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正确的使用买了粮食的钱
1953-08-17
中国青年 1953年24期
最近我们收到一些读者来信说:有些农村青年把卖了粮食所得的钱,大吃大喝,不作正用。如浙江汤溪县黄络乡后山村一个青年农民到罗埠去卖了九万元的谷子,吃了六万元。该乡下郑村农民邹树庭丰收以后,大喝酒。还有些农民丰收后,大肆聚赌。如镇海县万善乡旧村邬德利把二亩多田出的谷子全部赌光,连二亩地也卖掉。这样粮食卖了,钱花完了,不但目前的生活发生困难,而且会影响今后的生产。
卖了粮食所得的钱,是一年来辛勤劳动的收获,
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适当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平是可以的,但不能乱花。赌博更是不应该。这些现金除了购买一些生活必需品以外,应该尽量投入生产,购买发展生产所必须的肥料、农具等;一时用不完的,应该存到银行或合作社里,以便日后使用。
目前广大农民把余粮卖给国家,身边都有一笔钱。其中有一部分当家作主的青年农民又往往不会合理地使用钱。因此农村青年团的组织必须关心和指导青年正确地使用卖粮所得的款子,不要浪费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