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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销书作家的秘诀

1982-07-15张仁德

读书 1982年10期
关键词:高尔基出版商畅销书

张仁德

在《读书》第五期的海外书讯中看到介绍史密斯的《高尔基公园》一书,引起一些对西方畅销书的感想。“畅销书”这个词原来是一个美国词,它一般是指虚构的故事和小说这类书。下面谈的关于一些畅销书的情况也就是指这类书,不包括字典等。

《高尔基公园》这本书使作者马丁·克鲁兹·史密斯名利双收。他现在的收入不下二百五十万美金,而且有许多人找他访问,聒噪一时。他本人也有点飘飘然,大言不惭地说他对苏联社会的描写连狄更斯这样的社会风俗画家都会为之骄傲。有人说他个子不大,架子倒不小。英国《每日镜报》的记者问他这本书成为畅销书是不是出乎他的预料。他一听愣了一下,说:“出乎预料?!他妈的,当然不。你以为我会在手头上留个半死不活的东西么?这本书非一炮打响不可。”乍一听,觉得他这句话傲气十足,使人反感。但是这句话的背后的确隐藏了他的一段辛酸史。

马丁·克鲁兹·史密斯现年三十九岁,写小说已经写了十五年了。心里一直怀着成名成家的念头,但一直没有成功。十五年中他写了六十部小说,都是一些无聊的不成材的作品。而写《高尔基公园》的情形则略有不同。一九七四年出版商照例给他一个合同,叫他写一本侦探小说,其中带一点东西方“缓和”的情节。他本来打算两个月就交卷,先去莫斯科旅游十天,就算是体验生活。但从那时起史密斯就不自觉地对俄国文化产生了兴趣,还特别下苦功学了俄语,阅读了许多原文的著作。在他阅读的大量苏联出版物中包括托尔斯泰的著作直到关于养狗的杂志。越读他就越觉得自己了解情况太少,下不了笔。在这七八年中他变得“忘我”起来,从一心成名成家的欲望中稍稍解脱出来一点,这才对苏联社会的真实生活有了认识,因此作品有一定深度,才能引起读者的兴趣。

当然,这本书之所以畅销同政治气候也是分不开的。作者对苏联一些社会生活的描写很生动,而小说结尾在纽约那一段却写得不能令人满意。作者把小说的主人公弄到美国,这样就可以有机会对美国的社会作一些批评,以示“公平”。但这一段的描写软弱无力,没有真实感。正是由于对苏联社会有比较真实的描写,所以在里根统治下的美国就有许多人加以赞赏,而苏联则大为恼火。苏联文学杂志骂克鲁兹·史密斯是流氓,说他这本书是“一大堆浓缩的胡言乱语,是极其低级趣味的反映。”在两个超级大国争夺的形势下,《高尔基公园》在美国成为畅销书是有其必然的原因的。

在英国,出版商不惜工本尽力要使它畅销,但是否成功还不知道。据说英国出版商花了十五万英镑把这本书的平装本版权买了来,所以得卖出相当多的册数才能够本。为了推销,出版商还雇了人在大街上扮演勃列日涅夫、苏联酒鬼等等以作宣传。不过英国读者的趣味不尽相同,而且英国的地位也不同。尽管出版商“鸣锣开道”,到头来也许《高尔基公园》在英国只会成为另一本侦探间谍小说而已。

但是出版商的作用不能低估。在西方,一本书成不成为畅销书出版商起很大作用,有的时候起决定性作用。因为出版业在现代的西方世界已经成为另一种大规模赚钱的“工业”,而作家则是这整个企业的一部分而已。作家与出版商之间有所谓“文学代理人”。他们是拉纤的,作用也不小。英国的一位畅销书作家杰弗里·阿切尔说,要使你的书出版,最要紧的是找一个好的代理人。

