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过弯路
1956-08-16樊华
中国青年 1956年23期
樊华
我初小毕业那年,庄稼收成很不好,家中生活困难,但父亲仍坚持让我上高小,起早贪黑地上山打柴,卖了给我交学费,祖母也把鸡蛋卖了给我买笔记本;有时我要用一角二角钱,父亲便设法东挪西借,总要满足我的需要。从这时起,我就下了决心:长大了一定要好好瞻养老人们。一九五二年我由高小毕业,八月间参加了工作,每月领到工薪时,除留下自己吃穿所需外,剩下的钱都寄回家去,每月最少也寄回家十五、六元。父亲、叔父对我也特别热爱,家庭关系非常和睦。
但是,自从我结婚以后,在美满幸福的生活中,把瞻养父母的心扔得无影无踪了。我每月收入近五十元,除了吃穿外,还能结余十多元,可是在爱人的影响下,不是想吃好的,就是想穿好的;起初我们每人买了一双皮鞋,后来每人又买了一条呢裤,还要凑钱买手表……这样不但没有钱往家寄,反而拉下很多饥荒。后来,我们这种情况被党支部发现了,支部书记找我个别谈话,他用手比着我那将近一周岁的女儿说:“你现在很爱她,很关心她,你小时候,父母对你也是这样的,你怎么能够丢掉他们不管呢?”接着,他告诉我一个共产党员应该怎样对待父母。支部书记的话使我的头服清醒了。
过了不久,我请假回家探望老人们,看见了勤劳的父亲、叔父,在一起谈着参加合作社和生产劳动中的事情,心中真是说不出的高兴。回机关以后,我改变了过去乱花钱的不良作风,把暂时用不着的钱储蓄起来,定期向家中寄些钱,既不影响我的生活,也解决了家中缺零花钱的困难。我爱人在我的影响下,也大大地改变了,认识到瞻养老人是应尽的义务,和我相处得更亲密了。由于处理好了家庭关系:我现在精神愉快,工作比以前更有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