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穴:打击非法捕捞,助推流域综合治理
2025-03-05张豪胡科
方圆 2025年2期
近日,在长江湖北省武穴段的青林闸口,武穴市检察院受邀参加了由武穴市农业农村局举行的大型增殖放流活动。参加活动的武穴市农业农村局、武穴市检察院、武穴市公安局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同相关案件当事人一道将13余万尾鱼苗放流至长江。
据悉,2024年3月初,朱某某等4人明知长江处于禁捕期,仍然在长江非法捕捞渔获。武穴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朱某某等4人的行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案件经公开听证后,参会的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最终,检察机关对朱某某等4人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不代表无罪,更不意味着不需要承担责任。”为保障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的有效衔接,认真做好不起诉案件“后半篇文章”,武穴市检察院普通刑事犯罪检察部门及时向行政检察部移送线索。行政检察部审查后,该院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了对朱某某等4人作出行政处罚的检察意见书。
自2024年1月以来,武穴市检察院积极支持和配合公安机关、农业农村局对长江非法捕捞案件形成常态化高压打击态势。全年共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21件24人,同时注重上下游犯罪全链条打击,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下游掩隐犯罪2件2人。
武穴市检察院在对非法捕捞犯罪严厉打击的同时,注重治罪向治理转变。通过拟不起诉犯罪嫌疑人从事社会公益服务、以增殖放流的形式进行生态修复、行刑反向衔接、积极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等形式,积极开展“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真正做到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武穴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