味苛求,作子女的也不必一一兑现,做到通情达理,问心无愧就行了。
最后,愿你有一个和谐美满的家庭并在工作中取得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