伦敦有一个出名的文学代理人叫卡洛尔·史密斯。她常常指派作家写小说,而且指定主题,有时甚至把情节概要都规定好,然后叫作家们去写。据说她最近认为最容易出售的小说是那种爱情加恐怖的小说。她规定一个大概的情节范围,而出版商就根据这个情节范围预支给作家一笔钱,作家就乖乖地按规定的情节去写。卡洛尔叫作家先写三章,叫她看看。她觉得这样写下去行,作家就继续写。如果她一看觉得不对头,她就老实不客气地叫作家重新再想想,重写这一段,把那一段删去,那个人物删去,把一段对话再紧缩一点等等。作家就听从命令,尽快完成任务。在这里速度就是一个非常要紧的因素了。前面提到的《高尔基公园》的作者原先就是以写得快出名,所以出版商就爱找他写东西。他完成任务及时,不会对赚钱有影响。

卡洛尔·史密斯承认说这样完成任务式的写作,出来的作品严格地讲不能说是艺术,充其量也只不过是手工艺品。她说,我们帮他们把产品搞正确。“出版业现在不是什么正人君子的行当了,这是买卖,是一种工业。我对市场情况熟悉,我只不过帮助作家使他们的作品得到出版,能赚钱而已。”由此产生的必然后果是:这种国际性的“畅销书”机器使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作品的质量降低。英国的一位有名的出版家葛兰兹在晚年时曾说:“我干出版这行干了三十三年,出版界的变化多糟糕呀!英国的出版业很快就走上了美国出版业的道路:要出版一些青年人的真正优秀的作品或是一些有重要社会、政治意义的作品就必定会破产。一切的一切都被一些巨额的畅销书卷走了。”

这种听命写作的作家们实际就是手工作坊的工人,受老板们赚钱目的的支配。为了卖书,书商会给作家们安排各种的宣传活动,给书作广告。英国畅销书作家杰弗里·阿切尔说:“真正的伟大作家们是不干这种事的。不过今天典型的畅销书作家就会走遍美国。比如说在一个早晨用各种办法各处兜销之类,美国叫做‘早餐巡回演出(TheBreakfastTour)。你在十七天里去十七个城市,早晨在电视里表演一番,再接受报界的访问,跟出版商吃吃午饭,下午在电视台里度过,晚上又在电视里露露面。你就象是介乎于喜剧演员和脱衣舞女郎之间的那么一种角色。这的确是很凄惨的。不过,生活在这种相互交流、消息灵通的时代不得不出卖自己。我只要人家读我的作品,我什么都会干的。如果读者看了我的书不以为然,那我才认输。如果有人看了我的书,再想去买一本,我就不在乎干点这种事。”

当然,这并不是说这种作家自己在写作上就可以不下功夫。真正的文学作品经过反复修改之后才能完成,格雷厄姆·格林最近的一本小说光起草就起了二十三遍。而杰弗里·阿切尔的一本畅销书《凯恩和阿贝尔》也打过二十一遍草稿。

近年另一个美国畅销书作家罗宾·库克是一个眼科医生,后来就写起小说来了。他的小说都同医院有关系,顶畅销的有《休克》、《斯芬克斯》、《大脑》和《发烧》等等。他写小说之前把《纽约时报》的畅销书单研究一番,发现销数一百万册以上的都是惊险小说。所以他就决定也来写一写这类小说。他阅读了一百五十部惊险小说,特别研究这些书的技巧。他得出结论说,办法一共有十六种。据他说,他阅读过的大部分畅销书只用其中的一两种,而他在写《休克》这本书的时候却想了办法把十六种技术全都用上了。做书的生意手段中还有一项就是把拍电影也联系起来。《休克》这部书就是精装、平装、电影同时问世。

总而言之,在什么都是商品的社会里,一有“销”这个字就应当警惕一下。畅销和优秀这两个词是有区别的,不一定在任何的意义上都相等。我觉得尤其在中国只看外国大报刊上的书评介绍而没有看到原书之前,最好持谨慎的态度,以免使中国读者也被卷入畅销书的漩涡中去。

一九八二年七月于伦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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