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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改革如何推,农业农村委主任来讲述

2024-12-31冯志勇

上海人大月刊 2024年12期

编者按:11月22日,市人大常委会举办主题为“深化农村改革,推进本市乡村全面振兴”的第68期“上海人大代表论坛”,邀请多位嘉宾作主旨演讲。本刊特摘编市农业农村委党组书记、主任冯志勇的演讲稿以飨读者。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共部署了369项改革措施,涉及农业农村改革的有40项。十二届市委五次全会通过的决议中,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明确了24项任务。下一阶段,上海推进农业农村改革的总体要求是:坚持“四个放在”,坚持对外开放和对内改革相协同,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把握好坚持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三个着力点,以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乡村建设水平、乡村治理水平为重点,加快形成农业新质生产力,高质量建设美丽家园、绿色田园、幸福乐园,推动各项农业农村改革措施尽快落地见效,把超大城市农业农村现代化提升到新水平。

在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任务方面下功夫

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在“五好两宜”和美乡村建设区域内实现高标准农田全覆盖。结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路径,及时将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调入永久基本农田,同步将小碎细散、宅前屋后自留地等不适合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地块予以调出,切实推动永久基本农田调优提质。

切实保障粮食安全。以粮食绿色高产高效行动和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为抓手,实施良田、良种、良机、良法、良制“五良”系统集成,确保到“十五五”末,全市粮食产能保持在100万吨以上,播种面积保持在190万亩左右,水稻单产水平继续保持全国领先位置。建立健全现代耕作制度,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将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基本农作物生产。

稳定“菜篮子”供应。深入践行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着力新建2万亩高标准设施菜田;集成先进养殖设施设备和管理技术,因地制宜推广楼房养猪等集约化种养模式,使单位面积养殖产量提高4倍以上;积极发展工厂化水产养殖(陆基养殖),在有限养殖空间提高养殖产能。结合3.6万亩现代设施农业片区建设,力争到2030年农产品自给率达30%。

在缩小农业发展能级水平和差距方面下功夫

提升设施装备水平。上海制定出台了《上海市现代设施农业专项规划(2024-2035年)》和《上海市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方案(2024-2027年)》,在12个现代设施农业片区确定了12个高水平的首发项目,确保“一年有显示,三年见成效”。同时,围绕“双碳”目标,实现片区化集成化能源管理;围绕节约集约,深度推进生态循环价值显现;围绕持续发展,创新园区化开发运营模式;围绕边际最优,坚决守住项目规模发展底线;围绕城乡融合,统筹提升现代设施农业风貌。

加强科技创新。上海制定出台了《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完善农业科技创新项目布局,努力构建“政府+企业+科研机构”的创新发展模式。改革农业科研机构评价机制,引导农业科研机构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突出市场导向和需求导向,促进科研活动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改革农业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对科研推广机构中的基础研究类、应用研究类、科技服务类人才,分类建立评价要素和标准,实现评价、使用和激励相结合。改革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开辟科研人员创业的合规性通道,科学设置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建立农业科技成果审批绿色通道,推动新技术、新产品加快进入市场。

在高质量引领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方面下功夫

上海继续向改革要动力,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总结示范村经验教训,突出示范性,从原来注重塑形,进入到注重铸魂,增强示范村内在发展动力,高质量引领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把推动产业发展作为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在中远郊地区,强化现代农业在乡村产业中的主导地位。在城市化地区,采取措施积极发展新产业、新业态。落实“点状供地”实施意见及操作细则,形成一批具体落地案例,探索示范村中的低效建设用地高效利用模式,提高乡村产业发展质效。

把带动集体经济发展作为乡村振兴的根本要求。彻底改变示范村“重建设轻发展”的创建思路,将集体经济发展与村庄建设同规划、同落实。针对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下降的示范村研究制定“一村一方案”,尽快实现集体经济正增长。用好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政策,片区化推进和美乡村建设,提高乡村资源要素利用效率。

把增强农民获得感作为乡村振兴的核心目标。改革现行的以村为建设单元的传统模式,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打造“乡村生活圈”。引导示范村选择与集体经济实力相匹配的管护运维方式,吸纳本地村民就业;并通过积分制、以工代赈、公益性岗位等提高农民参与度。

在加快实现农民富裕富足方面下功夫

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2022年发布的《中国农村发展报告2022》预测,2035年我国整体城乡收入比会降至1.8。上海将针对不同群体和收入结构,分类施策,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力争到2030年(比全国提早五年),实现城乡居民收入比低于1.8;到2035年,城乡居民收入绝对差值实现由增转减,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在长三角城市群中不断进位,发挥国际化大都市的窗口引领作用。

导入优势产业提高从业人员收入。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劳动生产率,通过提高科技化、设施化、组织化水平等措施促进农民增收。加强农业农村领域投资招商力度,会同市规划资源局等部门落实“点状供地”实施意见及操作细则,探索农村低效建设用地就地、就近实现高效利用模式,促使更多新产业、新业态布局在乡村,通过为农村居民提供更多高质量的就业机会来提高收入。

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提高收益分配水平。在金山区、崇明区率先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改革试点,优化不同类型成员的收益分配机制,试点成熟后在面上推广。重点推动建立镇级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机制,督促具备分配条件的镇级集体经济组织明确分配机制,开展收益分配。深化农村集体资产产权交易,持续扩大公开交易量,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盘活宅基地资源提高老年农民获得感。支持引导各涉农区通过集体经济或市场主体统一经营宅基地房屋,利用宅基地房屋服务农村公共事业发展,依托产业集聚区打造乡村人才公寓,通过乡村运营提升宅基房屋出租价值。

激发农民主体意识通过劳动实现增收。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本市农村常住居民中本地户籍就业年龄段人群就业率为66.6%,对其余未实现稳定非农就业的农村居民,鼓励其全面参与乡村建设,通过力所能及的劳动赚取报酬。

综合施策防止低收入群体代际传递。持续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防止农村居民因教育水平、就业技能、健康状况等原因演变为低收入群体。

在强化乡村振兴体制机制方面下功夫

完善人才引进培育机制。出台农业农村人才“百千万”工程计划,构建以百名科技、产业、改革型人才为引领,以千名乡村发展、建设、治理型人才为主体,以万名技术、技能、服务型人才为基础的乡村人才梯队。谋划青年友好乡村建设,让年轻人喜欢乡村,吸引更多的年轻人来乡村创业。

将更多土地资源留在农村。会同规划资源部门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加强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和设施农用地的统筹利用,强化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配置保障。试点探索“农业类融合用地”方式,鼓励立体空间符合利用等模式,提升空间使用弹性。

优化乡村振兴投入机制。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优先保障领域,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通过设立上海市乡村振兴投资基金,吸引和撬动更多的社会资金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