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发生在生活中的实事、矢志农科研竟成“黑人”
1981-08-20王矛
王矛
陕西省乾县东风公社小何生产队有个叫何靖琦的大学生,1974年自愿回乡后,在农业科学实验方面搞出不少名堂。但是长期来他不但得不到应有的支持,而且还曾是个没有户口的“黑人”。
何靖琦1965年于西北农学院毕业时,就向学院申请回乡当农民,未获批准。1971年他所在单位撤销,他被分配到黄龙县农科所工作。黄龙县是林区,而他的志向和专长在农业。1974年他再次要求回乡当农民。县上一些人却怀疑他是想“一鸣惊人”,当“新生事物”,还组织专人调查他的问题。何靖琦不服,四处上告无效。在当时的政治气候影响下,他认为自己的行动是毛主席支持的,便未经组织批准,返回乾县老家去了。
在小何生产队,何靖琦组织起科研组,开辟了30亩小麦试验田和一亩多苗圃,搞起了农科试验。就在这时,黄龙县竟派人找到乾县县委,说何有问题,正在查处中,要生产队不给何分口粮、记工分、安排活路,逼何回黄龙。不久,又派人到乾县散发《何靖琦问题》的单行材料,说何“小生产发家治富思想严重”,“革命意志衰退”,“不安心山区工作”,“长期脱离革命队伍,积极建立安乐窝”。1976年1月,黄龙县委又作出决定,将何按“自动离职”处理,停发工资。对此,何靖琦全然不顾,仍一心扑在农业科研上。
自从黄龙县来人后,小何生产队便停了何的口粮,干活也不给记工分。加上大田与试验田争地、争水、争肥等问题,使他的科研活动陷入困境。
在没有户口、口粮和工分,受人歧视的困境中,何靖琦靠他爱人的工资和孩子的口粮度日,从事农业科研的决心始终没有动摇。他搞的小麦试验田,1977年亩产883斤,其中7亩亩产1160斤。棉花试验田,1977年亩产233斤,1978年4亩直育棉亩产306斤。棉花、小麦等作物的育种、杂交等试验,也引起了地、县农业部门的重视。几年来,何靖琦到哪里务农,哪里就大幅度增产。省、地、县每年都有人参观他的试验田。
何靖琦的遭遇引起了许多人的同情,一些领导干部也呼吁为他解决问题。但是,黄龙县将他的粮食、户口关系注销,曾使他长期成为“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