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书人的黄金时代
2024-12-19枨不戒
①
对喜欢看书的人来说,最痛苦的事是找不到书看。偏偏我出生在中部地区的小村庄,20世纪90年代的农村,别说书了,就连报纸都不知道从哪儿订。对故事和知识的渴望大概是人的天性,只是在我身上,这股渴望尤其强烈。作家博尔赫斯说过,如果有天堂,那一定是图书馆的样子。我还不知道博尔赫斯的时候,就已经和他产生了共鸣。我对未来最美好且恢宏的幻想,就是能够躺在床上一边看书一边吃巧克力,书和巧克力永远取之不竭。如果只能选一样,那我就只要看不完的书。
让找不到书看变得更痛苦的是拥有一目十行的阅读能力。我是一个很会折中的人,从不为难自己,农村书少,我就降低标准,只要找到带字的纸就行。家里人给我启蒙的《唐诗三百首》,卧室里用来糊顶棚的旧报纸,爷爷藏在衣柜里的武侠小说,都被我背得滚瓜烂熟,再也找不到没看过的新鲜东西了。整个童年时期,我过于旺盛的求知欲和贫瘠的环境格格不入,因而长期处于一种饥渴难耐的状态,这使我为了看书闹出不少笑话。
上小学之后,我一改小时候的腼腆,开始热衷于在村里串门。说是串门,其实是为了找书。我去的不是相熟的人家,而是那些从没去过的人家。不管认识还是不认识,一进门眼睛就直愣愣地盯着写字台和五斗柜,看看人家家里有什么书。往往我折腾一番,只能找到几本发黄的旧课本和翻得卷边的字典,偶尔也能看到一两本关于养殖或嫁接的工具书。要是串门的人家条件比较好,或是主人新婚不久,至多能再找到一本《知音》杂志。我是不挑的,不管是旧报纸、旧课本,还是杂志,只要是没看过的,我都会第一时间翻开阅读,等到看完才心满意足地离开。
大人见我抱着书不撒手,就开玩笑地问:“里面讲的是什么?”我不知道他们是在逗我,老老实实地提炼出书里的内容,用自己的语言讲给他们听,结果他们根本不在乎我说了什么,只是哄笑一番。虽然遭到嘲笑,但我并不想改变这个习惯,空闲时间仍然到处找书看。只有看书的时候,我才能得到平静,从现实的庸常里抽身而出,进入一个纯粹的世界,忘掉身边的烦恼。
看了有关嫁接的书,我按照书里的方法,自己在花园里嫁接出开两种颜色花朵的菊花;看了有关养殖的书,家里的牲畜腹泻不止,兽医说没救了,我用白砂糖和食盐调配了一桶补液剂,竟然救了它们的命。大人们知道后开始调侃我,说我是村里的读书人。这话听起来像是夸奖,其实不然。对村里人来说,正经读书人只有一种,考上大学的那种。除此之外,如果别人说你是读书人,几乎就是指着鼻子说你不务正业。
②
上了初中后,因为语文成绩好,老师特许我可以进图书室借书。学校的图书室在食堂后面,是一个十分狭小的房间,平常并不对外开放,里面的书也少,除了历史故事、唐诗宋词,只有薄薄的几本小说。在那个乡村初中的图书室,我第一次读到了晏几道的词,第一次邂逅了张爱玲。读完《倾城之恋》后我久久不能回神,没想到爱情故事还能这样写,觉得每一句比喻都华丽精妙,每一句讽刺都让人拍案叫绝。我攒了两个月的早餐钱,凑了30块钱,坐车来到县城的书店,想要买一本张爱玲的书,店员却告诉我书店里没有。回到学校后,我买了一本硬壳的笔记本,用课后时间抄书,花了一个月把《倾城之恋》抄完了。从此,我在学校名声大噪,很多人都知道学校出了个抄书的奇人。
等我到了宜昌读书,才真正脱离这种阅读的窘况。在城里生活不用到处找书看,市中心的新华书店足足有两层楼,里面的书架上都是书。那个年代的书没有塑封,拿起一本就能随意翻看,站在书架间的过道里看书,只要不把书弄脏弄皱,售货员并不会驱赶。每到周末,我就坐公交车去新华书店看书,一直看到晚上书店关门。那时窝在书店看书的人不少,很多人站到脚酸,就会找台阶坐下,或是窝在角落的书柜前。有时候一出去,我占的位置就被别人抢了,所以我从来不带水和食物,常常都是饿着肚子在那儿看书,看完才走人。
除了新华书店,夷陵广场旁边的古董街也是我常去的地方。那条巷子里有好几家旧书店,旧书的价格便宜,缺点是脏,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尘螨满天飞,扑在身上就起疙瘩。但只要识货,旧书里面也能淘出不少好东西。我在旧书店里买到过两块钱一本的《百年孤独》和 《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还凑齐了全套的《人间喜剧》。
