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理”辩
1981-07-15陈启建翁奕波
陈启建 翁奕波
已故古代文学专家沈祖
书中说:“《皱水轩词筌》云:‘唐李益诗曰“嫁得瞿塘贾,朝朝误妾期;早知潮有信,嫁与弄潮儿。”子野〔一丛花〕末句云:“沉恨细思,不如桃杏,犹解嫁东风。”此皆无理而妙。所谓‘无理,乃是指违反一般的生活情况以及思维逻辑而言;所谓‘妙,则是指其通过这种似乎无理的描写,反而更深刻地表现了人的感情。”根据《皱水轩词筌》作者贺裳所处的时代以及他的文艺思想,我们认为他所说的“无理而妙”的“无理”应该理解为“没有说理”,而不能说是“违反一般的生活情况以及思维逻辑”。
宋代以来,一些自命“正统”的理学家们,把文学作品看作孔孟之道的传声筒,不承认文学艺术的特殊规律。他们写诗,喜欢引经据典,篇篇都是说“理”的宣传品。从贺裳生活时代文坛的状况和他当时的文艺观看来,他在《皱水轩词筌》中提出的“无理而妙”,可能是针对这些理学家们的偏见而发的。
李益的《江南曲》写的是商妇的怨恨。诗写得质朴自然,感情纯真。后两句是商妇怨极而生的痴想,这种痴想是为孔孟之道所不容的,当然也就谈不上“有理”了。子野(张先)的〔一丛花〕《伤离怀远》,写的是闺怨的老主题。这本来就为“正统”的理学家们所唾弃,更兼最后三句:“沉恨细思,不如桃杏,犹解嫁东风”,更是想入非非之词。这种想入非非之词,当然是“无理”——没有说理,可这“无理”的联想、想象竟又是那样的奇特,使人一读而扣动心廓,产生一唱三叹之艺术效果。这就难怪贺裳要誉之为“无理而妙”了。
我们还可从他说到“理”的另一段话来看。这段话记载在吴乔的《围炉诗话》中:“贺黄公(贺裳字黄公)曰:理实未尝碍诗之妙。如元次山《春陵行》、孟东野《游子吟》等,直是六经鼓吹。理岂可废乎?”这里的“理实未尝碍诗之妙”与《皱水轩词签》的“无理而妙”显然是有联系的。这句话的意思是说,诗词中有说理成分并不一定妨碍它可能得到的好的艺术效果。元次山(元结)的《舂陵行》是一首具有讥刺内容的讽谕诗,是作者“达则兼善天下”救世劝俗的儒家思想的体现。说理的成分很浓,但诗人并没作抽象的说理,而是通过对经过战乱后道州的“大乡无十家,大族命单赢。朝餐是草根,暮食乃树皮。出言气欲绝,意迷行步迟。”的人民伤亡疲敝的情景以形象的描写来表达自己的思想的。孟郊的《游子吟》意在向人们进行孝道的教育。但诗人采用的是生动形象的比喻,使人读后产生极大的感情共鸣。这两首诗都是说理的诗,但由于诗人不作抽象的说理,故仍不失“唐人一唱三叹之致”,可知“理实未尝碍诗之妙”。此外,《游子吟》最后两句:“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诗人用了拟人的修辞手法,赋予草以“心”,这无疑是“违反一般的生活情况以及思维逻辑”的写法,是符合沈教授的“无理”说的。然而贺裳却把这首诗作为“理实未尝碍诗之妙”的例证,贺裳岂不自相矛盾么?可知沈教授的解释可以商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