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读《许三观卖血记》,悟写作规律

2024-12-31李孟洁

青年文学家 2024年18期
关键词:川端康成三观余华

“艺术自有其规律,不遵守这规律,就写不成好作品。”(别林斯基《1847年俄国文学之一瞥》)别林斯基说的虽是文艺作品的创作,但这一句话对整个写作也是适用的。写作规律在不知不觉中影响着创作者的写作,研究写作规律也是为了更好地写作。在漫长的写作历程中,创作者们根据前人经验和自身总结,创造性地提出了三大写作规律,即物我交融转化律、博而能一综合律、法而无法通变律。《许三观卖血记》这部小说,生动地体现了这三大写作规律。

一、物我交融的转化

“物我交融转化律”中的“物”指的是作者认知中的具体事物或现象,也就是写作客体,而“我”则指的是作者本身,也就是写作主体。“物我交融”也就是要让写作客体和写作主体做到有机融合、相互作用,而“转化”则要求写作客体被写作主体“同化”或“顺应”,也可以将其理解为转化的方式:对象主体化和主体对象化。

对象主体化是指不同的人因阅历和认知不同,对于同一写作客体有着不同的写作角度和感悟。就如同“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样,写作客体被融入了写作主体的认识和经历的参考,从而实现了主体化的转化,也就是对象主体化。

主体对象化则被大家所熟知了,就是指写作主体在创作中以己度物,将自己的思想感情赋予写作客体,把自己的思想感情对象化。例如,郑燮在《竹石》中写道:“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诗人赞美青竹的不屈不挠、刚硬坚强,无论恶劣环境的磋磨,仍然傲然挺立,以此来表达自己不愿随波逐流的孤高和高尚,将自我意识客观化。

在《许三观卖血记》中,许三观正是卖血人这一客体的具象化对象。余华的父亲曾为山东籍部队卫生员,退役后负责浙江省家禽牲畜防疫,曾外派浙江海盐县沈荡镇卫生所,后入职海盐县人民医院外科部门。余华的母亲则在浙江医院任职,后追随其父来到海盐。余华自幼住在卫生院对面,常透过窗户观察外界,对面便是手术室和供血室。他在这样的环境中,关注到了大量卖血者以及他们生活的故事。两个村庄的居民世代以来以卖血谋生。余华提到其中有一件事让他印象深刻:当时去卖血,还要给采血的送点儿小礼物,因为他们可以决定用谁的不用谁的。余华在《许三观卖血记》的自序中写道:“我写作这篇简短前言之时,想起十五年前一个真实的感人故事,一位父亲靠卖血换来的几万元钱,供儿子读完中学又上了大学,这期间儿子的每一封要钱的来信都是卖血的通知单,让父亲不断卖血去凑足儿子所要的数目。”而小说中李血头的原型就是余华认识的人,他有好几个卖血的情妇,文中的许多情节都是真实的。从这里我们可以看见小说中许三观与李血头这两个人物产生的现实素材,以及许三观卖血供养儿子读书的真实事例。余华从自己的生活经历中提炼出写作客体以及故事情节,后来,他就想把这些事情写下来,写这样一种生活。

在实际写作中,我们发现客体并非局限于现实存在,而是承载着主体的思想和感情。现实中卖血者的动机千差万别,但《许三观卖血记》通过深厚的感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昂的故事情节表达了生存的渴望。许三观生来贫困,为了生存不惜一切代价,他愚昧且善良,他会因妻子的背叛而冷嘲热讽,但也从未想过抛妻弃子,即使儿子并非自己亲生的,他也愿意为治愈其疾病而去卖血,甚至要一路卖血到上海。在妻子被安上“荡妇”“妓女”的头衔游街示众时,他也会为妻子送去餐饭。为了让全家过上温饱生活,他前后共卖血十一次,在饥荒中不惜付出生命。尽管卖血有损身体健康且减少寿命,但他并未屈服于命运。在别人眼中,卖血是生活所迫,在他眼中卖血是身体健康的表现,即便被生活榨干最后一滴血,他仍坚定地活着,乐观地活着,向命运展示了自己的坚韧。余华也曾表示:“虽然我写下的环境可能很糟糕,但是我尽量去发现那个里面的人性之美。”(《余华对话罗翔:从〈兄弟〉谈起》)余华在创作中始终坚持着这一点,他笔下的人物都是鲜活生动的小人物,在自己起起伏伏的生命中熠熠生辉,散发着人性的美好,这也是余华关于人生、关于社会的认识和见解,所以在这个创作过程中,卖血者已不再是客观存在,而是与作为主体的余华融为一体,实现了独特的转化。

