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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标准问题答问

1979-08-20

中国青年 1979年10期
关键词:阶级同志革命

(一)有些同志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这是对的;但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也应当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怎么能说实践是“唯一”的标准呢?

本来,之所以加上“唯一”这两个字,就是要说明:只有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标准;除了实践以外,任何别的东西都不能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所以,问题的症结在于:究竟马克思主义理论是不是检验真理的标准。

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的理论。任何一种科学理论都是人们对客观世界规律的概括,是人对于这种规律的认识。这种认识都是主观的,只有当它们和客观实际相符合时,才是真理;如果和客观实际不符合,就不是真理。主观是不是符合客观,只有实践才能检验。马克思主义理论也是主观的认识,用主观的理论本身去检验理论,是不行的。

理论不能检验真理,还可以这样来说明:社会生活是很复杂的,即使原来已经实践检验证明是真理的,如果条件改变了,原来的理论就不一定适用;要是你坚持用原来的理论来检验,就要犯错误。例如:马列主义原来认为无产阶级要靠城市武装起义夺取政权,这个理论经过十月革命的实践检验,是正确的。但是到中国革命的时候,几次城市武装起义都失败了,只有毛泽东同志提出来的建立农村革命根据地,以农村包围城市的办法,才使中国革命取得胜利。如果坚持用理论来检验,用原来的关于城市武装起义的理论来检验,那就只能认为毛泽东同志是错误的。当时的“左”倾教条主义者就是这样认为的,事实证明他们错了。坚持理论可以作为检验真理标准的同志,免不了要犯教条主义、本本主义的错误。必须看到,这种教条主义、本本主义对我国革命,已经一而再地造成了很大的危害,我们必须坚决反对它,才能坚持正确的思想路线。这就是我们必须学习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重要理由。

(二)有的同志说,既然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那么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理论是否正确,还没有经过实践证明,共产主义还没有最后实现,能说它是真理吗?新时期的总任务,三中全会的方针政策,都未经实践检验,硬要人执行,岂不是强加于人吗?

对于这个问题,需要从两方面来说明。

第一,任何正确的(不包括那些不正确的)理论、方针、政策,都不是凭空产生的,也不是那一个天才人物头脑里想出来的,而是从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科学的结论。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理论和以前的空想社会主义的理论不同,因为这是马克思总结了资本主义的实践经验,发现了从资本主义必然发展到社会主义的客观规律,然后得出的科学理论。粉碎“四人帮”以后,党中央总结了三十年来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明确了阶级斗争已经不是我国目前时期的主要矛盾。由于我国的生产力发展的水平还很低,远远不能满足人民和国家的需要,因此必须迅速发展生产力,实现四个现代化,建设一个富强的社会主义国家。这是全国人民的共同愿望,也是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的。所以党中央确定的新时期的总任务和三中全会制订的一系列方针政策,都是在对过去的实践进行总结(经过检验是正确的,就坚持下来;经过检验是错误的,就加以抛弃或修改)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所以,它们就有指导实践的作用,可以要求人们贯彻执行。

第二,问题还有另外一个方面。这样的从过去的实践经验中总结出来的理论、方针和政策,虽然是正确的,但它们不是绝对真理,还需要再回到实践中去,反复地经受检验,还要不断地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才能丰富和发展起来。马克思和恩格斯最初提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理论时,指出了社会发展的方向,以后他们又深入研究了资本主义社会的情况,总结了象巴黎公社这样的无产阶级革命的经验,使理论不断丰富起来。列宁和斯大林在领导苏联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社会主义的实践过程中,又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也修正了原来的一些理论(如社会主义革命不能在一国取得胜利的理论)。就现在来说,如何实现共产主义,确实还是尚未经过实践检验的,它还只是一个发展的方向,要在以后的实践过程中才能具体明确起来。可是,关于社会主义建设方面,我们(还有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已经有了比较丰富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只要我们认真地总结,就可以比较顺利地前进了。

党中央提出的方针政策,也还要再经过实践检验。比如,提出实现四个现代化的新时期总任务以后,党中央又深入研究了我国经济的现状,提出了调整、改革、巩固、提高的八字方针,这也是在总结过去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来的。但是,如何具体贯彻这八字方针呢?也还是只能在实践中摸索经验,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现在,有的省在搞各种试点,中央也组织人力进行调查研究,这些都是为了在实践中检验已经制订的方针政策,以便不断地修正、补充和发展。

