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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变化风险与金融稳定

2024-12-31倪受彬江瑛

检察风云 2024年24期
倪受彬
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兼任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法学会常务理事、金融法研究会副会长、案例法研究会副会长,绿色技术银行总部首席法律顾问、研究院院长。

尽管当前绿色金融、气候金融等新概念不断涌现,但对于气候变化、环境恶化等因素如何影响金融市场,关注者相对较少。气候对金融稳定的影响机制非常值得关注,气候变化甚至可能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上海作为全球国际金融中心,必然会对全球金融稳定与气候变化议题高度关切。

当前,金融在解决气候危机和经济可持续发展中发挥的作用被高度重视。各国央行和金融监管机构逐步认识到,如果不能建立气候变化与金融稳定的监管法机制、各类金融机构若不能将气候变化风险纳入金融风险管理框架,则可能对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性造成威胁。笔者注意到,2024年10月1日起在沪上实施的《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新增了发展绿色金融的专门条款,对上述议题也有所回应。本文将通过分析气候变化与金融稳定的传导机制,提出相关的监管应对措施。

气候变化对金融稳定的影响及其传导机制

2015年英格兰银行行长卡尼首次提出,应将气候相关风险分为三种:即物理风险、转型风险和责任风险。后来,学者们将责任风险归入物理风险类别,理由是气候变化导致实体经济的物理损失,可能进一步恶化自身并无物理损失的其他资产价值。

物理风险对金融稳定的影响

物理风险指异常天气事件严重损害企业、家庭、银行和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导致金融和宏观经济不稳定之风险:

其一,由于气候灾害可能导致受灾主体和金融机构的资产遭受物理损失,从而影响单个金融机构进而乃至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诸如,由于资产的物理损失,那些投保的资产的损失多数由保险公司予以承担,因此气候灾害对保险公司的影响最为突出。如果气候灾害发生频次多且灾害的严重程度高,则会直接导致保险公司没有资本支持对全部投保资产的巨额理赔,从而影响保险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甚至可能导致保险公司破产。在此过程中,保险公司为自救,可能会抛售其大量资产以补充资本金,这可能对二级市场的稳定造成直接冲击。

其二,由于气候灾害直接导致资产物理受损,如果这些资产是给银行的抵押资产,将导致抵押物价值受损。因为受灾居民和企业的资产减少,可能增加贷款违约率,而抵押物又不足以弥补贷款违约损失,从而使气候风险传导至银行体系。

其三,气候灾害导致受灾地区的银行服务网点运营暂停以及短期融资的困难增加,从而触发金融机构、居民和企业的谨慎性资金需求增加,进而使流动性需求增加。如果央行不能及时提供流动性,市场“钱荒”极易威胁金融稳定。

转型风险对金融稳定的影响

转型风险是指社会在向低碳经济转型过程中,气候政策、技术、市场情绪等发生变化,导致资产价格变动或广义的经济危机(IMF,2019),即公共或私人部门为控制气候变化采取的有效政策及行动带来的金融风险,这种风险是成功应对气候变化的代价。

转型风险主要围绕“搁浅资产”。国际能源署定义搁浅资产为:在其正常使用寿命前结束使用、不再产生经济效益的投资,包括矿产开采权、化石燃料储备或可能导致高碳排放的基础设施等。换句话说,因为低碳转型,加快了那些大量高碳资产的折旧速度,或在使用周期中提前冲销。由于搁浅资产的价值受损,很可能导致高碳企业的资产损失,增加了其信用风险和贷款违约率。高碳企业将搁浅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提前冲销,不仅造成了经济损失,还会影响这些高碳企业从金融体系继续获得融资的能力。这是典型的因为气候变化导致实体资产受损,从而造成整个金融体系出现风险的情况。

此外,气候政策变化与转型风险也密不可分。如果在低碳转型期间,政策导向不明朗,具体执行出现反复,则无法形成稳定的市场预期,很难形成公众和投资者对低碳转型的充分信心,难以正确引导投资者的资金流向,增加低碳转型的经济成本并可能加剧金融市场的不确定性。

助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经验及建议

从全球金融领域来看,金融加快绿色转型,包括资产管理机构、商业银行、保险机构在内,都在经历新的监管和合规转型。近期,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 批准了一项新规则,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其直接温室气体排放量。该规则名为“投资者气候相关信息披露的加强和标准化”。此外,公司必须解释风险以及他们如何管理这些风险,例如对收入和支出的影响。而欧盟作为国际绿色金融领域最为积极推动和实践的经济体之一,早在2019年6月,欧盟委员会技术专家组就连续发布了《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方案》《欧盟绿色债券标准》以及《自愿性低碳基准》三份报告。其中长达400多页的《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方案》将成为欧盟可持续金融发展的重要基础。

在全球气候治理的背景下,中国也加快了低碳转型的步伐:中国人民银行2023年发布的《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已与之前的《绿色信贷统计》《绿色信贷指引》形成制度协调。2024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金融监管总局和中国证监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2024年7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

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上海,在建设国际绿色金融枢纽方面,政策体系框架日渐完备、基础设施齐全、要素资源集聚。早在2021年上海市政府在其发布的《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十四五”规划》中,就首次提出了建设“国际绿色金融枢纽”的定位和目标。2021年10月,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上海加快打造国际绿色金融枢纽 服务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施意见》。2022年6月22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上海市浦东新区绿色金融发展若干规定》,使得上海绿色金融的建设处于全国领先地位并纳入法律保障促进范围。2024年《上海市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促进条例》《上海市转型金融目录(试行)》的密集发布与实施,更是将具体产业、项目纳入了绿色金融支持范畴。从基础设施来看,上海能源与环境交易所作为全球最大的碳现货交易场所,日益发挥着碳资产定价和引导企业减碳增效的作用。此外,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绿色技术银行等一批机构总部落户上海,为上海绿色金融国家枢纽的建设提供了独特的条件。最近,《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得以通过,新增了发展绿色金融的专门条款。此次新修订的《条例》更是以地方人大立法的方式进一步推动着上海成为国际绿色金融枢纽。此外,上海成为国际绿色金融枢纽具有充分的要素资源,国际主要银行、资产管理机构和保险机构在沪展业,必然会带来丰富的国际绿色金融合规监管、绿色转型经验。

上海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应积极顺应全球金融绿色转型的要求,将绿色金融中心城市建设目标纳入其中,这包括本土金融机构治理和资产的绿色转型,国内的金融基础设施积极参与全球绿色金融组织和国际规则的制定工作。在关于气候风险与金融稳定方面,上海应利用全球加强上海亚太台风研究中心在全球热带气旋综合数据中心建设、基于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热带气旋灾害数据深度应用和服务等方面研究对“气象×金融”的数据和科技支撑,促进金融与气象科技的深度融合,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再上一个新台阶。

(作者江瑛系同济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编辑:黄灵 yeshzhwu@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