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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导“三次论战”的新分析法学代表人

2025-02-13马岚熙

检察风云 2025年3期
关键词:论战法理学哈特
赫伯特·莱昂内尔·阿道弗斯·哈特1907-1992
在哈特的学术生涯中,为人津津乐道的是三次著名的法学论战。这三次论战不仅展现了哈特深邃的法学思想,也是法学史上的重要篇章,至今仍被广泛讨论和研究。

牛津玛诺园(Manor Place)有一座两层楼的英式风格住宅,外墙由砖石构成,搭配着斜屋顶和烟囱,显得古朴而典雅。房子的正面装饰有白色窗框的矩形窗户,其上的小拱形装饰为建筑增添了美感。深色调的前门与浅色外墙形成对比,掩映于绿荫之中。这就是著名法哲学家赫伯特·莱昂内尔·阿道弗斯·哈特(Herbert Lionel Adolphus Hart)的故居。

辗转的求学生涯

1907年,哈特出生在约克郡的一个犹太移民家庭,他的父亲西米恩·哈特(Simeon Hart)和母亲罗斯·哈特(Rose Hart)都是波兰和德国犹太移民的后裔。他们在哈罗盖特镇(Harrogate)经营着一家颇受欢迎的毛皮和女装店,为幼年的哈特提供了相对舒适的生活。

哈特先是在镇上的学校接受教育,随后被送往著名的公立学校切尔滕纳姆学院(Cheltenham College),开始了他的中学生涯。切尔滕纳姆学院以严格的英式教育和体育竞技而闻名,这对于哈特来说是一个全新的挑战。在这里,他体验到了与家乡截然不同的教育环境和社会氛围,他时常感到孤独和沮丧。尽管如此,哈特显露出的学术天赋仍然给老师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随后,由于家庭生意不景气,哈特转而进入布莱福德文理学校(Bradford Grammar School)继续他的学业。这对他来说是一个转机。在布莱福德文理学校,哈特感受到了更加开放和包容的学习环境,他的学术潜能也得到了充分的发挥。

可以说,在布莱福德文理学校的时光,对哈特的未来职业选择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1926年,他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并获得了牛津大学新学院的奖学金。在牛津大学新学院完成学业后,哈特决定进入法律行业。他在伦敦的中殿律师会馆(Middle Temple)开始了作为律师的学徒生涯。这是一个历史悠久、声望极高的律师会馆,为英国培养了许多杰出的法律人才。然而,1931年,哈特因为骑马事故严重受伤,不得不在医院中度过数月,这对他的职业生涯造成了不小的打击。不过,哈特并没有放弃。他在康复期间坚持学习法律,希望能够通过牛津大学毕业生民法学士学位考试,以获得法律学术资格。

曾参与军事情报工作

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使哈特的生活偏离了正常的轨道。1939年12月初,英国向德国宣战后,哈特被征召。他参加了军方面试,但由于心脏问题在体检时被淘汰。随后,他试图成为战地保安警察,但因为健康问题再次被拒绝。最终,在1940年的夏天,他加入了军事情报部门,开始了与其后来法理学教授身份差异极大的“反间谍工作”。

