敛财近千万元的“电老虎”
2024-12-31江舟
帮他人承揽工程
海南省海口市人杨鹏绪,大学毕业后即到海南电网公司物资部物流管理科工作,后升任副科长、科长。过了几年,杨鹏绪被提拔为海南电网公司乐东供电局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走上重要领导岗位,成了杨鹏绪职业生涯的转折点。任职几个月后,杨鹏绪就飘飘然了,敛财欲望喷涌而出——要在海口买套房,家里要换家具,还要买新家电……正当杨鹏绪为如何能尽快搞到钱发愁时,一个“机会”送上门来。
2016年4月,海南电网公司配网二级物资框架项目启动招标。不少人来找杨鹏绪,表示想承揽这个项目。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刘某博,经人介绍结识了杨鹏绪,二人频繁来往,关系很快拉近。一次在酒桌上,刘某博开门见山,表示想拿下上述项目。
杨鹏绪说:“现在有不少人为这事托关系找我。如果我让你的公司中标,你会怎么做?”“您就放心吧!我这个人能做事、会做人,竞标的潜规则我心知肚明,绝不会让您失望。”刘某博这一番表态给杨鹏绪吃下了定心丸。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文中称“海南电网公司”)乐东供电局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杨鹏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帮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借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971.9万元,最终获刑领罚。
在杨鹏绪的帮助下,刘某博的公司通过竞标拿到了上述项目。事后,刘某博找到杨鹏绪说:“我准备兑现给杨总经理的好处费。您看是转账还是拿现金?”二人商定后,2017年中秋节前一天,在位于海口市文华市场旁的一家饭店门口,刘某博将装有10万元现金的袋子交给了杨鹏绪。
收下这笔好处费后,杨鹏绪觉得自己手中的权力“含金量”不低。他认为,只要商人有求于自己,自己帮他们承揽工程项目,就会财源滚滚。正是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杨鹏绪最终敛得近千万元不义之财,也把自己送进了大牢。
后来,杨鹏绪又在海南电网公司2018年线材类物资框架、2019年配网材料类物资框架等项目的招标过程中为刘某博提供帮助,先后8次非法收受刘某博贿送的财物共计85万元。
杨鹏绪的金主不止刘某博一人。2019年3月,杨鹏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刘某林代理的南京某线路器材有限公司在海南电网公司2019年第二批配网材料类物资框架项目竞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19 年下半年,刘某林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贿送杨鹏绪51.5 万元。
贪欲膨胀不收手
国电企业关系国计民生,掌握着稀缺的市场资源,因此易成为权力寻租和以权谋私的“灾区”。人一旦开启了贪婪的闸门,就可能迈向罪恶的深渊。杨鹏绪领导并管理着这样一个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型企业,借机通过权钱交易大肆敛财,成了贪得无厌的“电老虎”。
杨鹏绪的最大金主是一个叫柳某涛的人。海南电网公司2017年线材类物资框架项目启动招标时,作为山东某电线器材有限公司负责人的柳某涛托关系找到了杨鹏绪,请求参与竞标,并拿下该项目。杨鹏绪对柳某涛说:“要我帮忙不是不可以。只要你明事理,什么事都好说。”柳某涛闻言大喜,当即表态:“事成之后,定有重谢!”
为确保柳某涛的公司中标,杨鹏绪利用担任海南电网公司乐东供电局副总经理的便利条件,向海南电网公司海口供电局变电管理所相关人员打招呼,要求在招标过程中关照柳某涛的公司,力求使其中标。
在杨鹏绪的全力帮助下,柳某涛的公司顺利中标,并很快进场施工。后来在柳某涛的请求下,杨鹏绪又在工程验收结算、工程款拨付等事项上确保“一路绿灯”。
2017年6月29日,柳某涛与杨鹏绪商议给付好处费事宜。当日,杨鹏绪通过其本人银行账户收受柳某涛贿款50万元。同年8月21日,柳某涛根据杨鹏绪的要求,向杨鹏绪银行账户转账30万元。2018年,柳某涛又分两次向杨鹏绪银行账户转账共计55万元。至此,柳某涛共向杨鹏绪贿送了135万元。
巨款到手后,杨鹏绪先用100余万元在海口市秀英区某小区购买了一套住房,接着又购买了不少家具和家电。经评估,该房产及室内家具、家电价值合计为127.11万元。
购买房产后,杨鹏绪心里总是不踏实。他反复思忖,认为不应该通过自己的银行账户从一个人手中直接收取这么多好处费。为防不测,他决定,以后柳某涛再给自己好处费,绝不能用本人的银行账户收钱。
2018年上半年至2020年下半年,杨鹏绪继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帮柳某涛的公司承接了海南电网公司的多个项目。在此期间,为了感谢杨鹏绪在项目竞标上给予的帮助,并继续得到他的支持,柳某涛先后17次向杨鹏绪的朋友靳某的银行账户转款总计584.4万元;2020年12月10日,柳某涛向杨鹏绪的朋友郑某哲的银行账户转款50万元;2022年6月2日,柳某涛又向杨鹏绪的女友黄某的银行账户转款46万元。
找别人代收贿款,并没有如杨鹏绪所希望的那样蒙混过关。案发后,办案人员对杨鹏绪通过个人账户收受的柳某涛给予的贿款,以及其通过朋友、女友的银行账户收受的柳某涛给予的贿款进行了详细全面的统计,最终确定总金额为835.4万元。
办案人员根据杨鹏绪的交代,针对每一起受贿事实,除派出调查人员进行外围取证,提取银行转账流水清单,以及对证人证言反复进行印证核实以外,还针对每一个细节多次提问。而且在每次提问过程中,办案人员都会问杨鹏绪,前几次就某个问题的交代是否属实,有无记忆上的错误,等等。问讯结束后,办案人员让杨鹏绪亲笔写下供述。
受贿970多万元
案发后,杨鹏绪不但交代了监察机关已经掌握的事实,还交代了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几起受贿犯罪事实,都涉及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帮助他人承揽工程项目,并借机收受贿赂。
杨鹏绪如实交代自己所犯下的罪行后,对其给国家、社会造成的危害表示悔罪,并动员家人积极退赃。至案件调查终结,杨鹏绪的家人共向办案机关退回受贿款226.4万元。
监察机关将案件移送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下称“乐东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在案件审查阶段,杨鹏绪对自己的受贿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乐东县人民检察院就本案向乐东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庭审中,检察机关指控:2016年4月至2020年下半年期间,被告人杨鹏绪利用担任海南电网公司乐东供电局副总经理的职权,直接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在海南电网公司多个项目的承揽、运营方面,帮助柳某涛、刘某博、刘某林等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借机非法收受钱款共计971.9万元。杨鹏绪对检察机关指控的受贿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中,杨鹏绪忏悔道:“是无休止的贪欲驱使我陷入了利令智昏的怪圈。多年来,我利用手中掌握的资源——电网工程项目非法收受好处费。我人生最大的失败就是倒在了金钱的脚下。如果有可能的话,我宁愿用‘数学归零’的方式回到起点。”
2024年9月27日,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杨鹏绪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180万元;杨鹏绪退缴的226.4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查封在案的一套房产及室内可移动家具家电,予以折抵违法所得款;剩余违法所得继续追缴,上缴国库。
法院宣判后,杨鹏绪未提出上诉。
编辑:姚志刚 winter-y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