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让,但不怯懦
1983-08-21王彦君
王彦君
也许哪一天,你在拥挤不堪的公共汽车上被人重重地踩了一脚,你忍着痛,没好气地给了他一句,他不但不道歉,反而回报以更加粗鲁的语言。你怒不可遏,他剑拔弩张,最后竟动起手来。
也许哪一天,你陪女友到饭店用餐,为争一把椅子同另一位小伙子发生了口角,结果,不仅败坏了你们的胃口,连服务员都忙不迭地跑来为你们劝架,弄得大家不欢而散。
事后,你的亲朋往往埋怨你,说不该那样火气十足,也不值得那样“较真儿”。而你却老大不服气:“我并不屑于同那种人争一日之短长,可要我在那个节骨眼儿上后退,不就等于让我当众宣布自己是个孬种吗!”
这里的确提出了一个颇费思索的问题:忍让与怯懦的界限在哪里?宽厚待友横眉对仇
电影《孙悟空三打白骨精》中,唐三藏最初迷惑于妖怪的善良外表,错勘贤愚,逐走了忠心耿耿的孙悟空,结果身陷魔窟,几乎送了命。每当看到唐僧念紧箍咒折磨自己的徒弟时,人们总抑制不住对这个蠢和尚的怨恨。在妖魔鬼怪面前,孙悟空的法力也并非所向披靡、无往不胜,他要凭籍各路神*的援助,但这个猴王的形象被人们公认为英勇无畏的化身。因为他爱憎分明,疾恶如仇,铁棒之下无冤鬼。而唐僧呢,尽管可以把齐天大圣咒得“翻斤斗、竖蜻蜓”,但依然给人以懦弱无能的印象。就因为他“人妖颠倒是非淆,对敌慈悲对友刁”。
要区别忍让与怯懦,也要首先从对象上分清。忍让作为一种美德,是特指对待自己人而言的。同朋友、同志、亲人相处,不会永远相安无事,矛盾、摩擦乃至争执是不可避免的。每当这种情况发生,都是对处于矛盾双方当事人的一个不大不小的考验。你有涵养吗?你有抑制力吗?你善于拨转矛盾的发展方向吗?关键就看你是否具备忍让这种品德。事到临头,一些争强好胜、血气方刚的年轻朋友,硬是咽不下这口气,而且往往举出对方的种种错处来拒绝旁人的劝阻,仿佛他执意争斗,不是因为他个人的不冷静,倒是为了争出个公道来。其实,事后细想一下,他也发现,所争的“公道”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原则问题,不过是鸡毛蒜皮的小事或者一点蝇头小利而已。这时再让他讲述争斗的原委,连他自己也羞于启齿了。在一个家庭、一个集体中生活,斤斤计较,骄横任性,不仅妨碍大家,惹人厌烦,自己也经常处于不舒畅当中;而豁达大度,谦和敦厚,则不仅有助于事业,有益于他人,自己的内心也是平衡、坦荡的。反过来,对付敌人、坏人、丑恶现象,就谈不到什么忍让。试问:你能坐视地区霸权主义的公然进犯而不还击吗?你能安于封建法西斯主义的残酷迫害而不反抗吗?你能听任不正之风恣意横行而不斗争吗?“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这时的却步不前,畏葸犹豫,就不是什么美德,而是十足的怯懦。半个多世纪以前,中国处于社会制度极端黑暗、阶级对立异常尖锐的状况之下,正直的人们所面临的任务,是起而抗争,英勇战斗。这时却出现一种论调,说是要鼓励所谓“费厄泼赖”(Fair Play)精神,就是教人民在阶级斗争中对失败的敌人要宽大,不要过分,不要穷追猛打。鲁迅先生以战士的愤怒,无情地揭露了这种论调的荒谬与虚伪,针锋相对地提出对付坏人就是要“痛打落水狗”和“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今天,社会情况根本不同了,但坏人并未绝迹,人民内部也还有落后面和违背原则的行为,因此至今读起先生的名言,仍使人充满痛快淋漓之感。读着这些话,我们就越发不能把毫不妥协的斗争精神用在人民内部非原则的纷争上,也就越发不能把忍让的品德用在美与丑、善与恶之间的斗争上了。
意在高远岂图苟安
弄清了对象界限,我们还可以从两者的目的上来区分。忍让,是以大局为重,以友谊为重,置个人的利害荣辱于次要地位,这种品质往往能帮助人成就一番事业;而怯懦,是置是非曲直于不顾,为了个人一时的苟安而出卖原则,这种品质,有损于整体,也往往毁了个人。
两千多年前的春秋时代,楚庄王有一次夜宴群臣,忽然蜡烛熄灭了,大厅内一团漆黑。这时有一个人乘机牵扯王后的衣服,黑暗中王后认不出面目,又不便声张,只是揪下了那人头盔上的缨子。事后,王后请求庄王查办这个越礼犯上的狂徒,但庄王敷衍了王后,并未追究此人。后来,在一次对外战役中,此人非常勇敢,立了大功。
这就是历史上“绝缨”之会的故事。在当时,调戏王后,罪在不赦,庄王若抓住此事“上纲上线”,依律严办,是有充足理由的。但这又仅仅是一件关乎庄王、王后个人利益的事情,肇事者的错误丝毫不威胁楚国的利益,而当时正处于战乱时节。于是庄王隐忍了个人的损失,采取了宽容的态度,而且抵制了一次“枕边风”。这事发生在一个诸侯王的身上,不是难能可贵的吗?
