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理论和方法论中的系统性原则》
1982-07-15陶济
陶 济
苏联学者库兹明的这本著作,企图用马克思主义来说明现代自然科学的一种重要理论——系统论。库兹明没有否定系统论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地位,反而认为马克思是关于社会现象的系统性的科学概念的奠基人,是对系统性原则最早进行了广泛而具体的科学研究的学者。在他看来,马克思制定了社会功能的系统观点和系统概念的原则,主要有三大贡献:认识到系统知识的特征,发现了系统质是一种新的质的规定性,揭示出社会系统结构的更替和继承导致社会基础不断扩大和丰富的规律性。
库兹明认为,随着人类社会和自然科学的发展,人对客观世界的认识也在发展,从实物的知识到系统的知识,又发展为无系统的知识。实物的知识是把个别对象置于研究的中心,在实物的直接形式中认识世界。系统的知识是以构成现象系统的“种”、“类”为中心,揭示事物之间的真实联系、事物真正的共性以及现象系统的特殊规律。无系统的知识则把客观世界看成是多中心的、超系统的统一体,一种复杂的现象的综合。
对于物质范畴,人们常常沿用的定义——物质是不依赖于意识、并能为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是一个认识论的定义而不是本体论的定义。库兹明运用系统观点在本体论上提出了一个新的看法。他认为物质世界对象固有三种基本的质。第一种是自然的或物质结构的质,第二种是功能或作用的质,第三种是总合的或集成的系统质。自然质是自然物质本身的属性,是从事物的物质构成或物质结构的特征来规定的。功能质是人赋予自然物的,使之具有使用价值。这种质的规定性的基础是专门化或效用的原则。这是第一序列的社会质。系统质是一种整体性的总合的新质,并不直接在个别的物中物质化,而是作为集成化和把许多因素联合为一个统一的整体的结果,可以感觉而又超越感觉。这是第二序列的社会质。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辩证运动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一般规律。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条基本原理。库兹明认为,人类历史进步不断扩大着的基础就是社会的人的生产力的积累。一切生产力的根本因素是劳动、生产资料、知识。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也对生产发生非常重要的影响。这些因素和条件的具体——历史结合,决定着一切社会生产的内部结构,自然的生产,活劳动的生产,物化劳动统治的生产和社会化生产。与此相应的就是原始社会、阶级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一切真实的社会系统都依赖于自己特殊的基础(生产类型)或发展的主导因素(起支配作用的条件),它们决定社会系统的所有其他现象和关系。同时每一种社会关系又都是暂时的,它在历史进步力量的压力下,改造为新的系统整体性。社会就向前发展了。所以社会系统结构的更替和继承是社会发展辩证法的最典型的特点之一。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把客观世界当作一个发展的系统来考察和研究,固然是一个事实。但是,现代系统论毕竟是二十世纪中叶以来以通讯、自动化和计算机为代表的科学技术革命的产物。库兹明把本书论述的一切归结为对马克思理论和方法论中的系统性原则的发掘是否合适,这里不加讨论。引人注目的是,库兹明显然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问题、基本范畴、基本原理提出了系统论观点的新的见解。
(《马克思理论和方法论中的系统性原则》,〔苏〕库兹明著,王炳文、贾泽林译,三联书店一九八○年八月第一版,0.5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