二、博而能一的综合

“博而能一综合律”中的“博”是指作者的综合素质以及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心理素质、文化素质、政治素质、写作能力、思维能力、表达能力、理论修养、艺术修养等。在创作之前,作者积累的这些素养能力都处于一个松散无序的状态。“一”则指的是在创作中,作者需要将这些素质、修养、能力融会贯通,形成一个有机整体,也就是创作的作品。“一”在文中主要体现在文章的线索、焦点、主题以及情感上。“综合”则需要作者对自己的写作系统进行归纳整理,以便在写作中能够做到调动自如,也就是在“博”中寻“一”。这也就要求作者需要有广博的知识储备和丰富的阅历,以及良好的写作表达能力。

在余华的身上,“博而能一综合律”有着鲜明的体现。作为中国当代作家,余华自小便沉浸在阅读中,培养出了良好的文学基本素养。在小学时,他常常阅读,甚至在一个月内读完了当地图书馆借阅馆的全部书籍。虽然余华自称没有留下什么深刻印记,但对于一个刚刚小学毕业的少年来说,这种阅读行为已经非常难得。这表现出他作为“优秀的读者”的某些素质,早在少年时期已初有显现。即使在20世纪70年代这个被认为“文学土壤”非常贫瘠的时期,不利于文学生长,但余华的文学阅读并不苍白。相反,由于贴近时代,他对社会变迁和个人命运的起伏有着更为深刻的体悟。这种敏感性和洞察力是一般读者仅从书籍阅读中难以感受到的。辩证地看,生活的苦难虽然是人生的不幸,却是文学的财富。这种态度和深刻的体悟使余华成了一位杰出的作家,他的作品充满了对人性、历史和社会的洞察和思考。长期的阅读习惯和写作经历,培养出了余华的“博”,而在这种“博”下,余华精准地处理好了小说的“一”。

余华在自己所经历和积累的“博”中选定了“卖血人”这一写作发现后,结合20世纪50年代初期的现实背景和时代特征明确好小说的表现形式—大型对话,在对话中明确人物的性格和故事发展。有很多人评价余华的写作风格往往带有一种冷静而客观的叙述,好像这并不是他创作的故事,他只是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平淡地叙述。而《许三观卖血记》中余华便在这样一个背景下把叙述的帷幕缓缓拉开,让许三观等人自己说话。许三观他们说着自己的话,余华只是在听。他们说话的时候,余华想,应该是这样的,这是他们会说的话;有时候,余华自己也会被人物的语言吓一跳,他想,这可不是我虚构的言语。这也是余华从自己多年以来阅读和写作经验积累中形成的专属于自己的写作风格。在这一刻,余华过往所有的经验被汇聚,形成了“许三观”这一个鲜活的独立个体,当然,也包括其他所有的角色。

在这样一个交织着温暖和悲情的故事中,生命被发现了。在许三观的故事中,无论是许三观还是他的妻子许玉兰都是充满了悲剧性的人物,我们活在这个世界上,无论是谁都要通过交付自己的生命能量来实现个人的生存与发展。对许三观来说,这一行为是卖血;对现代人来说,这一行为是无休止的工作和加班。虽然时代变了、街道变了、房子变了,但是我们大部分人生活的境遇、生活中所遇到的困难可能没有变。困境可能不一样,但是遇到困境,我们的感受和许三观遇到困境的感受一模一样。而在《许三观卖血记》中,许三观一次次走进医院,用鲜血换来家里的救命粮,换来儿子的医疗费,他的生活总是坎坷曲折,但他不屈不挠,坚守自己的正直与善良,扛起家庭的责任。投射到如今的千家万户,也能在人们身上多多少少找到许三观的影子,于是作品的主题与寓意,超脱出了单独的作品和人物,让更多的人产生了共鸣。

我们也可以从这里看出,余华之所以能够在非常短的时间内形成自己的风格,又在相当短的时间内独辟蹊径,完成创作的一次次转型,这不仅与余华广泛的阅读习惯、超人的文学感悟力、极富文学创作天赋有关,但更与他勤于思考、精益求精的写作习惯有关。他能够精准地把所积累的一切经验,转化为自己的能力,最终将自己的“博”体现在写作的“一”之中。