③
真正实现看书自由,还要感谢互联网。2003年,学校附近的网吧如雨后春笋般多了起来,同学们经常去网吧包夜。我第一次走进网吧,掀开塑料帘子,里面是昏黄的灯光,电脑前坐满了戴着耳机的暴躁男性,从十几岁的青年到四五十岁的中年人都有。这些人面色潮红,嘴里不停地骂骂咧咧,看起来完全身处于另一个世界。等我和同学找到空电脑,戴上耳机坐下来后,那股厌恶和不安马上就消失了。
网上有最新的欧美音乐,有各种电影和韩剧,还有看不完的书。同学看电影时,我在搜索引擎上找到了一个在线阅读平台,开始看安妮宝贝的书。看完最流行的青春小说之后,我发现网上书城里也有名著,哲学类的书籍也能找到。只要你想看,互联网就是一座挖掘不尽的宝库。
其他人觉得纸质书能够随时翻看,电子书看完不能带走,比较亏;可是对我这种阅读需求量大、记忆力又好的人来说,在网吧看电子书反而更划算。那时新华书店里一本新书标价20多元,旧书摊淘书可遇不可求,网吧包夜花10元,我能看好几本书店里找不到的书。互联网的出现给我这种囊中羞涩的学生打开了一扇窗户,只要在路边随便找一个网吧,坐在电脑前,就能找到我想要的瑰宝。互联网打破了知识的屏障,打破了地域的藩篱,给爱看书的人插上了一对翅膀。在17岁到20岁的那3年里,我看了多少电子书已经记不清了。每个周五傍晚,我都会雷打不动地去网吧,一头扎进阅读的海洋,从来没有哪一个时刻让我感到如此充实。在文字编织的网络里,我与全世界最伟大的人物尽情交流,在感叹他人命运浮沉的同时,也看到了人生的无限可能。
参加工作之后,我攒到钱的第一件事就是在杭州的二手电脑交易市场花2000多元买了一台二手的笔记本电脑。有了它,我躺在出租屋的小床上就能舒舒服服地看书。每天下班回家后,我会用最快的速度洗漱,然后抱着笔记本电脑上床,享受在书海里畅游的快乐。不知不觉中,依靠互联网,我的童年梦想实现了。在我的生活中,书籍不再是匮乏的稀缺品,而成了无限量供应的日用品。在网上看书只有一个弊病——选择太多,除了那些人文社科类书籍,网上更常见的是各种网络小说。强烈的情绪刺激、快速的情节推动,加上信息量低的表达方式,我不可避免地被吸引,繁重的工作结束了,晚上看网文成了放松的方式。看了几千本网文之后,我感到厌烦了,不需要思考的浏览式阅读是快乐,可网文的套路让人看完之后没有任何余韵。思考虽然让人痛苦,但痛苦才能带来改变和成长——逃避在赛博空间的彼得·潘不会有未来。
④
当我回到正统阅读的道路上时,移动网络已经普及,除了用笔记本电脑看电子书,手机也能上网了。只是屏幕太小,一页没有几个字,光线还刺眼,有时很难沉浸其中。真正让电子书的阅读体验感得到提升,是因为Kindle(一款电子阅读器)的出现。
2013年,丈夫见我每天晚上抱着笔记本电脑看书,觉得太不方便,便送了我一台Kindle。一开始我不以为意,觉得它就是个大号的手机,但是拿到手就发现了它的好处。Kindle体积小、轻巧,单手就能拿起,大包、小包都能轻松装下;它的屏幕较手机屏幕更大,排版也科学,还能设置字体大小,翻页的间隔时间恰到好处。更让人觉得舒服的是它的护眼屏幕,不像电子屏那样煞白,而是接近纸质书的淡淡的黄色,还带有电子书城功能。自从有了Kindle,我就再也没碰过笔记本电脑,它成了我生活中使用频率最高的电子产品。在休息日的午后,泡一杯清茶,躺在沙发上用Kindle阅读小说是一种享受。而这种享受,是我在童年时期想都想不到的。时代的发展看起来与个人无关,但文明的进程会渗透到生活的每一寸空间,给人带来全方位的便捷。
现在的我不会再考虑纸质书的价格问题,家中书柜里装满了书,但在我的书桌里,依然躺着两台Kindle。旅行和出差时,我还是会选择用电子书打发时间。
回想这么多年来的阅读经历,我不得不感叹,现在才真正是爱书人的黄金时代,只要你想阅读,随处都有书,各种免费的图书馆,手机里的阅读应用程序,网上的大学公开课,任你选择。在21世纪的当下,知识不再是一种奢侈品,学习知识也不再有门槛。在互联网多年来的构建下,知识返璞归真,回到了它本来的模样,平等地面对每一个人,以各种各样的传播渠道,真诚地满足每一颗求知的心。我想,这也是每个爱书人的梦想吧!
(摘自《读者·原创版》2024年第10期)