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小发明竞赛规程
1982-08-28
为了有力地动员和组织广大青年投入四化建设,推动新长征突击手活动的深入,促进青年创造能力的发展,《中国青年》杂志社和团中央青工部联合举办青年小发明竞赛。轻工业部负责评选中的技术鉴定工作。
一、竞赛范围
今年竞赛范围限在日用工业品的革新和发明。凡对日用工业品的功能、形状、构造或组合,提出革新或发明,经试制符合实用新型要求并可投入生产的,均可参加。
符合科学原理的革新或发明设想,思路巧妙,因条件所限个人未能试制,但有具体设计方案和图纸(示意图),提出较完整的实施办法,可供企业采用的,也可参加。
凡参加竞赛的发明项目或设计方案,都必须是1982年的成果。
日用工业品包括以下主要行业:
1.钟表、自行车、缝纫机;
2. 五金、家电、玩具;
3. 皮革、制鞋;
4. 服装、帽;
5. 家具;
6. 工艺美术;
7. 文体、制镜;
8. 塑料、洗涤剂、合成脂肪酸;
9. 陶瓷、玻璃、搪瓷、三笔;
10. 日用化学、油墨、火柴、电池;
11. 食品(包括烟、糖、酒);
12. 造纸;
13. 香料;
14. 电光源;
15. 感光胶片;
16. 制盐;
17. 轻工机械。
二、参加对象及办法
全国各条战线的青年,个人或集体均可参加。中学生除外,因他们可参加全国中小学青少年发明创造赛。
这次竞赛范围是日用工业品的革新和发明,特别欢迎轻工业系统的青年踊跃参加。
参加者应按《中国青年》上印制的青年小发明竞赛申请表填写,连同详细说明书〔包括发明目的、发明思路、工作原理、使用效果、参考资料的目录及内容提要、图纸(示意图),如已试制或被采用,请注明试制和采用单位〕,寄北京三里屯《中国青年》杂志社,并请在信封上贴上《中国青年》上的“青年小发明竞赛”小三角。
三、时间
从1982年1月起至12月31日止(以邮戳为准)。
四、评选
评选标准:新颖、实用、经济。
新颖,应是国内还没有的,借鉴国外资料必须有所创新。实用,要给人民生活带来便利,或给工厂企业带来经济效益。
经济,能节省人力、物力、能源,使产品物美价廉。
评选办法:群众推荐与专家评定相结合。先由初评小组推选出优秀小发明,在《中国青年》上陆续刊登听取群众意见,最后经评选委员会评定。
五、奖励
按照小发明项目的技术水平高低,经济效益大小,实用性能的效果等评定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优秀发明者,授予“青年小发明家”称号,并分别给予物质奖励。
对组织和指导青年小发明竞赛活动成绩显著的单位和团委,也给予表彰。
虽未评上,但确有独到之处的小发明,赠送纪念品。
六、评选委员会
评选委员会由有关专家和举办单位的领导同志以及群众中在这方面有研究的积极分子组成。具体名单将在《中国青年》上公布。评选委员会下设竞赛办公室和若干初评选小组。
七、其他
来稿及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参加者自留底稿。来稿请把姓名、单位、地址写清楚。
获得“青年小发明家”称号的个人和集体,或已在《中国青年》上发表的小发明,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剽窃者,在《中国青年》上宣布,并撤销其称号和追回奖品。
请照本表按十六开复制两份,连同材料
一起寄本刊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