在军事情报部门,哈特主要负责阻止间谍活动,并鉴别英国境内的间谍。因为表现出色,哈特很快就坐上了发展反间谍政策的领导职位。他的学术训练、职业经历、高智商以及对语言的特殊天赋等,都为他胜任这一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这段工作经历对哈特来说是十分宝贵的,因其不仅锻炼了他的分析和判断能力,还让他深刻理解了法律与道德、安全与自由之间的复杂关系,更对他的法哲学思想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战争结束后,哈特面临着职业选择。他曾考虑继续律师生涯,但1945年,牛津大学新学院的院长为他提供了哲学研究员的职位。于是,哈特回到了牛津。这一转变不仅让他站到了学术生涯的起点,也为他后来的学术成就奠定了基础。1961年,他出版了代表作《法律的概念》。书中,哈特以法律实证主义为基础,运用概念和语义分析法深入探讨了法律概念的相关议题,系统阐述了他的新分析法学学说。这本书被认为是20世纪最重要的法理学著作之一,它更新并激发了法理学的讨论,对当代法哲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哈特的学术生涯与他的个人生活紧密相连。他与珍妮弗·威廉斯的婚姻和家庭生活,不仅是他们个人情感的寄托,也是他们在社会和政治动荡中寻求稳定和安慰的避风港。珍妮弗出身于一个富裕的精英家庭,她的父亲是国际法律秩序的设计者之一,而她本人在内政部工作,并且在学术上也有很大的成就。实际上,哈特加入军事情报部门,离不开珍妮弗的推荐,而哈特的职业发展,也离不开她的支持。

“三次论战”打出现代法理学基本框架

在哈特的学术生涯中,为人津津乐道的是三次著名的法学论战。这三次论战不仅展现了哈特深邃的法学思想,也是法学史上的重要篇章,至今仍被广泛讨论和研究。

第一战是哈特与富勒之战。这场论战始于1957年,富勒批判分析实证主义传统,主张法律和道德、实然法和应然法不可分离。哈特在哈佛大学的演讲中为法律实证主义辩护,回应了富勒等法学家对分析法学传统的批判,并在《法律的概念》中系统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富勒则于1964年出版了《法律的道德性》一书,详细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并批评哈特主张的法律与道德分离论。这场论战促使法学家开始思考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确立了“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的原则。在这次论战的推动下,以哈特为首的新分析法学正式诞生,自然法学也得以复兴和发展。

第二战是哈特与德富林之战。这次论战的起因是英国议会的同性恋犯罪和卖淫调查委员会报告。该报告建议取消对有关成年人私下自愿同性恋和卖淫行为的刑事制裁。德富林批评这一观点,认为社会的共同道德观念对维护社会的存在极为重要;而哈特主张应在公共道德与私人道德之间划出一定的界限,反对法律不适当地干预私人的道德生活。最终,哈特在这场争论中占据了上风,德富林本人也在1965年公开登报声明放弃自己先前的保守立场。

第三战是哈特与德沃金之战。20世纪60年代中期,美国耶鲁大学法学教授德沃金对英美传统法学观点进行了批判。德沃金指出,哈特的规则论模式赋予法官以自由裁量权,违反了民主政治的原理。在出现现有规则没有提供解决办法的疑难案件的情况下,法官必须从规则背后的原则、政策之中寻求正确判决,此时法官并不享有自由裁量权。哈特随后对德沃金的批判做了回应,声称仍然坚持自己的观点。后来,德沃金的观点逐渐成为主流,但这并不意味着哈特的观点就是错误的。哈特的学术思想,尤其是关于“法律规则”的论述,对现代法理学的形成与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而德沃金的观点也被大多数教科书采纳,逐渐形成了法律是由规则、原则、概念三要素构成的法学理论。

到了晚年,哈特对法律实证主义的贡献进一步深化。特别是在《法律的概念》第二版中,他对法律与道德的关系进行了更深入的探讨。他的晚年作品,如《法理学与哲学论文集》,集结了他一生不同阶段的代表性论文,展现了他在法哲学领域的广泛兴趣和深刻见解。

1992年,哈特逝世,但他对法学界的影响持续至今。2007年,为了纪念哈特诞辰一百周年,英国科学院举办了一场重要的研讨会。会上,来自世界各地的顶尖法学家和政治哲学家探讨了哈特在法哲学领域的贡献。

如今,哈特在玛诺园的故居,成为很多人参观拜访的地方。这里不仅保存了哈特的个人记忆,也保留了一个时代的学术研讨和思想交流的痕迹,见证了哈特的思考、写作和与学界同仁的交往。它提醒着后来者,伟大的思想往往源于平凡的日常生活。

编辑:张钰梅" " zhangclaire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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