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发生在生活中的实事、自荐当队长反遭打击
1981-08-20苏敏
中国青年 1981年16期
苏敏
1978年,一位从部队复员的年轻人,回到公社当社员,担任大队团支部书记。
1979年,他们公社粮食大丰收,平均亩产突破千斤大关,而他所在大队的粮食亩产才500斤左右。几年来该大队领导班子涣散,一直是公社有名的后进队,广大社员意见纷纷。
这位青年看了《中国青年报》上《张泉华毛遂自荐领导有方》的报道后,感到自己有责任摘掉大队的落后帽子,便于去年一月给公社党委写信,自荐担任大队长,立下“军令状”:当年完不成公社下达生产任务的各项指标愿受党纪处分,并扣除自己半年工分。他还陈述了自己如当上大队长要采取的主要措施:
第一,规定干部必须参加集体生产劳动,实行包工定额,不能拿过多的补贴工分。
第二,对农业开支进行经济核算,副业收入要作计划,认真清理账目。
第三,管好土肥,减少化肥用量,增加有机肥,降低农业成本。
第四,扬长避短,将大队所有的一千多亩山地种上槐条,一年可收槐条几十万斤,价值一两万元。
第五,组织农机修配组,将一部分柴油机改装为手扶拖拉机,变畜力作业为机器作业,还可兼跑运输,腾出人手,大力发展副业,节省开支。
他还主动向农学院索取了一些农技方面的学习材料。
然而,他这种积极性不仅得不到支持,反被有的领导说成是“要当官”“为了权”。去年四月,大队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他的预备党员转正时,由于“自荐”问题,仅有七票同意转正,八票不同意;虽然还有七人未参加会,支部竟以“原则通过”决定撤销他的预备党员资格。报告送到公社党委后,因为怕别人把这事同不让他当队长联系起来,“说我们思想不解放,慎重点有好处”,才未批。与此同时,在大队领导授意下,团支部改选;24名团员,仅11名到会,就把他选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