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内的致命飙车
2024-12-31刘亚陈登科滕瑜群余定强
一群上至67岁、下至41岁的摩旅(指骑着摩托车旅行)爱好者,相约驾驶摩托车前往浙江省仙居县游玩,一路违规超车、曲折穿插、随意并线、闯红灯、违规通行、超速,最终一车队成员在隧道内违规超车发生车祸死亡。
2024年10月,《方圆》记者从仙居县检察院获悉,该车队发起人、“头车”驾驶员等4人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提起公诉。
隧道里的致命飙车
今年67岁的褚高峰,自2015年退休后,便把驾驶摩托车旅行当作锻炼的一种方式,浙江金华、温州、宁波象山及西藏都有他的影子,由此也结识了一群同样爱好摩旅的人。
2024年4月25日,褚高峰通过微信群聊及私聊的方式,约上其他人一起驾驶二轮普通摩托车到仙居公盂岩游玩。为了有良好的骑行感受,车队一行人最终选择“椒江—黄岩林场—黄岩大寺基—仙居公盂岩”这样一条灰尘小、空气好的路线。
4月27日,在头车的带领下,摩托车队一起前往公盂岩。周末的城区主道路上,车流不少,但难不倒车队一行人,哪个车道车少就往哪个车道上开。凭借摩托车车身小、便捷的优势,车队在多个车道间曲折穿插、随意并线,遇到红绿灯路口,不排队等候,而是径直从旁边两车的空隙处通行,甚至多次闯了红灯。见缝插针式的驾驶,让车队能以最快的速度通过各个路段。
“如果没有测速,我也就不在意有没有超速。”
“虽然车排量小,但以车的极限在行驶。”
“为了跟上车队,前车违法的话我也跟着去违法。”
…………
在途经村庄、隧道、盘山公路时,尽管有限速15、40、20公里的提示,但车队忽视路标,相互超车、追赶前车。开“头车”的俞有振对山路的驾驶感受十分满意,频频向同伴表示“爽”“太爽了”。
一路上,车队成员放任自己的违规驾驶,默许同伴的违规驾驶,每个人的违规都增强了其他人违法的胆量和勇气,无形中为下一次的违法提供了心理上的支撑……
4月27日中午11时31分,距离仙居某隧道口几百米处,褚高峰越过黄实线进入逆向车道,从后方加速超过车友二人,在隧道口迅速回到右侧车道。随即,车队进入隧道。仅仅一分钟后,车队成员陈宏盛紧跟着在隧道内越过黄实线进入逆向车道,在弯道处从后方加速超过俞有振,而此时对向正驶来一辆大货车……“嘭”的一声响在隧道内回荡,俞有振连忙停车,只见陈宏盛被撞飞在数米外后一动不动倒在地上,身旁有一摊血迹。
陈宏盛很快被送往医院救治,但仍在两小时后伤重身亡。
一人死亡,团队多人被诉
今年5月,仙居县公安局对该摩托车团队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得知这个结果,褚高峰等人提出疑问:“我们是临时组织,约着一起出门‘赏风景’的,怎么就涉案了?”
原来,警方在侦查时发现,案发时现场有好几辆摩托车经过,车速都很快,可能存在“团队违法超车”等危险驾驶行为。为还原事故真相,仙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成立办案专班,深入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最终锁定该摩托车队存在“密集车流反复并线、曲折穿插、追逐竞驶,闯红灯、严重超速、实线超车、占用非机动车道超车”等危险驾驶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以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追逐竞驶,是指在道路上出于竞技、追求刺激或者其他动机,在公路、城市道路或者其他道路上快速追赶、竞相行驶。多人或者多次追逐竞驶;以超过限速百分之五十的速度追逐竞驶;在车流量大、行人多的道路上追逐竞驶等情形,都属于情节恶劣。
那么,摩托车团队是否属于刑法里情节恶劣的追逐竞驶呢?
“从摩托车团队的行为来看,各犯罪嫌疑人按照紧随‘头车’‘不掉队’方式集体往约定路线行驶,途经车流量较多的省道、县道,沿路有客运中心、居民区、敬老院、村庄、交叉路口,在不同路段存在超速驾驶、随意追逐、曲折穿插、频繁并线、突然变道、右侧超车、闯红灯等违法行为。”仙居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告诉《方圆》记者,车队行驶距离长、人数多,出现了多人同时违规的情况,车队成员之间相互效仿,形成追逐竞驶的局面。
“最终,量变引发质变,不仅对沿途不特定多数人正常驾驶造成干扰,还客观上引发了道路交通事故,危害了公共安全,具有刑事可罚性,各犯罪嫌疑人均涉嫌危险驾驶罪。”办案检察官表示。
督促治理“飙车”“炸街”乱象
据了解,该案是浙江省首例“摩旅”危险驾驶入刑案。
“由于没有过往案例可供参考,我院受公安机关邀请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全面调取了沿路天网监控、行车记录仪视频及不同路段正常行驶的社会车辆驾驶人员笔录等证据,以全面展现各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表现及沿途正常驾驶人员的真实感受。”办案检察官告诉《方圆》记者,褚高峰是此次出行的主要发起人且其违法行为较重,王福甲、王福乙、俞有振三人分别开过“头车”,对车队整体的违法驾驶具有一定引导作用,他们危险驾驶情节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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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们之所以认定危险驾驶而非危害公共安全,有几点考虑:一是行驶线。褚高峰等9人途经椒江、黄岩主城区,后经过乡道、盘山公路。车队超速行驶集中于路况好、人流少的主城区道路,事故地点在非主城区,因此车队虽然放任违法驾驶,但综合整体情节尚未达到危害不特定多人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程度。二是从主观方面看,本案有别于传统飙车案件,没有事先约定比时间、比速度、比技能,褚高峰等人无寻衅心理,主观上并未追求或者放任具体、紧迫危害后果的发生。但车队无论是前期主城区内的曲折穿插、随意并线、闯红灯等违规行为,还是后期长时间超速驾驶行为,以及最后发生事故,都是在追求快速通过心理驱动下实施的竞驶行为,已达情节恶劣。”检察官向《方圆》记者进一步解释。
10月15日,仙居县检察院对该车队违规驾驶行为作出处理决定,对褚高峰等四人以涉嫌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全部人员自愿认罪认罚,在辩护人或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具结书。目前,此案尚未判决。
“希望这起案件能引起社会公众的重视,谨防类似事故发生。”检察官表示,近年来,驾驶摩托车出行人数增多,无论是出于游山玩水目的,还是为寻刺激“飙车”“炸街”,非法改装、违规驾驶进而发生伤亡事故等并不鲜见。究其原因,一方面是车主对规范驾驶摩托车意识有待提升,另一方面是摩托车违规驾驶具有高度的流动性、隐蔽性和逃逸性,加大了管理难度。因此,全链条、多部门联合整治刻不容缓。
为治理摩托车违法驾驶乱象、全面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该院向仙居县公安局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其加强摩托车的监管,整治乱象,依法惩处日常摩托车闯红灯、严重超速等违法行为。(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