正确的理论、方针和政策,都是通过这样的“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路线取得的,它反映了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而规律是在一定范围内连续存在的。我们认识了客观规律,不但能正确地认识过去,还能正确地预见将来。因此,正确的理论能够对实践起指导作用,这不是什么“强加于人”。

有些同志所以会在这类问题上产生怀疑,就是因为他们将认识和实践,将理论的指导作用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绝对地对立起来了,不了解这二者之间的辩证关系:正确的理论、方针和政策都是从实践中产生的,所以能指导实践;它们又必须再回到实践中去经受检验,才能不断地向前发展。理论愈是依靠实践,不断接受实践的检验,就愈能正确地反映事物的本质及其规律,从而能更好地发挥它的指导作用。

(三)有的同志说,实践是指谁的实践?领导的,还是群众的?个人的,还是集体的?资产阶级的,还是无产阶级的?过去,林彪、“四人帮”以实践为根据,举出一些事例,证明他们搞的那一套是正确的;现在,我们又用实践来证明,他们搞的那一套问题很大。这样反来复去,到底以谁的实践为准呢?谁知道又会有什么人出来用实践证明其他什么“真理”呢?

长期以来,林彪、“四人帮”大搞实用主义,他们抓住星星点点的事例,片面夸大,甚至捏造事实,编织谎言,任意颠倒敌我,混淆黑白,致使有些同志觉得,横竖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有权就有理,没有什么客观真理了。

马克思主义认为,真理是客观的,判断真理的客观标准就是实践。马克思主义讲的实践,不是这个人或那个人,这个阶级或那个阶级的主观的东西,而是社会的实践。

就拿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来说。社会产生阶级的根本原因是经济上的,地主、资本家掌握了生产资料,用来剥削劳动人民,这样就产生了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的根本对立。无产阶级掌握政权以后,消灭了剥削制度,地主阶级、资本家阶级作为阶级来说,也就被消灭了(作为原来剥削阶级的人,当然需要一段改造的过程)。这本来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常识。但是,党内那个“理论家”却提出了一个违反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说什么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划分阶级的标准不再是经济的了,应该从政治上、思想上来划分阶级。按照这个标准,谁只要对他们提出一点不同的意见,就可以被划成

“资产阶级”,被当成“阶级敌人”来进行斗争。林彪、“四人帮”更将这点发展到极端,谁对他们表示一点不同的意见、反对的意见,就要被当作“阶级敌人”残酷斗争、无情镇压。似乎阶级敌人不是越来越少,而是越来越多,阶级斗争的总趋势也不是越来越缓和,而是越来越尖锐了。

究竟有没有这么多“阶级敌人”,这些“阶级斗争”是不是符合客观实际呢?现在各地落实政策,实事求是地重新审查过去那些冤假错案,发现这些大大小小的政治案件,绝大多数(有的甚至是全部)是搞错的,有的是无限上纲、任意夸大,有的是歪曲捏造、栽赃诬陷制造出来的。本来没有这么多“阶级敌人”和“阶级斗争”,而是人为的扩大化。这样实践的结果,造成长期以来政治上不安定,经济上濒于崩溃的边缘。但是实践毕竟不是任人捏和的泥巴,事实终究是事实。尽管林彪、“四人帮”指鹿为马,耍尽了种种阴谋诡计,很多同志,还是不迷信,不盲从,坚持从实践出发,对他们那一套进行了批判、抵制和斗争,张志新同志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更多的人也在被蒙蔽中逐渐觉醒。在“四人帮”横行期间,许多同志不都是在事实的教训之下,也就是在实践中,先后认清了他们的反革命面目,从而发生了一九七六年清明前后象天安门事件那样的遍及全国的革命运动了吗?!为什么那时候成百万、千万的人都想到一起来了呢?就是因为真理不是主观的,而是客观存在的。社会实践终究会揭穿林彪、“四人帮”一伙用“革命”的辞句编造的谎言。

当然,由于各人的经历、水平不同,认识问题就会有先后的不同。我们有些同志至今还不能从林彪、“四人帮”鼓吹的“句句是真理”的现代迷信中解放出来,对讨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还有某些怀疑和保留。对于这样的同志,我们希望他们做到一点:尊重客观事实,也就是尊重社会实践。对什么事情你还想不通吗?那就将多少年来我们所经历过的事实一一摆出来,你就可以认识真理究竟是在哪一方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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