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业余爱好有何过错
1981-08-20王广生
中国青年 1981年1期
我是一名青年工人,又是一名业余摄影爱好者。从上初中到现在,无论是在校学习,到农村劳动,还是进矿当工人,我一直把心爱的照相机带在身边,经常利用业余时间为报纸和刊物拍些新闻照片或艺术照片。参加工作三年来,我拍摄的照片先后有一百三十多件被报刊采用,还有一件被选为工人影展的作品。可是有人说我利用业余时间拍照片是“为了赚外块”,个别领导也说我是“争名争利”,是“想露一手”,并规劝我“改邪归正”。这使我十分苦恼和委屈。我在工余时间学习摄影,完全是自费。稿子被报刊采用后,收到一些稿费,这些钱是我的劳动所得,我用它订阅一些杂志,购买摄影用品,这有什么不对呢?
张家口市王广生
王广生同志的业余爱好是正当的。象摄影这类业余爱好,不仅可以使青年扩大知识面,增长才干,而且能使青年的业余生活更加丰富多彩。成功的摄影,还能给自己和别人美的享受,能激励人们奋发向上。对于这些有益的业余活动,不但不该指责,而且还要提倡,并为青年们施展自己的聪明才智提供必需的条件。当然,对于因搞业余活动而影响本职工作的人,则应耐心地进行教育,帮助他们正确对待和妥善安排。
——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