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丧事 应从俭
1981-08-20杨文
中国青年 1981年11期
编辑同志:
三年前我父亲患半身不遂症,因医治无效,前不久去世了。父亲生病期间我整天精心服侍,为给他治病破尽了家财。我觉得这已尽到了做儿女的责任。可是只因我没完全按这里的风俗办丧,结果落了个“奉生不奉死”的罪名。
我们这个地方,凡是长辈死了,不管家境好赖,丧事都要大操大办。先是把亲戚朋友请来大吃一顿,然后磕头跪拜,算是为死者解了罪。还要买竹杆、彩纸、布匹,剪纸钱,糊纸屋,请巫师、乐师吹奏一番,再将纸钱、纸屋付之一炬,这叫“化屋”。化屋之后还要办席请客。就这样一次丧事怎么也得花费近千元。
父亲病的时间久,家里已经借了不少债,父亲去世后我尽了最大的努力,简单地办理了丧事。因此有人说我“不为父亲解罪”,“狠心看着父亲在阴间没屋住,没钱用”,“奉生不奉死是半孝半逆”等等。我该怎样对待这些指责呢?
湖南零陵杨文湘
杨文相同志:
老人病故,举办丧事应该从俭。借此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甚至搞什么请巫师、烧纸屋等迷信活动是不对的,应该抵制。所谓“不为父亲解罪”,“狠心看着父亲在阴间没屋住、没钱用”等,都是一种封建迷信说法,你不信不从这种旧习俗是很对的。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