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没有把集体和个人的关系摆端正
1959-08-16郭颖
郭颖
在上期“中国青年”上,友顺在批评黄里时说:关心别人就等于关心自己,因为你关心了同志,同志也必定关心你;你为集体做了多少,集体一定给你更多。与此同时,姜德也认为:当你为集体作了有贡献的事,人人都称赞你,都佩服你,个人有了威信,也就有快乐。他们的思想乍一看来,和黄里“为集体牺牲一些个人利益心情难免不舒畅”不一样,但实质上他们虽然批判了黄里,还是没有把个人和集体的关系完全摆正。
不错,在我们的社会里,一个全心全意为集体的人,是会受到人们的称赞和得到党和群众所给予他的荣誉的。譬如向秀丽、徐学惠、黄继光、罗盛教等,他们那种忘我无私、舍己为群的高尚品质就为人民群众所永远称颂纪念。但是,也有这样的情况:有时,一个人对集体有了贡献,而暂时还没有为别人所了解;有的人为集体牺牲了个人利益甚至生命,也还没有人知道(在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战争中,这样的无名英雄绝非少数),在这种情况下既得不到人们的“称赞”也没有“多么大的威信”,又将如何呢?像姜德同志那样还会感到快乐吗?还会甘心情愿地自我牺牲吗?事情很明显:为集体有所贡献的人是会得到集体的称誉,个人为此高兴,也是很自然的。但一个人行为的出发点却不应该是为了追求人们的称道,或者追求个人威信。因为对于一个有革命觉悟的人来说:威信、荣誉、颂扬等只不过是他们为集体贡献力量之后随之而来的附产物,而他们所追求的最大的快乐却还在于全心全意为集体。
正如友顺同志所说“集体利益是个人最大的利益”,“没有集体的利益就没有个人的利益”。工人阶级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解放自己。我们的革命前辈正是为了人类的解放而流血斗争。而今天,人民已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繁荣富强更是每个劳动者幸福的前提,只有,大家都为集体忘我地劳动,生产才能不断发展、社会才能前进,人们的生活才能越过越好。集体利益中也包含着个人利益,所以,全心全意地为集体,对个人也有好处。但是我们却不能事事从个人利益出发,为了个人利益才去为集体,像友顺所说:“关心别人”是为了别人能够关心自己、“为集体”也是想到集体可以给自己更多;甚至去探望一个生病的同志时,也盘算到假如有一天自己病了,这位同志一定会来探望自己……这样的人,当他为集体出了一点力而没得到集体给他的更多报酬,或者帮助了别人几次而没有得到别人的回报时,就会冷淡下去不甘愿再干了的。在生活中我们也常常会遇到这样的事情,我曾经听到一个同志说:“关心别人的结果,对自己不一定是好的。去年冬天,我看见一个同志衣服单薄,就把自己的棉衣给他穿。因为这样,我几乎冻出病来。而事后,他对我也没什么表示。好心得不到好报,老关心别人有什么意思呢?算了吧,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谁也别管谁好了。……”很显然,这样表面为大家而其最终目的却是为了换取别人来为自己的人,为集体不会是全心全意的,关心同志也不可能是真正热情的。因为他归根结底为个人利益打算,与我们所说的集体主义是有本质区别的。真正的集体主义者是那些全心全意为集体、把集体利益看得高于一切、为了集体利益甚至不惜牺牲个人一切的人。在他们为集体和帮助别人的时候,不仅根本不去考虑自己要得到什么回报,甚至也没想到自己作了事情要让别人知道。在他们看来,为集体、关心同志、帮助别人是无条件的。回报也好,不回报也好,都不在考虑之列,而毫无得失怨很之心。目始自终、忠心耿耿,除了革命的集体的利益以外,再没有什么个人打算,集体的幸福就是他们最大的愉快。如像马特洛索夫所说的:“我的生存,是为了使别人生活得更美好。”像红军老团长方和明那样:不管自己多么艰苦,能为革命尽到一分力量,就是地最大的愉快。这才是真正的集体主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