三、法而无法的通变

“法而无法通变律”中的“法”指的是作者在此之前学习、借鉴、积累的写作方法,这是写作必经的过程,“无法”则是指作者在写作中的革新和创新,“通变”要求作者在“法”的前提下,融入自己的特色,对“法”进行个体性、创造性的创新转化。“法而无法通变律”是创作发展进步的必然要求和过程,当人们认识“法”,掌握“法”,用“法”的方式写作,将“法”创新,推动“法”革新和发展,从而达到“无法”之境时,后人在其写作中又从“无法”转化为“法”,由此循环往复,不断前进,推动写作的发展。

而余华的创作之路则很好地体现了“法而无法通变律”。余华的写作之路其实也称得上坎坷,他幼时是在没有文学的环境成长起来的,但他在上学时期遇到的许多老师都曾在他的写作天赋上予以肯定,也在余华的心中埋下了写作的种子。余华在中学时期能够接触到的文学作品很有限,但余华仍未放弃阅读,他在有限的阅读中寻找自己的风格。后来的余华在高考中落榜,在同时代的作家中,余华没有接受过专业的写作教育与训练,可以说他是在一个非常不利于文学生长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他的文化基础算得上是比较低的。

后来余华在宁波进修牙医时,看到川端康成的书。当时是伤痕文学发展的时候,余华从川端康成的作品中读出了华美和优雅,他流畅、舒缓、细致入微地描写让余华沉醉,甚至刻意模仿过,但是愈加模仿,余华愈感觉到自己被限制。这里就可以看出余华已经掌握了“法”,但同时他也被“法”限制,尚未找到自己的“无法”。虽然后来余华找到了自己的创作思路和风格,但在他的作品中仍然可以看到川端康成的影子。川端康成善于在描绘主人公对于美好的憧憬的同时,刻画主人公的悲惨遭遇,这一点在余华的作品中也很常见,如同《活着》中的福贵、《许三观卖血记》中的许三观,两人都命运多舛,但始终没有放弃心中对于美好的向往。川端康成的写作风格在余华的创作之路上埋下了一颗种子,从开始的借鉴模仿,慢慢生根发芽,始终影响着余华的创作审美。

1986年,余华突然遇到卡夫卡,他解放了余华的思想。在卡夫卡之前,余华写作接受的是传统的逻辑,一个人走出门,首先写他下楼,再写场景变换,面对一条胡同或一条大街。卡夫卡则让余华知道,这个人走出门,下一段他就可以到广场了。这种自由和跳脱让余华得到了启发。川端康成教会了他如何细致地描述,卡夫卡让他学到了写作的精髓。于是,余华企图改变当时单调呆板的叙述环境,写下了《此文献给少女杨柳》。此外,余华还曾大量阅读古今中外的经典之作,海明威、蒙田、博尔赫斯、鲁迅等作家都曾对余华的写作产生启发或者影响。

但一个作家对另一个作家的影响不会太大,每个作家都有他的现实。作家是自己的先行者。在前人的经验中前进,仿佛练字帖,先认真练字,才有可能进行创作。从鲁迅到川端康成再到卡夫卡,余华从最初的模仿,到继承创新,慢慢地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格—以简朴的方式完成先锋的作品。许三观的身上既有很强的现实主义色彩,又有一种难以直言的先锋色彩,让我们想到尤奈斯库的那句话:“所谓先锋,就是自由。”在风格的突破之下,这部小说成了“余华小说中的黑色幽默”的代表作,它深入探讨和解读了黑色幽默的精神底蕴和艺术特性,以带有悲剧色彩的“受难”小说形式呈现,主题重在苦难和生活,其间插入了富有感染力的喜剧元素,借助喜剧元素巧妙缓解了黑色所带有的沉重和压抑情绪,使读者在悲喜交织中感受到了独特的审美体验。余华在传统和创新中找到了自己的平衡点,也从效仿到原创,实现了法而无法的通变。

本文通过对余华小说《许三观卖血记》的深入阅读理解,从物我交融的转化律、博而能一的综合律以及法而无法的通变律三个角度出发研究,发现余华的小说创作生动地体现了写作的三律论。可见,三律论有着其生存土壤和适用环境,具有相当程度的泛用性和代表性。文学写作有着自己独特的规律,通过对这些规律和规范研究,我们可以发掘出优秀作品的共同特性和特点,以期实现更好的创作和阅读。

猜你喜欢

川端康成三观余华
一颗假糖的温暖
一颗假糖的温暖
川端康成肖像(素描)
你的三观,我很喜欢
你的三观,我很喜欢
五毛钱的“三观”
请告诉女儿,三观不合的人不能嫁
活着,是生命的常态——读余华的《活着》
扩展阅读
和莫言寻访川端康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