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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再上新台阶

2024-12-31马兴发欧阳元文

检察风云 2024年24期

在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的背景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技术含量高、科创能力强,是极具活力和潜力的创新主体。作为经济稳中求进、以进促稳的重要生力军,沪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迎来再上新台阶的契机。

“专精特新企业”是极具活力和潜力的创新主体

在两个方向上寻求突破

截至2024年中,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量已超万家,其中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近700家,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当下,沪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综合指标上佳,迎来向“新”而行、向“专”发展、向“特”发力和向“高”成长的再上新台阶契机,须重点在两个方向上寻求突破。

首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要进一步增强资源配置能力和创新需求动力,以成为新质生产力的牵引力。

在加快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迈进的过程中,上海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要通过优化创新准入制度、构建共性技术组织生态、完善“一链一策一批”金融支持、改进信用评价体系、选树创新企业标杆、建立常态追踪机制等方式,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推动新质生产力的发展。

其次,根据《上海市关于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助力企业高水平“走出去”的若干措施》的要求,要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水平“走出去”。

围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国内大循环中心节点和国际国内双循环战略链接的目标定位,充分发挥上海“五个中心”建设的功能、平台和服务优势,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合作,构筑“走出去”良性生态圈,助力企业高水平“走出去”。进一步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的韧性和安全水平,更好地服务上海市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

发展瓶颈

要进一步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增强资源配置能力和创新需求动力,面临以下几个瓶颈问题。

一是高水平创新供给需要加强。上海在理论科学研究、底层技术和工艺、重大原创性成果方面仍有进步空间,为中小企业提供的重点领域攻坚力量有限。同时,科创产业尚需进一步建立基于科技发展趋势、科研规划、资源配置、人才培育和风险管理的体制机制。

二是创新引领发展的内生动力不强。在经济面临下行压力时,总需求仍然不足,高质量发展动力缺乏后劲,中小企业创新动力不足,参与公共研发的积极性相对较低。一些企业承压能力相对较弱,缺乏完善的风险分担机制。

三是产业长期协同创新的机制模式有待完善。上海一些科创园区产业同质化程度较高,为争夺优质企业,它们一方面积极提供政策红利,使部分中小企业以政策套利为目的迁移;另一方面会妨碍园区内中小企业与外部企业的深入沟通交流,以避免被挖墙脚。

四是科创投融资的长期资本不足。上海社会调查研究中心上财分中心和上海财经大学应用统计研究中心的调查结果显示,上海投资者信心亟须提升。部分美元基金和外企撤出中国,风险投资等早期投资规模有所缩小。凭借硬核科技和产业集聚优势崛起的国内产业资本仍处于起步阶段,整体科创投融资状况有待改善。

为突破上述瓶颈,需要在以下几方面持续发力。

一是优化创新准入机制。组织实施一批具有重大引领作用、资金投入量大、协同效应突出、支撑作用明显的市级科技重大专项。在国家未设置准入条件的领域,不对中小企业设置隐形准入壁垒,进一步壮大民营经济。

二是构建共性技术组织生态。加强公共技术研发平台、开源平台的建设,建设共性技术研发组织,让更多中小企业共享科技基础设施,推动制造能力和制造资源的共享。

三是完善“一链一策一批”金融支持。落实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鼓励银行推出更多灵活贷款产品,引导扩大信用贷款、无固定资产担保贷款、中长期贷款等的业务规模。通过专精特新产业基金、母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直接投资,并为中小企业提供股权、债权、并购等科技金融方面的帮助。

四是改进信用评价标准。打造面向创新型中小企业的风控模型,加大企业研发实力、知识产权、科技转换率、企业成长等在授信评价中的权重。

五是选树创新企业梯度标杆。以《上海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为标准,选树典型标杆企业,引导标杆企业成长为有生态主导力、国际竞争力的领航企业,打造“标杆企业+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的产业生态,提振中小企业的内生动力。

“走出去”须解决的问题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作为科技创新力量的重要组成,要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提升国际竞争力,融入全球产业链,仍面临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对于海外合作资源认识不足,缺乏与国际市场资源进行深入对接的渠道和平台。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于海外市场准入规则、投资政策等方面的信息了解有限,缺乏全面、准确的政策、法规情报,深入了解和评估海外合作资源的价值和合作可行性的难度较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也缺乏与国际市场资源进行深入对接的渠道、平台,缺少擅长处理海外业务拓展事务的国际化人才队伍,在法务、财税、知识产权保护等专业领域缺乏跨国处理经验与支持。这将进一步加大企业出海时面临的法律、财税、政策、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障碍,限制其进入海外市场的能力和意愿,错失相应的发展机遇。

二是关于鼓励扶持“专精特新企业”出海的针对性政策尚未出台。

企业出海往往面临融资困难、市场准入壁垒高、国际化人才匮乏、品牌影响力小、国际市场经验少等问题。面对共性问题,目前上海市尚未出台有针对性的服务和支持体系,“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出海时往往“单打独斗”,不利于国际化发展。

为解决上述问题,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寻求空破。

一是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权威背书,提升企业在全球市场中的竞争力。首先,市商务委可与企业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或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共同开展海外市场拓展和推广活动,给予企业展示的机会,证明企业的相关竞争优势,提升企业在出海推广、投标时的可信度和竞争力。其次,加强国际合作,推动品牌及产品认证标准与国际接轨,简化申请流程,减少企业在他国市场重复认证的成本,提高上海的品牌及产品认证的国际认可度。

二是进一步加大财税支持倾斜力度,深化跨境经营金融税收服务措施。首先,市商务委可与市财政局联合设立专项资金,为企业提供“走出去支持券”,亦可加大企业出海专项贴息贷款的支持力度,为上海市符合要求的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其次,应实现金融、税务优惠政策的精准滴灌。各级金融监管局、税务局可通过走访调研、组织恳谈会、大数据匹配等方式,对企业进行摸排,了解企业的个性化融资、税务等问题。定期组织金融机构开展专题培训,帮助企业了解、享受最新的政策。加大“专精特新企业”协同“抱团”出海的力度,成立相关联盟、协会,形成合力。

三是市商务委及经信委可牵头组织建立联盟或协会,实现细致化、专业化的组织和管理。首先,定期组织论坛、研讨会、培训活动、展会、海外考察团等,为企业搭建分享经验、资源和信息的交流平台。其次,对接财务咨询、法律、投资、知识产权保护等专业服务机构,根据行业领域、出海阶段等,将专业服务机构与入会的企业精准匹配,提供量身定制的出海方案。

(马兴发:上海市政协科技和教育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欧阳元文:上海市政协委员)

编辑:姚志刚 winter-y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