当然,以今天的更高的眼光看来,庄王的目的还不见得十分高尚,在那种制度下,楚国的利益无非就是庄王自己的利益。难怪封建阶级的政治家总是念念不忘“小不忍则乱大谋”的训条。也恰恰由于时代的进步,我们今天谈论忍让这种美德时,才有了更为圣洁的含义。实行它,是为了我们共同的崇高理想,为了我们对同志、朋友、亲人的诚挚的爱。父母与儿女之间不会“睚眦之怨必报”,热恋的情人之间不会“锱铢之利必较”。同志间的忍让,完全是出于深厚的情感,出于对对方的毫无保留的信赖,而没有任何“策略”或者“相互利用”这类考虑。
怯懦,则根本不可与之同日而语。一般说来,胆小怕事,逆来顺受,虽然是一大弱点,但还可以见容于我们的社会。特别是中国这个古老的环境,老百姓几千年处于“身在矮檐下,怎敢不低头”的境地,所以“屈死不告状,饿死不抢粮”的人生戒条由来已久。武大郎懦弱一生,最后不仅没有躲过恶人的欺侮,连性命都坏在恶人之手,但人们哀其不幸是多于怨其不争的。然而,如果事情发展到奴颜婢膝以至出卖原则,那就会令人无法容忍了。今年四月在汉口的芙蓉餐馆里,见义勇为的杨威同志当场抓住了几个正在行窃的小偷,而被盗人康连科竟然矢口否认自己丢了钱包,至使扒窃的歹徒反咬一口,将杨威打伤。在大是大非面前,康连科被几个已经束手就擒的毛贼吓破了胆,妄想以自己的怯懦换取可怜的安宁,但由于丢掉了起码的良心,只落得万人唾骂,悔愧终生。剖析这类猥琐、卑微的小人,还是法国作家罗曼·罗兰说得贴切:“自私怯懦的人常不快乐,因为他们即使保护了自己的利益和安全,却保护不了自己的品格和自信。”
师于实践应对自如
道理似乎是简单的,但是知道了这些,还不等于你就已经具备了能忍让而又不怯懦的品格;还不等于你在生活中就已经能恰如其分地处理这类问题了。作为一种修养,它是在长期的生活实践中,经过有意识的锻炼才获得的。
比如,有的事情突如其来,一时也难以辨别它的性质,应该怎么应付呢?我看,我们这个社会无论怎样还是好人占多数,到处都有主持正义、通达事理的群众。所以逢到这时,不妨先采取忍让的态度,“有理让三分”,而不要“得理不让人”。通常,这是可以缓和矛盾的。也有些场合,确实碰到那种把别人的容忍当作软弱可欺的蛮横之徒。对这种人的缺德行为,当然要有必要的斗争,不能一味姑息。但“以毒攻毒”,用粗野对付蛮横,是不能奏效的。这时,先让一步,就使你获得了主动。争执突然爆发,周围的人们不明真象,你用自己的冷静和清醒,让大家了解内情,这就争取了群众,动员了舆论。如果对方继续无理纠缠,就益发暴露其丑恶,你再采取进一步的行动就做到了有理、有利、有节。在这类特定场合下,忍让成为一种斗争策略,这与我们讲的对待相互了解的同志,是完全不同的。
又如,在你的同事、同学或亲戚中,可能确有那么一种人,风格低下,占便宜没够,你一让再让,他却得寸进尺;你明知不是原则问题,不愿降低身份去“回敬”他,但又觉得这种矛盾不是忍让能解决得了。这的确是件麻烦事。我以为,首先要看到,这种人同那些寻衅滋事的不逞之徒有区别,是非观念还并未在他心中泯灭。我们应当用自己的行为去影响、感化他,启发他的羞恶之心,使他不好意思继续以那种不光彩的嘴脸生活在同事、同学或亲戚们当中。要让他清楚地知道,你的忍让是出于何等正直善良的动机。这时,忍让又成为一种教育的手段。众所周知的“将相和”中,蔺相如为躲避廉颇而不上朝,后又退避于小巷给廉颇让路,廉颇还自以为得计。只是在听到蔺相如将廉颇与秦王对比,又讲明自己一再忍让的目的那一番议论之后,廉颇才恍然大悟,惶愧地登门请罪。这个故事集中地说明了忍让与怯懦的界限,同时也让人看出,使忍让的品德在事业中发挥积极作用,是一门完美的艺术,它同一个人的文化素养、社会经验是分不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