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伯虎判状词
1983-01-01
青年文摘·上半月 1983年8期
人们都知道唐伯虎工诗善画,是个风流才子,很少知道他也曾判过状词。
宁王在南昌,权势烜赫。家畜一鹤,为皇帝所赐,宁王颇爱之。王府中专门派个仆人,服侍这只鹤,不但饮食沐浴,精心饲养,而且还经常陪它上街逛荡。有一次,路过东门。居民家突然窜出一条狗,张牙舞爪,向前猛扑。虽经吆喝抢救,鹤已受重伤。
宁王府好事之徒借题发挥,唆使仆人,到南昌府投递状词。状词写着八个字:鹤系金牌,系出御赐。
这就难坏了南昌府知府,状词写得这么重,不敢不受理。既怕宁王发怒,更怕朝廷见罪。如昧着良心处分东门一带居民,既怕民心不服,又慑于士林舆论。真是左右为难。有人向知府建议,苏州唐伯虎,是有名才子,现在南昌,何不邀请他来商量商量,如何发落。
唐伯虎应邀来至府衙,接过状词一看,挥笔便批:鹤系金牌,犬不识字;禽兽相伤,不关人事。
(摘自《文化娱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